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484)
和最开始那两日疯抢的时候不同,现在有秩序多了。
不过今日沈若发现还多了不少姑娘和小哥儿在队伍中,在大宇男女大防不算严,但也会顾忌一些。沈若便喊他们另起一队,由他来招呼。
大家对这个长相漂亮的小哥儿老板更是心有好感,再瞧见里头摆着的书包,发现那颜色好看的都摆在外头,更是高兴。这些颜色书包前两日可没人买,但老板也未将它们收掉,只留下男人们喜欢的那些颜色,所以此人人品可见一斑。
“老板,我想要那个浅桃红的书包。”走上前来的姑娘红着脸说道,她还是头一回瞧见像“珍宝居”老板这样标志的小哥儿,眼睛就定在他脸上了。
清瘦高挑的小哥儿面上含笑,眼睛弯弯的,看着你的时候仿佛像是把你当成了朋友一样,让人如沐春风。
“可以,你要挑挑吗?”
书包很多,里头桃红色的不少,不是一匹布颜色会有细微的差别,还有些暗纹上面的不同。
沈若见她一直看着自己,眼神中带了点询问的意味,冲她微微一笑。
姑娘顿时呼吸一窒,立刻随手点了一只:“就、就要这个。”说完就把用麻绳串好的一贯钱递给了沈若,拿着书包就准备走。
都说男人爱看美人,但实际上姑娘也爱看!小哥儿也爱看!
沈丰和顾允那边招呼着男人们,倒是不太忙乱,大家目的性极强,也不会太过挑拣,一般看中哪个就直接拿了付钱走人,效率极高。
所以顾允还有空隙能去瞧沈若,他吾日三省吾身,发现了自己最喜欢的三件事:做学问、爱沈若、爱家人。
“珍宝居”生意好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样的若哥儿会发光。谁说哥儿就不能成就一番事业呢!
沈若就可以!他身体力行地做给所有世人看!
而这样渐渐要显露出耀眼光辉的明珠,是他的未来夫郎。
顾允轻笑出声,引得周围瞧见的人怔愣一瞬。同为男子,也不得不承认这男人确实瞧着十分俊朗,身上自带读书郎的文气,看一眼就知道他很有学问。
而且人家可是案首秀才!!
再看看那小哥儿摊主,长相更是没的说,这两人站一块登对极了。而另一个男人也是浓眉大眼,瞧着自带一身正气的,有这三人在这里,这灰暗的棚子都显得亮堂几分。
沈若说话说多了口渴,拿起一边竹筒喝水,水珠从红润嘴角滚落一路滑进脖颈,那竹筒随后便被另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接了过去,男人对嘴仰头便喝了一口。
随后拿了怀中的帕子耐心地给小哥儿摊主擦脸上的水迹,帕子上翠竹小笋的刺绣一闪而过。
“累了么?累了便换我来。”顾允低声询问。
沈若看了眼排长队的姑娘小哥儿队伍,摇了摇头:“不累。”
开玩笑,顾允是有多招人沈若是清楚的,十里八乡的姑娘和小哥儿喜欢他的不计其数,当然有的不仅仅是看中他的脸,最主要的是他还有秀才功名。
这会儿暗戳戳看他的视线沈若都发现不少了。心中默默吃醋,但不想叫顾允发现。
还有胆子大的小哥儿和顾允搭话,毕竟是做生意,人家问了关于商品的问题自然不好不回答。
没等沈若继续说话,一只手便盖住了他的头顶,安抚性地轻拍了拍。
“别逞强,”顾允知道沈若此刻极困,毕竟昨夜他们俩话匣子一打开聊到了午夜之后,今儿又起得早,这时候早就困得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他倒是能忍,但不想叫若哥儿强撑着,“我早先托人帮忙去’阑珊‘传话,估计待会儿小松会过来,我们去找个地方睡一觉,如何?”
沈若算是知道了什么叫“偷得浮生半日闲”,等小松来了,就叫他在姑娘小哥儿这列招呼,他阿兄倒是越来越熟练,收钱收的心花怒放,一点儿也不想休息。
沈若也就随他,未来自己不可能一直来顾着摊子,本就是打着等摊子客源稳定之后,交给阿兄来管。先前他也一口答应下来了的。
顾允带着沈若去了当初他们在镇上住过一夜的客栈,这回就买了一个白日,用作补眠。
沈若确实是困了,又招呼客人打起精神干了三个时辰多的活儿,这会儿是沾了枕头就能睡。
顾允见他困,便学他哄崽崽的时候一样,轻轻拍着他半边肩膀。
很快沈若便安心睡去了,顾允目光落在他光洁的额头上,滑过如鸦羽般纤长的睫毛,落在他脸颊颧骨上的那颗小痣上。这颗痣的颜色是嫩红色的,不由让他联想到若哥儿后腰处那颗隐秘的心形胎记——也是同样的颜色。
只不过他还没有再亲眼瞧见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