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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穿书后我绑定了作家助手/七十年代恶毒女配写文日常+番外(342)

作者:祝珉 阅读记录

她自是知道不言就是不祝蹊了,但现在稿子是通过了正常的审核流程送到自己手上的,自己当然要走正规流程,让编辑去办事。

闫晴晴这下就明白徐凝的意思了。

“好,保证完成任务!”

他们做编辑的,可不是人人都只是坐在办公室等稿子送过来的就完事儿了的,现在也没有后世那种线上办公的条件,她们呢,多的是时候需要亲自拜访作者本人,约稿催稿都有的。

徐凝看了大纲,对《我朝》有了信心,但大长篇呢,还是得有点基础保障,吩咐闫晴晴去拜访不言,主要就是为了细化合同内容,这篇小说一旦开始连载,那可就是长期的事儿了,这合同不得专门定制?

反正多做些工作总不会是错的。

嗯,就是不知道闫晴晴发现不言就是祝蹊后会是个什么样的表现?

想想,徐凝甚至还有点儿期待呢。

于是乎,从华视台下班后回到家里的祝蹊,就撞见了同样下班过来拜访不言的闫晴晴。

祝蹊倒不认识闫晴晴,她跟百姓文艺报那边的沟通都是直接跟徐凝对接的,也就没见过其旗下的编辑了。

但是她认识赵美桂啊!

闫晴晴到了鱼儿尾胡同,但不晓得这45号大院儿在哪里,正好在巷子口就碰到了在观察陆明雪家院子的赵美桂,便上前问路了。

赵美桂一听她是找45号大院儿第五户,立马就反应了过来——这是在找买下了胡大爷房子的那户人!

说实在的,赵美桂也很好奇这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是何方神圣,现在看闫晴晴像是跟人家有故事的模样,也就没直接回答,反而问:“你找他是有什么事儿吗?”

闫晴晴办正事儿的,没什么见不得人,便直说:“这样的,我是百姓文艺报的编辑,我姓闫。我们报纸收到了这户人家的投稿,关于他的稿子,我们报纸方觉得有可以深入讨论合作的机会,所以才特地上门拜访的。”

作家?

赵美桂皱眉。

这年头作家这么有钱的吗?

她是重生的,当然知道后世网文发展起来的确涌现了不少赚得盆满钵满的网文作家,可现在这大环境,她当真是寻思不出来有什么人能靠写东西致富。

就是他们大院儿最出息的祝蹊,那写新闻稿赚的钱也够可观的了,但也没见她多有钱哇。

心里满是狐疑,赵美桂也没有耽误闫晴晴的事儿,就跟她说:“正好,45号大院在我家隔壁,我带你过去吧。”

有人带路,闫晴晴自是感激不尽,跟赵美桂聊得火热非常。

祝蹊大老远的,正常来说应该是听不见什么的。

奈何她有金手指,还有足够的积分,所以浅浅地当了一回顺风耳,听到了两人没啥营养但对祝蹊而言却信息量巨大的对话。

“百姓文艺报的编辑?咋还亲自找上门来了!这怎么弄?”

68觉得祝蹊对自己肯定是有什么误解!

就《我朝》那篇直接在评分系统里拿下了满分作品,通过一个区区百姓文艺报的审核那不是易如反掌的事儿?

只要过审了,后续要签合同,那就得当面谈。

可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祝蹊差点都把玩意儿给忘了!

第128章 合理化

的确跟68说的一样,祝蹊下意识还以为能跟自己在红果小说上写文一样,签合同都还有电子版的,捂马甲别提多方便了。

一些时代惯性思维的局限性就是这样了,在这时代,连书信都只能排在面对面交流后边,可见想要捂住马甲有多困难了。

这样一来,一下子就成了个十分实用的金手指道具,祝蹊还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但现在总是形势比人强,她也顾不上去讲究什么别的,干脆就把给自己用上了,然后泰然自若地走进了鱼儿尾胡同。

也是真的神奇!

平常时祝蹊回家,走进胡同,这四周的人,但凡是认识的都要跟她打声招呼,原因无他,谁让她名声大呢?

但这回,有了马甲,那些平时铁定要招呼自己一声的嬢嬢伯伯们,都十分冷漠,多数人眼中流露出来的甚至是好奇的表情。

不过呢,祝蹊依然还是心事重重的,反而问起了68:“待会儿我总得跟百姓文艺报那边签合同吧,签合同可得用到不少证件跟真名,这道具能管用吗?”

68对自家道具那是十分自信。

但以68目前对祝蹊的了解,它觉得,它的搭档肯定不会这么做的。

如果真的永远都不掉马,那不就等于世界上多了一个“不言”?祝蹊不想暴露自己的马甲那是因为怕麻烦,很显然,真要按照用不掉马这个趋势发展下去,那麻烦兴许还得比掉马后还更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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