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心肠后妈从良了[快穿](231)
更何况这可是北方,可不像有什么暖气,空调,冬天全靠着这个火炕了,要是连铺火炕都没有,这一家子都不知道等到了数九寒天可咋过。这里估计得比自己生活那个时候更冷。
没有工业排放,人也没有那么多,地广人稀的,更没有全球变暖的问题,冬天肯定会很冷。
火炕挺好的,上一次痛经,实在是太痛了,浑身冒冷汗恨不得死过去,直接回家得了。
眼见着天色渐渐黑了,房间里面的红蜡烛,刚刚春花姐,进来给点上了。
“好了,好了,今天天色都够晚了,你们要喝我陪你们喝,我兄弟好不容易娶个媳妇。可得让人家洞房。”何大哥替郑毅挡酒。
“那可不行”
“就是啊!这大喜的日子新郎官怎么能不喝,兄弟们说是不是啊?”
“对啊!就是啊!”喝的醉醺醺的一帮醉鬼,在那里起哄者。
这帮人,一遇到喜事就喝个没完,总想把新郎灌醉,也不是说他们有什么坏心眼,这都是郑毅自己做的孽,他成亲比较早,今天来家里吃酒的人,大部分成亲都比他晚,人家成亲的时候就他最能起哄,给人家灌的腿都发飘。现在好不容易能够“报仇”这怎么会放过他。新婚无大小,开玩笑只要不过分,就也无伤打野。
左一杯右一杯,不知道喝了多少杯了,自己这个当哥哥的得有正事儿。
外面的声音太过于吵闹了,林繁星在屋子里面都能听到。
闹哄哄的,听着好像是要进来了,林繁星赶忙把自己吃的果皮扫到一旁,身上散落的瓜子皮也抖落下去,用脚弄到让人一眼看不到的地方。将炕上的东西,稍微摆弄一下,还行没少多少,林繁星脸上有些红,都怪郑毅这么久了,才想着回来,不然自己也不会一没留神,一下子吃了“一点点”好吧,明显少了很多,一把抓过自己得红盖头,在人进屋之前,端坐在炕上。算了不管了,就这样吧!
郑毅好不容易才从他们的手中逃脱,要不是自己心眼多,偷偷的往自己得酒壶里面加入的是凉白开,就以他们这个样儿,能不能有命洞房都两说。
老子好不容易娶个媳妇,能看不能碰,惦记着都好两三个月了,好不容易能名正言顺的吃到嘴里,这能让他们这帮人打扰吗?那必然是不可能的。
一推开门,就见到昏黄的灯光下,自己心心念念的俏人,乖巧的端坐在炕上,红烛摇曳的房间内,绣着鸳鸯戏水的棉被上,本应该铺的满满红枣花生桂圆莲子,如今只有薄薄的一层,郑毅朝着小女人的脚旁看去。果然炕下散落一大堆的果皮,可爱的小脚还在下意识的去遮挡,郑毅眼睛里闪着笑意。
怀着激动却又沉稳的脚步走上前,林繁星此时心里小鹿乱撞,扑通扑通都快要从胸腔里面跳出来了,头上的盖头阻碍了视线,只能够听到脚步声音,直到一双着着黑布靴子停在自己得身前。
林繁星紧张的深吸了一口气,也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还没等自己准备好,顿时自己得视线一下子就变得宽阔了。
抬眸对上了男人清冷的眼眸中浮现柔和的波光,还从男人眼睛里看到自己娇媚的神态,男人的目光太过于炽热,让林繁星有些不知所措,下意识的多来了目光的对视。
“你……你怎么才回来。”眼神躲闪,有些语无伦次,想用语言为自己找回场子,没想到一开口就有些结巴。
“我这不是外面应酬吗?今个我们大喜的日子,村里人很热情都来捧场凑热闹,多喝了几杯。”郑毅将红抬头小心的放到一旁,凑到林繁星的身旁坐下。
“来,我们来喝交杯酒。”男人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因为经常打猎风吹日晒,皮肤是好看的小麦色,光看手背和普通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林繁星知道男人的手心处,有一条很丑的疤痕,从掌心一直蔓延到虎口处,就仿佛一条狰狞的虫子盘踞在掌心。林繁星曾经好奇问过男人,平日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人,说到这道疤痕,一下子沉默下来。仿佛是无法触及的痛。
见他这个样子,林繁星体贴的也没有再去问,只不过那天对待男人格外的温柔,虽然这道疤很丑,但在林繁星的眼中这道疤更是让自己心疼,心疼这个男人,这深的痕迹,可想而知当初受的伤是多么重,得流多少血。
林繁星接过交杯酒,羞怯的与男人交臂而饮。
“咳咳!”
“没事吧,这酒有点烈,你可能喝不惯。”郑毅见媳妇儿呛到了,连忙给轻拍后背。
“没……没事儿”林繁星对着男人摆了摆手示意道。
喝完酒后,也不知道是不是酒劲儿上来了,林繁星反倒不紧张了,开始打量自己眼前的男人,男人身着一袭红袍,布料就是普通的料子,和自己身上的根本比不了,男人身材好,穿什么都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