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452)
“坐好,现在过去的人多若哥儿他们没空招呼你,你要去就临近正午时候过去。顺便打包些吃食带过去。”蓝帆说道。
要么怎么说蓝大老板会做人呢,蓝棹一听确实是这样,他要是过去了凭借他们的交情自然还要沈若他们费劲巴拉地招呼的,所以还是晚点再去好了。
“听底下人说还出了一种’纽扣书包‘,我也想买个。”蓝棹现在还随身背着先前买的抽绳书包呢,就是两个字——好用!
他经常乱买东西被家里人骂的,但是这回买了这书包,蓝员外都说好,就没人说他买的不好的。他还想多买几只带回京城去呢,到时候可得跟国子监那群人显摆显摆!
“我坐不住,堂兄,我出去溜达溜达。”蓝棹在府里憋久了,完全不想呆在屋子里,哪怕茶楼里头能听书解闷,他以前最热衷的事儿,现在也提不起兴致来。
“好,让小松跟着你。”蓝帆饮下一口茶,干脆的放了人。
蓝棹立刻就跑没影儿了。
“公子,我也想……”阿富好奇死了,昨儿傍晚公子和沈小哥儿他们一同吃夜饭的时候他在一边听了不少,但是没见着东西心里有些痒痒。
“你想什么想。”蓝帆举起扇柄就作势要敲他,作为“阑珊珠宝行”的掌柜,今儿就是特意给他放个小假才带他出来的。
阿富知道公子舍不得打自个儿,嬉皮笑脸道:“沈小哥儿他们那摊子,公子您也没瞧过啊,不打算去瞧瞧?”
“沈小哥儿可真厉害,这才摆了一天,镇上就全是’珍宝居‘的传闻了。”阿富是真的崇拜,以前自家公子开“阑珊珠宝行”的时候,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生意的!
“不然怎么说人家是商业鬼才呢。”蓝帆羡慕不来。
他摇着扇子,嘴角勾起笑。沈若真是个怪胎,幸好一开始他找上自己的时候,自己就把握住了合作的机会,让沈若跟“阑珊”建立了合作。
得益最多的自然是“阑珊”不用多说了,而且沈若这人对朋友是真的好,蓝帆心里头可欢喜。他在有了灵感的时候还提供了不少珠宝首饰的设计图给“阑珊”,他设计出来的款式哪怕没有东西赠送都能很快卖出去,都成了店里热销的款式。
就比如那芙蓉花簪和同心佩。设计的都让人眼前一亮,明明画起来的设计稿图案并不复杂,但做出来成品之后瞧着就是精致灵动许多。
而沈若的“珍宝居”的一炮而红,让蓝帆看到了未来更多的可能性,一个小摊就能做成这样,那未来沈若要开的“念宝”该是如何的一番光景啊!
有些人真是天生就是做商人的材料,蓝帆心中热血澎湃,他以前刚开始创立“阑珊”的时候也是这样热血沸腾的,现在瞧见沈若的小摊能搞成这样,也忍不住跟着一起激动。
只是他面上并没有表现出来罢了。
“能让所有人都赞不绝口,这点我的’阑珊‘也做不到。”蓝帆喟叹道,毕竟他家还有个“金珠”在一边竞争,但是沈若做出来的这些东西都是新奇的,例如书包;或是格外奇特好看的东西,例如那些绣花,都是头一次出现在镇上的。
所以根本没有人可以与之竞争,除非这世上还有另一个“沈若”。他也能想出这种各样其他的想法,还有画出漂亮好看精致的图样,或许还能有一拼之力呢。
这样的人物和自己是朋友而不是竞争对手,真是太好了!
蓝帆笑眯眯地喝下茶水,让伙计来买单,起身让阿富帮着整理好长衫,摇着扇子朝外走。
“走,咱们过去远远地瞧一眼。要是他忙不过来,你去帮衬。”蓝帆道。
阿富求之不得,脸上笑容咧开:“好嘞!”
蓝帆可还记得顾允过来找的时候说的话,他作为顾子诺唯一交心的好友,好友的要求自然还是要帮的,更逞论沈若也是他蓝帆的好友,要是忙不过来,别说阿富,他自个儿也能乔装一番上手去帮忙。
只不过因为“念宝”牌子是沈若的这件事不能叫别人知晓,所以他们要**都最好避着别人。现在有些人被蓝棹转移的视线,但蓝棹过段日子就要回京城了,所以转移的也有限。
总有一天有人会察觉到“念宝”这牌子并不是蓝棹做的。
昨夜一同吃了饭,他们商量过了,现在有了“珍宝居”,能慢慢将视线转移到“珍宝居”上面,那些免费赠送的东西就能用“珍宝居”的名义来给“阑珊珠宝行”供货,这样他们也就能自然而然地接触了。
而“念宝”给“阑珊”提供的赠品,那都是特供的,除了他有之外,其他的地方都不会有。而在制作的时候也都是避着人的,所以应当短时间内不会被其他人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