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叛道二周目(18)
只要熬过今晚,明天就算他找上门来,也认不出她。就等着这个人恼羞成怒,将她重重甩开,然后乘机开溜。
那人的肩膀吃痛,发出了一声闷哼,却一动不动。
明琇虽于心不忍,但为了维护“变态”的形象,不得不加大了咬合的力道,甚至还咬出了一点血丝。
谁知,那人竟仍旧不甩开她,反而就着她这种熊抱的姿势,抱着她迅步离开了有四具狐尸的凶案现场。
这是什么情况?
二话不说就把一个变态抱起就跑的人也是变态吧!
他使用了瞬行术,明琇还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情况,就被抱到了一间木棚。
一间坐落在沙漠里的、孤零零的木棚,周围响着骆驼的呼噜声。
都到了人家的地盘,明琇也晓得装变态没用了,便索性松开腿和手臂,破罐破摔地问:“这是什么地方?”
“我放骆驼时住的地方。” 男子回答道。
这声音有一丝耳熟。
明琇抬起头,终于看清了他的样子——惊得直接坐在了地上。
李、青、莲!
哪怕再过去十年,明琇也绝不会认错,就是这张脸、这个人——便是天下幻形术第一人扮演他,也无法模仿出他分毫神韵。
月光静静照在他脸上,恍惚间,沙漠也成了仙洲。
明琇的手、脚都绷紧了,就连脖子都僵化在一个勉强的角度。她产生了两个疑问:
刚才我为什么要扮演傻X?我是傻X吗?
李青莲似乎并不打算戳穿她刚才的表演,直接略过了她咬人这件事。他在屋内生柴点火,架上小火炉,烧上热水。
蒸汽弥散开来,水壶发出了“嗡嗡”声。
李青莲道:“内室有衣裳,你若嫌这一身惹眼,就去换身新衣。”
明琇确实很需要换一身衣服。如果穿着这身沾着蓝血的衣服回去被人发现,免不了要被发现她曾去过凶手谋杀沈爱未遂的现场。
这让明琇觉得他变了很多,不仅心细,也心软了许多。她记忆中的那个少年,是飞扬跋扈、嫉恶如仇的。遇到不平事,直接问酒一剑穿个窟窿;遇到想要的东西,绝不会在出手买下前考虑价格;遇到三教九流的奇人异士,也不管合不合礼数,一律请客吃酒。
李青莲好玩、好学,但平生最不屑邪道,任何人、任何事物只要和邪道沾边,他绝不会碰。
可现在他送她的是衣裳,而不是一个剑窟窿?
这也太奇怪了。明琇缩了缩脑袋,第一反应是:他会不会是认出我来了?
不,绝不可能。
她第一次来到《问道仙途》的世界,魂穿到了原书女配许柔止身上。许柔止的长相确实和她的长相有七八成相似。但现在她的脸上多了一道咒印,又坏了一只眼睛,身材也比许柔止时期消瘦许多,原本的七八成相似大概就只剩下个两三成了。
所以,只要她不说,没有人会将她与死去的许柔止联系起来。
明琇越想越确定:就算李青莲的眼睛里装了DNA探针,也不可能认出她来!
于是,她从善如流,走进内室,换上新衣。
古人的衣服都用系带固定,并不那么讲究尺寸,而且李青莲的衣服虽说宽大些、拖到了地上,倒是正好显得飘逸当风,符合潮流。
素色衣裳摸起来手感比蚕丝还要细腻,散发着一股幽雅的檀香味道。檀香市价十金一钱,而李青莲习惯用的上好檀香更是有价无市,可见他平日里穿得看似朴素,实则确是把钱全花在了看不见的地方。多年后再见,饶是自己穿着他的衣服,明琇心里还是忍不住蹦出四个字:
“豪无人性!”
换好衣服出来,热水也烧好了。李青莲沏了茶,随后伸出右手,手掌像变魔术一样在她面前展开。
掌心里放着一颗当地特色的乳酪糖。
奶香扑鼻。明琇吸了吸鼻子,摇头,“我乳糖不耐。”
李青莲“嗯”了一声,从袖子里掏了掏,掌心里又放了一颗麦芽糖。
——李青莲随身带糖?还带了两种糖?
见她迟迟不接,李青莲问:“这也不吃?”
——五年过去,硬核仙君的人设也崩成硬糖仙君了?
明琇咽了咽口水,狐疑地接过那颗糖。
将麦芽糖含在嘴里,妖丹的腥臭真的被冲淡了不少。不过她从来都含不住糖,很快就把糖嚼碎了。
咽下了糖,明琇清了清嗓子,“多谢小郎君的衣服和糖。”
李青莲没有立刻回话,而是沉默着望向窗外硕大的月亮。
他的眉骨生得立体,更显得眼神深邃。那双褐色的眼睛炯炯有神,明月就在他眼睛里流转出琉璃般的眩光。
如至清至浅清溪。
或许拥有这样的眼神的人永远不会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