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想法相当不错,只能说幸好钱老太太什么都不知道,不然钱大富一定会在成年很久后,再一次感受到母爱有多伟大的。
第085章
第085章
母爱确实非常伟大。
但有的时候, 也不单是母爱伟大,姑母的爱也可以很伟大。
安卉也没想到, 自己才从官老爷府里回来后没几日, 就听到了关于“绿光闪耀”的后续剧情。
前情提要就没那个必要了,反正就是报应不爽的故事。问题在于,对当事人来说, 眼下最重要的还是事情究竟该如何收尾。
在官府看来,骗子团伙的成员那是一个都别想逃,但具体要如何处置,仍然要看本人身上有没有背负命案。
是的,在本朝, 除开叛国罪、欺君罪这种普通老百姓不可能犯的罪名之外, 罪严重的罪行就是杀人罪。正常来说,只要身上背了人命, 那多半就是秋后处斩了,极少数轻判的, 那也是流放三千里,跟处斩的差别不是很大。
像钱大富的小妾林姨娘,尽管也是骗子团伙中的一员,但她实际上并未做出伤害别人的事情来——伤害钱大富的感情不算在内——她肯定会被轻判的,甚至只要钱大富允许, 保不准还能再度回到钱府去。
但那位绿光兄的继室就不同了, 尽管至今为止还没有拿到确凿的证据能证明她害死了原配的五个孩子,以及害得妾室流产。可就算证据不足,依着本朝律法, 还是可以通过刑讯逼供,或者其他人的口供证词来定罪的。
那个继室百分百会被判处斩刑, 甚至还有可能为她申请到特殊的极刑。
譬如五马分尸、千刀万剐什么的……
可继室所出的一儿一女呢?
不好意思,就算本朝的律法较之安卉上辈子的法律有太多的不完善,可即便如此,单纯的从律法上来看,两个孩子是无辜的。
杀人是个人行为,并不会因此牵连到家人,除非有证据证明,那两个孩子也参与了犯罪过程。
但那是不可能的。
继室所出的一儿一女,年岁都很小。女儿今年才五岁,儿子才刚满两岁。当时,绿光兄还十分自豪的对外宣称,继室为他生了个幺儿,是他的老来子。
其实说白了,人家继室也不是真的疯球了,要是能跟老爷生下亲生的孩子,她干嘛要寻求外援呢?还不是因为进门多年一直就没能怀上,哪怕她的身份是继室,得到了老爷的宠爱与信任,也实实在在的把府上的中馈捏在了手里,但如果没有孩子,她折腾那么多,到最后不还是得便宜了别人?
万般无奈之下,继室才寻求同伙的援助。
也因为她生孩子很晚,根本就不需要任何证据,两个孩子都不可能参与到犯案过程中。
所以,孩子是无辜的。
绿光兄差点儿当场吐血。
他迫切的希望解决这个事儿,但此时的他,几乎可以说是束手无策的。
当然,他也可以把两个孩子赶出去。
府城里是有育婴堂的,就是古代版本的孤儿院,由官府出资,城中各富户每年也会捐一些东西,不说条件有多好,反正不会发生饿死人的情况。育婴堂一般会将孩子养到十岁,之后就撩开手不管了,或是让孩子自个儿打零工养活自己,或是直接将孩子送去缺人手的富户,总之只要不死人就能交代过去了。
问题是,早先那些事儿还仅仅只是流言蜚语,假如他真的将两个孩子都赶出家门了,那却是变相的坐实了谣言的真实性。
哪怕他不在乎自己的名声,这般绝情的将两个年幼的孩子轰出家门,也会严重的影响到家族声誉。
但要是什么事儿都不做,就这样继续将两个孩子养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他也受不了啊!
最重要的是,他将来要把家产传给谁呢?亲生的几个孩子都没了啊!
左思右想仍然没想出好法子,他只能去求救他姑母。
……就是那位把安卉喊过去见一见的官老爷家的老太太。
老太太不愧是老太太,不光比侄儿多出了几十年的人生经验,还因为她当初是高嫁的,在高门大户的夫家看多了人生百态,处理这种事情,简直就是轻而易举。
她侄儿已经没有亲生的孩子了?
问题不大。
她娘家亲弟弟早些年就没了,只留下这么个独子?
这都不是事儿!
老太太很快就有了应对的方法,她想起自己还有好几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虽说那些都是庶出的,也有多年未曾联系了,但这年头的人轻易不会离开家乡的,只要有心找人,还怕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