穿成庶女的庶子(254)
把宣纸裁成巴掌大小然后装订,再带一只削好的铅笔,自然能够随时携带。
鲍鸿光盯着笔记套装双眼放光,恨不得亲自上手试试,见状宋朗旭也就扯了两张白纸让鲍鸿光试一试。
鲍鸿光试过石墨笔的手感后赞道:“手感有些古怪,比不上羊毫狼毫,但是胜在不用磨墨带砚台,这点就很便利。”
像在野外或者山间,磨墨需要时间和桌子,上哪儿去找呢?只能心头记下,等着回去再写,这个过程就很容易忘事,有了这个小册子,自然能够随时记录。
鲍鸿光爱不释手,翻来覆去的看,宋朗旭也是闻弦知雅意,主动提道:“鲍兄既然喜欢,改日我就送上一份。”鲍鸿光正想拒绝,宋朗旭接着说:“这东西不值什么钱,不过做法稍微繁琐,家里早就做好了许多份,拿个现成的也不费事。”
鲍鸿光只好谢过,又提出要送些家乡特产来给宋朗旭,一来二去的,二人就搭上了话。
坐在后头的探花原禄心痒难耐,只好主动搭话头,“宋兄真是奇思妙想,主意多多。”
“也不算什么,都是个小巧,方便于人而已。”宋朗旭也不欲给人难堪,礼貌微笑道:“原兄要是喜欢,也赠你一份。”
“那感情好,宋兄大气!”原禄大大咧咧的说:“咱们就别兄来兄去的,叙一叙年纪如何?”
结果问下来,鲍鸿光年纪最长,三十八岁,原禄次之,三十有二,宋朗旭最小,再有几月就满二十。
原禄听过宋朗旭的年纪后,露出大伙儿心知肚明的笑容,“我这个探花啊,白担着名头,可比不上宋弟的风光。”
宋朗旭心知他们在说什么,正好借此机会提前表明已脱单的身份,“家中其实已经定下人选,不过等着我殿试完毕而已。”
“大登科后小登科,宋弟大喜啊!”
“客气客气,到时必定请二位同饮好酒!”宋朗旭拱手道谢。
一甲三人会同入翰林院,一起修撰书册,整理典籍,同僚是个不能成事但肯定能坏事的岗位,如果性格相合,日子也好过些。
三人初次接触,都觉得彼此性格不错,是个能共事的人。
琼林宴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簪花游街,在他们的进士圆帽上簪一朵花,本来是重阳辟邪的,后来逐渐成为流行,女子会在发髻上配上时令鲜花,成为一时流行。
男子簪花也很常见,尤其是这回是琼林宴,正是诗中所说,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见长安花。
进士们打马游街,早有得了消息的妇人姑娘出来看热闹,或是单纯玩闹,或者给自家相公助威势。
要知道别人都拿了满手的香囊手绢,自家相公没有,那不是丢人吗?收的手绢越多,越代表自己的眼光好,这时可是输人不输阵啊。
据说当年谢师兄游街时,拿的手绢比后面两个人加起来还多,嫂夫人可乐坏了。
宋朗旭想起谢师兄带着无奈说出这样的话,不自觉露出笑容,这一笑让旁人看去,自然是激动万分,坐立难安。
坐在茶楼里最佳观景位置的闺秀们,远远就看到一群朱红色的人影慢慢过来,手里拿着手绢跃跃欲试,挑选最和心意的人。
这场盛事人人都参加,更像是玩乐,所以闺秀们也不需要顾忌太多。
“杨杨,你怎么不来看?”蓝衣的闺秀挑来选去,发现自家密友没过来看,连忙招呼她。
李骄杨举起茶杯懒懒的说,“有俊朗非凡,世所罕见的吗?找到再叫我。”
“就是!不够俊朗的咱们可不丢!”粉衣的姑娘搭话,郁闷的说:“前几年的一甲都是老头子,我好容易才勉强丢了一个二甲,十张手帕都没送出去,浪费我提前准备!哼!”
“人家也不老啦,顶多三十来岁好不好?”
“长的跟四十差不多,比我爹还显老。”粉衣姑娘显然嫌弃的很,嘴上不饶人。
“听说这回的状元年轻的很,才二十岁,说不定长的好看呢?”
粉衣姑娘振振有词道:“如果是俊郎君,专心读书不能打理自己,也俊不起来。他能考上说明他很用功,同理可知,他肯定没空打理自己。”
李骄杨扑哧一笑,“这是什么歪理!”
“本来就是嘛......”
蓝衣姑娘打断了,“到了,快看快看,走最前头的,还不错唉!”
“真哒?我的手帕不会浪费了!”
有时候好不好看,瞧一个模糊的轮廓也能确定,仪态肤色姿势可窥一斑,蓝衣姑娘就觉得,最前头那个,远远瞧着就跟后面的人不一样,腰背挺直,坐在马上不动不摇,还有闲心挥手,说不定挺好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