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七零揣崽逃跑被抓死亡屠宰场(54)
结果还没等她展开追求,宋念柠这个不知羞耻的狐媚子。
竟明目张胆对叶云洲穷追猛打。
她气不过,平时没少对宋念柠冷嘲热讽。
结果现在宋念柠却嫁给了她爱而不得的沈予川!
从此张云雅便将宋念柠当成了肉中刺!
每次见面都忍不了一阵奚落鄙夷。
长相精致的宋京姝知道她是什么德行。
恨人有,笑人无。
宋京姝将捡起来的干柴,塞进背篓里,翻着白眼道:
“我瞧着宋念柠这样挺好的,结了婚就好好过日子,再说了,我眼瞧着沈予川也不差,有责任有担当,家里家外一把手,那张脸更是俊得跟画上的人似的。”
“宋念柠这是想开了,想好好跟沈予川过日子,也未必不可能。”
张云雅被人在伤口洒了把盐,气得心梗。
沈予川虽然成分不好,但他爸是战斗英雄。
他堂伯是村支书,西关村淳朴和谐。
沈予川又是个狠刺头,他们一家真没遭过什么罪。
而且沈家住着村里最大的两进院。
房子多得一个星期七天换着花样住,都住不完。
这才是张云雅看上沈予川最大的目的。
结果沈予川这朵坚韧不拔的高岭之花。
竟被宋念柠那个无脑花瓶给糟蹋了!
她气不过,讽刺一笑,“不见得吧,你瞧瞧宋念柠不远处是不是叶云洲。”
叶云洲自然也看到了宋念柠。
想到宋念柠之前追求他,做的那些荒唐事,他就觉得啼笑皆非。
他喜欢的是温柔善良的姑娘,而不是宋念柠这种暴躁无脑的蠢美人。
不过今日的宋念柠似乎有些不一样。
以往看到他两眼发光的蠢美人,这会连个眼角的余光都懒得施舍给他。
她还跟大家伙一样老老实实挖野菜。
那双娇嫩的手沾了泥土,也没嫌弃地翻白眼。
或许因为这份不同,叶云洲对她多了几分关注。
以前的宋念柠是怎么样的?
娇蛮任性,奸懒馋滑,暴躁无脑。
跟眼前这个眼神有光,勤快朴实的宋念柠判若两人。
苏晓雪就在叶云洲身后,将他的神色尽收眼底。
她眼神阴霾。
前世叶云洲考上大学后,带着她一起回京市。
她出身农村,陡然嫁入书香门第,上要忍受婆婆的挑剔,下要照顾孩子。
而叶云洲天天待在实验室,十天半月才回一次家。
苏晓雪每次跟他诉苦,只换来一句:我妈这么大岁数了,你就不能让着她?
然后两人势必要爆发一次大争吵。
加上苏晓雪天天围着灶台孩子转,两人越来越没话说,孩子也跟她不亲。
所以苏晓雪上辈子看似风光,实则过得十分憋屈。
但即使再憋屈,表面也风光过。
所以在没有得到沈予川之前。
叶云洲这个京市来的天之骄子只能是她的。
岂容他将目光落在旁的女人身上。
特别是宋念柠这个短命鬼!
不过当她看到宋念柠朝着不远处的树丛走去时,她顾不得其他,快步走了过去。
前世在半年后,有猎人上山狩猎,在这颗百年椴树下,发现野猪供人参。
那猎人当即吓跑了。
事后回来查看,野人参早已被野猪吃完。
根据留下的芦碗,大概推断出是七八十年份的野人参。
当时传得沸沸扬扬,苏晓雪今早突然想起来上山捡漏。
七八十年份的野人参,后世能卖到50万。
她捡漏存两年,78年后,再拿出来卖,妥妥的万元户。
苏晓雪激动地扒开草丛,干湿的腐叶下,一株已成型的野人参,静静生长着。
苏晓雪眸中迸溅出惊喜的光芒,满心澎湃伸手去拔人参。
一只白皙如玉的小手,却快她一步将野人参连根拔了起来。
苏晓雪伸手拔了个空,心里咯噔一声。
她抬头看到宋念柠那张脸,猛然握紧了拳头。
眸中闪过一抹黑浓如墨的毒汁。
这操蛋的老天,明明她才是被眷顾的天选之女。
凭什么好处都被宋念柠这个贱人给占了!
不行!
这人参是她先发现的,只能是她的!
第40章 打脸绿茶婊
宋念柠看着野人参,激动得潋滟的水眸弯了起来。
这株野人参全须全尾,没有丝毫断裂。
不枉费她花了1000积分,让系统帮忙采掘。
不然,莽拔的话,弄破了皮,或断了根。
不仅容易烂,还不值钱。
就在她喜不自津之时,一道娇柔的声音突然响起:
“念柠,这株人参我昨天就发现了,因为没带工具,怕徒手采坏了,所以当时没采,谢谢你帮我把人参采掘起来。”
苏晓雪那副理所当然的口吻,仿佛宋念柠是个偷了她东西的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