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片人会梦到三次元的我吗(11)
庄晓蝶又转念一想,她回家的事情还八字没有一撇,竟然想到搬运灵泉水去了,未免也太乐观了。
“我换下的衣服呢?”庄晓蝶问等候在门口的魔仆。
魔仆的头低得几乎看不见她的容貌,听到庄晓蝶声音的时候还瑟缩了一下,战战兢兢地说:“魔尊大人吩咐,让我们将衣物交给他。”
庄晓蝶的表情僵硬了一瞬,脸颊被羞恼染红。
谁准他碰她的东西了?!
她怒气冲冲地往正殿走去。
留下身后目瞪口呆的魔仆:天呐!她竟然敢对魔尊大人生气!
走到正殿门口的庄晓蝶正要兴师问罪,就听到从殿中传来金胖子惶恐的声音:“魔尊大人,这等小事请让属下代劳!”
即便是秋夜紫被魔尊鞭飞,眯眯眼金胖子脸上的笑容都没有崩坏过,能够让人精一样的眯眯眼金胖子惶恐的事情,会是什么?
庄晓蝶的怒气被好奇心压下去了一半,悄悄地从窗户探头看去。
只见祝瑾渊盘腿坐在地毯上,旁边滚落着各种丝线和绣花针,还有一些不知道用来做什么的纱布。
他左手捧着被他用术法洗净烘干的庄晓蝶的白色T恤,右手捏着一根绣花针,眉头紧皱,表情凝重,仿佛在对待一件极其困难和严肃的正事。
就连当年被修仙界大能围攻都没见他露出这个表情。
其他魔仆更是跪了一地,金胖子也吓得两股战战。
祝瑾渊听到金胖子劝说的话,祝瑾渊心想,他们不懂,她不喜欢别人乱碰她的东西,而自己就不一样了,她爱他。
他动了动右手,绣花针穿过了白色布料,同时晕开了一抹鲜红。
这枚绣花针能伤到魔尊,必然是仙器级别的宝物。
能用仙器来缝衣服,估计也就他一人。
刚刚在灵泉水里,庄晓蝶对痛觉还不太敏感,这回就不一样了,从食指的掌根处传来一股浅淡的麻意。
祝瑾渊放下手中的衣服,露出衣服底下的左手,五根手指,各个指头都被包上了纱布,现在又新增了一个伤口,表情懊恼。
“我答应过她的,会帮她缝补衣服。而且这件衣服……对她很重要。”他的语气里带着十足的认真,给手掌缠上纱布,又用法术洗净并且烘干衣服,这一套流程十分熟练。
庄晓蝶的心脏好像也被扎上了麻意,她以为他说的话只是哄骗她,缝补衣服什么的,假手于人不就行了。
她蹲下身子,抱着双膝。
搞什么啊,他不是反派大魔王吗?演的吧!庄晓蝶口不对心,忍不住抽了抽鼻子。
正在缝补衣服的祝瑾渊抬起头,看向窗口,凝神去听,听到庄晓蝶抽鼻子的声音,忍不住对身旁的魔族扬了扬眉。
看吧,她心疼我。她果然好爱我。
作者有话说:
小蝴蝶心软的点可能有点奇怪,这里她心软是因为她看重的东西,对方也同样重视。
(写得好开心,早点发出来给大家看!
第6章
庄晓蝶试图压下鼻子泛起的那点酸意,回忆起自己创造出大魔王这个角色的时候。
这是她第一次写小说,决定下笔写正文之前,小说大纲就断断续续地写了两年。
第一个出现在大纲里的角色并不是男主角杜若明,而是反派大魔王祝瑾渊。
在书写他人生小传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他命运的基调——得而复失。
具有悲剧色彩的反派才能让人记忆深刻,而他的命运也不需要多想,直接把她刚上大学时的遭遇润色一下,变得更惨一些,再换成仙侠背景就好了。
庄晓蝶高考那段时间生病,发挥失常,距离理想大学的录取分数线仅差了两分,只能离开从小长大的城市,前往一个从未踏足过的城市上学。
祝瑾渊生于富贵人家,测出仙资,离开家前往仙门修仙,一家子人正高高兴兴地在回程路上,就被大能之间打架波及,一家子没能留下一人。
庄晓蝶刚住宿那会儿跟舍友发生了一些小矛盾。班长把可以全员编辑的申请奖学金文档发到群里,以庄晓蝶的成绩本来可以申请到一等奖学金,结果名单出来的时候却发现没有自己的名字,问了班长,班长却说她没有申请。大四毕业吃散伙饭的时候,舍友醉后承认是自己删了她的申请信息。
祝瑾渊因为天赋和根骨极佳,遭到同门嫉妒,中了他们的算计,被魔族抓去炼药,以至于现在身体还有残留的魔毒,总会不定时发作。
庄晓蝶在学生会被排挤,部长总要卡着时间点让她交各种材料,还得应付一些累人的社交活动。人人都说上了大学之后就得去过点精彩生活,但庄晓蝶却只觉得疲惫不堪。这个时候,只要她想到祝瑾渊被炼成药人,所有的痛苦都比不得他仙骨被腐蚀的痛苦,好像这种社交疲惫就能减轻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