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生荒地那里挖出来的?”
“是的!”端盘子的人穿着一身廉价的皮甲,满脸堆笑地把手里的盘子又往前递了递,“您看,这还有好几种颜色,还有红的呢!”现在谁不知道,王都正流行红色衣饰。王都流行,就是贵族追捧,就是值钱呀!
拜耳子爵又拿起那块暗红色的宝石,对着阳光照了照:“可惜不够透明。”这颜色如同半凝固的血,如果是透明的,至少值几百金币!
端盘子的人连忙说:“虽然不透明,可是颜色好啊。而且您看这光泽,要是好好打磨光滑,一定更好看。而且那里一定还有更多的宝石,说不定就能找到又红又透明的。”
他们现在找到的这些宝石,从暗红到浅黄,从透明到不透明的都有。他特意选取了质地最好的几块,放在银盘里看起来色彩缤纷十分美丽,感觉能与彩虹领的宝石媲美了,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这种宝石比较轻,而且不够硬,感觉上不太像石头,倒像是珍珠或珊瑚一类的珠宝。
“不错。”拜耳子爵挑剔地把玩了半天,终于点了头,“这都是在那个山谷里挖出来的?”
“是的是的。”端盘子的人点头哈腰,心里顿时欢喜起来。他们真是运气好,当初不过是发现了一堆黑色的石头,里头有几块光泽特别好的,被他们当做黑曜石收了起来,想着这宝石献给领主,也许他们也就不用再在生荒地做盗贼了。
结果这宝石送到拜耳子爵这里,匠人验过之后却说并不是黑曜石,但做成丧仪首饰也很不错,可以与黑珊瑚相比。
但是丧仪首饰的市场终究太小,拜耳子爵虽然收下了这些宝石,却并没有赦免他们,只是给了他们一些食物和赏金。
但是没想到,他们再挖掘下去,竟然发现在黑色石头里还夹杂着这种美丽的宝石。这下,子爵大人一定会满意了吧?这种宝石可是全新的,一定很值钱!
果然拜耳子爵把宝石放回盘子里,看了看这个人:“我赦免你的罪过,以后你就管着这个矿吧。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布莱克,我叫布莱克。感谢子爵大人,我一定用心为您效劳——”布莱克高兴得只差跪下去磕头。
生荒地的日子不好过。之前他依附于生荒地最大的强盗团,日子还不错。虽然生荒地条件恶劣,但抢劫商队什么的总有进项,还能喝酒吃肉,比他被流放之前还好些。
谁知道强盗团的老大被什么人忽悠了,居然跑去海风郡抢劫长云领的商队,结果被人家一窝端,只剩下他们几个侥幸逃出来的溜回了生荒地。
但是就在他们跑出去作死的时候,老窝已经被其它强盗占了,于是这几个人就真成了丧家之犬,日子也难过起来。
布莱克当了七八年的强盗,早就过惯了喝酒吃肉的日子,要他像生荒地有些流放者一样开荒种地,那他是再也做不来的。于是他想到了搭上拜耳子爵。
这片有着黑宝石的山谷是他们从前的团长发现的,不过如果开掘难免会惊动其它强盗,都想着来分一杯羹,所以暂时没有动。谁知道,现在被他们这几个侥幸逃回来的捡了漏呢?
有了子爵大人的任命,他就可以大大方方招募人手去开矿了。到时候他手下也能管着百十号人,比原来的团长还要威风……
布莱克还没畅想完美好的新生活,就听拜耳子爵吩咐道:“不要让人知道。”
“啊?”布莱克茫然地抬起头。不要让人知道,为,为什么啊?不让人知道,他怎么招募人手,难道就靠他们几个强盗自己挖吗?不要啊,挖矿很累的!
拜耳子爵看着眼前这个一脸蠢相的人,皱了皱眉头,决定还是把自己的管家叫来。这些愚蠢的强盗,不过是运气好挖到了宝石,如果不是因为不能惊动太多的人,他真想把这些强盗都吊死。
但是现在不行,还要靠他们去招募生荒地的人手。
当然,所谓招募,指的是强制性的那种。生荒地既然在他的领地旁边,那么在生荒地居住的人自然也归他管辖,招来挖矿有什么不行吗?这样他不必动用自己的奴隶,也就不会引来注意了。
“要小心一些——”拜耳子爵向自己的管家交待。他知道管家理解他的意思,毕竟他跟海格勋爵的关系现在已是人尽皆知,倘若他这里有动静,有些特别敏锐的人很可能联想到海格。
打发走管家,拜耳子爵在屋子里转了一圈。
刚才在那个强盗面前,他装出一副不怎么满意的样子,但其实心里早就兴奋得要跳起来了!
这种新宝石好吗?当然好呀!说什么不够坚硬不够透明?可是它的颜色够好看呀!蜜黄色、金黄色、橙红色、深红色,甚至红棕色,这都是贵族们喜欢的颜色。而且这种宝石的光泽十分特殊,打磨好了之后一定能熤熤生辉,绝对可以卖出好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