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叛道二周目(142)
明琇不禁看呆了,她总相信人靠衣装,从来没想过一个人穿得这样朴素,在田舍间捉鸡的样子都能这么俊逸脱俗。
乡下的好处,是现吃现烹,最能得食物的真味。好比,老板正在做的这道鲁国名菜焖锅鸡正是需要田间散养的小公鸡做出来才地道。
这道菜用地锅抄最好,如果是炉子,就必须要刚刚打过烟囱,火要武火,烧出来的鸡才够味。第一锅鸡不是明琇这桌的,她闻着那诱人的香味,食指大动,眼巴巴地看着那锅鸡被送上了别的食客的饭桌。
老板看着她猴急的样儿,笑道:“娘子莫急,我们这儿都是由食客亲自挑鸡宰了再烧的,你郎君很快就挑好啦。”
听着那声“你郎君”,明琇心里就和喝了蜜那么甜,却又有些局促,“他还不是我郎君呢。”
老板听不到,指着鸡舍,奇怪道:“噫,你郎君怎么了,捉住鸡怎生又给关回鸡笼了?噢、噢——原来他是要去捉那只最凶、最活泼的斗鸡啊!那斗鸡顶顶凶悍了,连我们都捉不到,干脆让它在田间生活着,还能看个家,当狗用。”
明琇一听乐了,“谪仙大斗公鸡”的大戏她可不能错过,“我去看看!”说罢飞身直接从窗户里跳出去,踏过矮墙,向村口掠去。
李青莲站在村口处,公鸡就在离他不远的树上,他却一动不动。
明琇问:“青莲,怎么了?”我来就是为了看你捉鸡啊!
李青莲整个人都僵化了,过了一会儿才回了俩字:“没事。”
“诶,究竟怎么了?”
李青莲突然抬高声音:“别动!!”
明琇:???
过了一会儿,明琇才反应过来这声“别动”不是在吼她,而是在吼村口那条摇尾巴跑来的小奶狗。
“好可爱的狗狗!”这条白色卷毛小狗让明琇想起了前世家中养的贵宾犬,于是,她冲过去一把抱起毛茸茸的小奶狗,在圆嘟嘟的狗鼻子附近“吧唧”亲了一口。
李青莲依然僵立着,努力保持镇定,却始终不敢直视明琇怀中的小狗。
明琇突然产生了一个神奇的猜想……为了验证,她抱着狗逼近李青莲,近一步,他就退一步。
哈!天不怕地不怕的他竟然怕狗!
明琇邪笑着追他,“来来来,青莲,一起撸狗啊,快活啊!”
李青莲飞快地躲到一棵歪脖子树后面,探头瞧了明琇一眼,又迅速将目光收回。
明琇:“难不成你怕……”
“不怕!”李青莲抢白。
明琇心道,“哈,我都还没说你怕狗了,你就不打自招啦!不怕?不怕你躲这么远做什么。我就静静地看着你逞强。”于是她抱着狗走到树边,步步逼近,李青莲身手敏捷,拉着树枝一撑一跃,竟就这么被她逼上了树。那双清浅的褐眸中流露出深深的恐惧,吼道:“走开!”
“青莲?”看起来他也很招狗喜欢,小白狗兴奋地围着树打转,毛茸茸的小短尾巴甩个不停。
“把狗拿走!”
明琇没料到他会有这么大的反应,愣了愣,而后突然茅塞顿开,一拍脑袋:“我这是干了什么?李青莲整整四年都以为自己的金丹是被狗吃了,不留下心理阴影才怪呢。”
少年倒在血泊之中,奄奄一息地看着一群恶犬抢食从他的身体里剖出来的金丹……这样深入骨髓的恐惧,又有谁能轻易克服?
她竟然还抓着这一点去欺负他!
明琇觉得自己就像小时候揪女生小辫子以引起对方注意的小屁孩一样,真是特别无聊,特别讨厌!
“青莲,我错啦!我把狗抱走,你快下来!”
看到小白狗走远了,李青莲才轻飘飘地从树上跳下来,冷哼一声,自顾自地走,不再理明琇。
明琇跟在他身后,并拢三指朝向天空,狗腿地说:“以后再碰到拦路狗,我发誓,我肯定第一个抱你。”
李青莲这次好像真是恼了,加快脚步,就是不理她。明琇惯是个软的不行就强来的混蛋,她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噌”地一下就扑到李青莲背上,手脚并用,像个树袋熊一样抱住了他,同时向他索吻。
索吻这一招她从未失手过,谁知这一次,李青莲原则特别强,直接撇开脸,道:“在你漱口前,都不要来亲我。”
明琇只好咽咽口水,委屈地点头。“那、那我们还捉那只霸王鸡吗?”
作者有话要说:道宗双修的修炼方式和法则纯私设,天、地、人三魂的设定参考了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与超我”的概念,并不出自本土道教,勿较真。不过,相信泥萌也不会在一本拥有神(bian)奇(tai)的世界观的朋克古风文里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