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72)
非常神奇,被李文畔这么一说,明宛竟真的感觉到了困意。她打了个哈欠,耷拉着眼皮,重新躺下去,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而这一次,明宛没有再被噩梦惊醒,她一觉睡到了天亮。
一夜的休息,让她的精神恢复了不少,但也更疲累了,因为昨天的那些伤口都在第二天发挥了它们的威力,开始让明宛注意到了身上的疼痛。
但比起浑噩的游离在世事外,能感觉到疼痛反而是件好事,因为只有活着的人才知道痛。
她的桌子上放着暖水壶和铁质的保温桶,因为不知道明宛会什么时候醒,食堂的肉包又太过抢手,晚了就买不到,所以李文畔很早便买好了,放在保温桶里,等明宛睡醒了就能吃上。
是的,今天的这份早饭不是秘书们打的,而是李文畔一大早起来去食堂排队打的。他认真的反思过自己,公事再如何重要,也不应该理直气壮的将自己身上的其他责任忘却,时间虽然紧,可养孩子就是需要陪伴,他会尽力抽出时间照顾明宛,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
明宛是他做决定收养的,他应该担负起这份责任。
大不了就是少睡一点觉,为人父母,这是最起码的。他既然收养了明宛,就一定要照顾好她,工作忙不能成为借口。
李明宛并不知道这些,她还以为保温桶里的早饭和往常一样,是秘书叔叔打的。她起床洗漱穿衣,然后打开保温桶。
这是老式的保温桶,部队里好似也用的是这种,虽然没有后来那么花里胡哨,但是保温的效果仍旧很好。当明宛拿起保温桶里的肉包时,肉包还有点烫烫的。
吃肉包最讲究温度,如果是刚出锅的那种,虽然烫口,但是面皮软乎,馅里带着滚烫的汁水,一点也不腻,反而满嘴都是肉的鲜香。
到了现在,尽管口感没有先前那么好,可仍旧很好吃。在缺衣少食的年代,不管多肥的肉,人吃起来都不觉得腻。但李明宛是从现代穿来的,她吃进嘴里,就知道大师傅的手艺是真好,真真正正的肥而不腻,调馅的功夫说不定是祖传秘方。
等到明宛吃完肉包和豆浆,心情逐渐愉悦,脸上的神情都不自觉带着笑。
愉悦的一天,从一顿舒适的早餐开始,受早餐影响,好似身上的伤都没那么疼了。
昨天刚经历了意外,原本明宛应该是惊魂未定的,作为一个学生,按理来说,她可以不用去上学。换成普通的小孩,肯定会理直气壮的在家休息,毕竟明目张胆不上学的机会少有。
但是一向对学校兴趣缺缺的李明宛,反而难得的想去学校。
可能在受到刺激以后,人潜意识都会偏向去熟悉的地方,哪怕不是同一所,可学校这个地方,却是明宛实打实待了十几年的,论熟悉,只怕她在现代的家都比不上。
她也说不清为什么,可就是想去学校呆着,即便多看看那些在她眼里很无聊的同学打闹,或者是再简单不过的课文。
李明宛开始收拾自己的书包,说是书包,其实是个很有年代特色的小挎包。是胡若弗亲手缝制,布做的小挎包,但是针脚细密,蕴含了胡若弗的切切关怀。
她原先用的那个已经葬身在火海里了,这个是胡若弗之前特意做了,让她可以换洗的时候用。
书包烧没了,那么作业和书自然也没了。想想曾经的学生时代,能实打实的遇见作业被火烧没了,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谁能想到,她不但穿书了,连这些曾经不敢想的事情,也都一一遇见。
因为没有书,明宛只好往里面放仅剩的文具,还有没用过的本子。
东西少的离谱,收拾起来也简单,她很快就弄完了。于是,推门出去,准备和往常一样,慢慢去上学。
然而,李明宛没想到的是,她才出二门,就遇见等在二门李卓晚。
如果明宛没记错的话,李卓晚现在基本已经不在家里住了,看他的眼睛,就知道昨晚压根没睡好觉,估计一大早就等在门口了。
李卓晚看到李明宛时,神情霎时和煦,宛如朝阳初升,语气自然的说:“我刚好要帮吴老师去你的学校送东西,既然你来了,我们一起走?”
李明宛点点头,虽然不知道李卓晚是不是因为昨天那场突然发生的袭击,而产生了担忧,但他已经特意等在这里,不论是为了安他的心,还是为了不辜负这份辛苦等候的情谊,她都不应该拒绝。
所以她点点头,“好呀。”
而等到明宛和李卓晚一起快要走到大门的时候,远远的,她就望见在门口徘徊的杨良玉,她的神情永远那么高傲,头总是比旁人抬高一分,即便是背着同样的小挎包,杨良玉也和别人不同。灰扑扑的斜挎包背在杨良玉身上,比国外饰满宝石珠彩的昂贵手包还要衬人,和她的人一般耀眼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