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叛道二周目(31)
各种场合变化万千,不胜枚举。总之,灵界大陆上,但凡是个人物,身上的称呼就有一大堆。明琇在背仙门名士谱的时候,委实废了一番功夫。
不过,李青莲不喜恪守礼节,别人叫他李青莲,他听了舒坦;反倒是叫他的雅号“谪仙”、“紫极君”,他就要下意识端着,很不自在。
明琇觉得李青莲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要是她有个外号叫‘仙女’,别人唤她一声仙女,她就在心里嘚瑟一下;要是每天都听到别人叫她仙女,保准过得飘飘忽忽,把尾巴翘上天。
明琇道:“你不喜欢谪仙这个称呼啊?那你还有很多好听的称呼啊。紫极君?青莲?谪仙哥哥?莲哥哥?”
李青莲向来讨厌油嘴滑舌、没脸没皮的人。知道这一点的明琇,恶心起他来分外带感,差点忍不住笑场。
他不自在的时候,耳朵总会不自觉地动一下。
明琇压低声音:“莲儿?”
李青莲站了起来,“别叫了!”
明琇“噗嗤”笑出声来,“李青莲,回去我要是告诉别的修士,我能直呼谪仙名讳,他们准不信。”
李青莲干脆不说话了。
明琇见他耳朵都憋红了,哈哈大笑,只觉得浑身苏爽、畅快非常。这些年她身边没个朋友活得实在憋屈,好不容易换了个身份重逢旧友,也不必像以前那样顾及原主的名声,大可暴露恶劣的一面。
“而且……我还可以向他们炫耀,我和李青莲独处了两个晚上!”
他是受不了别人调笑他的。这个时候,他八成会伸出一根手指头,咬紧牙关,撂下一句“放屁”。他的文学词库博大,脏话词库反倒很小,骂来骂去,也就是什么放屁,他娘的。少年时他在蜀地呆得久,所以真急了也会骂出几句川音。
但这一次,李青莲没有骂她,而是淡定地看着她。长睫闪烁,眸中带着丝丝清寒的微光,像是要将她这个祸首的脸牢牢记住日后好算账。
明琇被看得心虚,只听李青莲说:“可以。”
她的笑容渐渐凝固:“什么可以?”
李青莲:“说去吧。”
意思是,他不介意她和别人炫耀自己和他共处了两个晚上?
明琇震惊了,怎么会是这反应?他绝对是在说反话!
明琇挠挠耳背,“啊,你这人怎么连玩笑都听不懂。第一次见面,我咬了你。这是第二次见面,我们两个就掉进了这窟窿。我也不是狼心狗肺的人,是吧……怎么能故意败坏你的清誉呢?”
李青莲振振道:“男子要什么清誉。明琇都不在乎,我在乎个屁。”
明琇喃喃:“我还是得替你在乎在乎……否则你的粉丝团不得手撕了我。”说起这个,她突然想起了李成壑,那阴恻恻的城主要是知道她拐了他义兄,会不会真的撕了她?她背上的那三道鞭伤还没好呢。
“又在说些不知所云的东西了。起来,探路!”李青莲在黑暗中准确地扣住她的手腕,将她从地上拉起。
他的的手很修长,不止手指修长,指甲盖也比寻常人要长一些。虎口和手心上都结了厚厚一层茧子,但手背的皮肤很光滑。
相比之下,明琇的手就不大像女孩子的手了。一手老茧不说,有的指甲上还生了倒刺。而且她常年四肢冰凉,深入这寒冷的地底洞穴,手背更是像冬天那么冷。
已经很多年没有人拉过明琇的手了。她被厌弃,被疏远,而她对这一切已习以为常,因而变得冷漠,也不再主动向他人伸出手。
所以,当李青莲手上的温度传到她手上时,她本能地用力甩开。
李青莲再次抓住了明琇的手,“地底妖窟分支多,你不能和我走散,会迷路。”
明琇不习惯这样,再次挣脱了那只手。
即便这个人是李青莲,她曾经在这个世界上最信任的人之一。
她习惯的是疏远温暖、忘记温暖,只要那样,没有对比,寒冷也就不再是寒冷了。
李青莲脚步一定,松开手,将手背到身后道:“差点忘了,修士的手腕是灵气汇聚之处,如此命门,怎可随意让他人拿捏。是青莲逾越。”
手腕是许多修士看得和脖子一样重要的部位。李青莲也一直佩戴着绣着家徽“飞天纹”的白色护腕。
明琇本没有想到这一点,但他既提起,索性顺杆子下来,点头说是。
李青莲道:“那你跟紧我。”
明琇忽然想到,“跟紧你?难道你来过这里吗?”
李青莲点头,“来过。”
明琇吸了一口气,“那你刚才是骗我的?”
李青莲:“没有,是明琇并未问我。”
四壁凿痕嶙峋,布满了不知是什么东西留下的划痕。明琇屏息凝神,从她掉进这个窟窿的那一刻起,耳边就一直传来“嗡嗡”声,她刚开始只当是上下落差太大造成耳鸣,可现在看来,这种声音连绵不断,想来是另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