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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大佬,她又撩又甜+番外(1326)

作者:星旖旖 阅读记录

洛逢君没有拦着,连洛麒这一回都没有拦着,僵硬的站在一旁,满脸悲怆。

家里的男人们议事,洛夫人是不想打扰的,但事情闹得太大了,她自然也就听到了,恍惚间又想起了很多很多年前……

那时候,她已经时常见不到洛逢君了。

洛夫人与洛霆钧并不算是青梅竹马,洛夫人姓楚,名叫楚善,是北城楚家的人。家族里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楚善出生的时候家族就已经开始不稳了,后来大概是楚家站错了队,在后来几年渐渐就从那个圈子中心退了下来,再后来被外派,最后索性主动离开了那个圈子。

楚善是家中独女,偌大的楚家是没有继承人的,所以当年的楚家即便站得再高,到头来也只能是为他人做嫁人,所以楚家只能成为别人上位的阶梯。

楚善从小看厌了争斗不休,也心疼父母,她父亲兢兢业业半生,却不得不成为别人争权夺利的牺牲品。世家的孩子从小就懂得多,楚善自小就看得明白,很讨厌,也很努力,她拼命争取,让自己更加优秀,想为父母分担。

可惜当年她还是太小了,上层一场不大不小的争斗波及了当时的楚家,楚父被外派收权,渐渐游离在外。楚父当年也曾有不甘,但外派的那些日子却渐渐适应并喜欢上了另一种生活,大概也是因祸得福吧,楚家自此远离了争斗。

楚善是楚家的独生女,自小得到家族清理培养,智商是没得说的,她一手创办并经营了洛氏集团的前身——善和珠宝。

后来,她与洛逢君结了婚,善和珠宝就成了洛氏集团,虽然冠上了洛氏的名号,但董事长和掌舵人依旧是楚善。

楚善永远都会记得那一天。

洛逢君再一次浑身是血的出现在她面前,一动不动的躺在病床上,就像是死了一样。

那几年,她已经很少能见到洛逢君了,而每一次见到他,他都浑身带着伤,或轻或重,渐渐成为了她的心魔。

直到那一次,她听到医生说洛逢君双骨坏死,有九成可能会瘫痪。那一次,洛逢君前前后后做了不下百场手术,大的,小的,最后是宫衍拼尽一身医术把他救了回来。

楚善守了他一个多月,等他醒来后,跟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跟我走吧,离开那里吧,这一回你听我的,你就听我的,好吗?”

她真的害怕了。

人的运气是会用完的,洛逢君那些年在生死一线徘徊,已经提前透支了他这一辈子太多的好运。

太多次了,楚善真的害怕了,再有一次,她怕洛逢君真的不会再醒来了。

她喜欢洛逢君,从北城来到南城,从贵族学校转到南城一中,她第一眼看到洛逢君,就特别喜欢。

自小生活的环境,周围与她同龄的人都过于早熟,或纨绔,或阴毒,完全不像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该有的样子。

第一次见到洛逢君,他穿着当时那个年代大家都穿的校服,颜色一言难尽,款式老旧,别人学生穿上去高矮胖瘦,脏的,乱的,歪七扭八的什么样的都有。

可穿在洛逢君身上,却很不一样。

当时的他清瘦白皙,还是个少年人的骨架,却如清风玉竹般干净清透,温柔,斯文,自有风雅的气质。

那年的夏天非常热,刚转学的楚善心里很燥,站在教室里,她一眼看到了坐在最后一排靠近门口的洛逢君。少年的校服并没有规规矩矩的穿好,因为天气热,外套拉链也开了一半,衣领不规矩地往后扯,里面是白色的T恤,浅浅的一层薄汗,印出了少年清瘦的肩骨。

他在看书。

楚善越过一排排乌泱泱的人头,看到了少年握着书本的那双手,骨节分明,腕骨清瘦,特别好看。

后来她才知道,那是一双杀人的手,握着书本时笔墨生香,握着枪械时杀伐凌厉。

第1074章 长出新叶,再为美人簪花

看到洛逢君第一眼,楚善就动了心。

她知道,这就是她喜欢的男生,这就是日后会成为她丈夫的男人。

——是楚善先动手的,没错。

青春时期,男孩子总是比女孩子更加懵懂晚熟,当年的洛逢君虽然比一般同龄的孩子早熟一些,但他的早熟全都体现在了智商和能力之上。当年的他一心仰慕那些军事杂志上的传奇人物,哪有心思风花雪月。

可楚善不一样。

第一,她长得很漂亮,非常漂亮,倾家族之力培养出来的千金小姐天生骄傲而矜贵。

第二,她很主动,也会缠人。世家出来的千金是有手段的,小聪明有,大智慧也有,加之花期少女天生的娇嗔和明媚。

洛逢君就……情窦初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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