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十年代我靠种树成了大佬+番外(164)
最后还是大姐李欣怡的婆婆直接把人给打发了,他们两口子回婆家去了,这件事情才告一段落了。
奶奶说和爷爷还汇了一笔钱过来给她,让她今年过年一定要回家,没钱了就写信回来。
还别说,挺感动的,结尾处爷爷还说要是实在撑不住农活,就少做一点事,反正也不靠那点工分过日子!
第二封信是李母写的,照样是李树洺那家伙代笔写,先是以李母的口吻说了一下那房子的结果,夸了一下她买的红枣不错等等,后面就是李树洺自己要说的。
李娇柔好像看上了一个村里的男知青,听说看起来长的不错,但是家里条件不是很好。
除了那副皮囊和一张巧嘴以外,基本上没啥优点了,但是她不顾她哥的阻拦和人家搞对象,把大伯母给气坏了。
从信里面就可以看出李树洺那家伙有多幸灾乐祸了!
至于第三封信就有些让李心臻惊讶了,没想到会收到羊城那边的信!
第126章 两年前的自己写的信
信封已经被撕开了一点点,应该是李欣真撕的,后面被邵泛舟及时换了回来。
话说起来,李淳真之所以认错信件是因为李欣真她外公就是在羊城,居住在报社附近不远处,所以她才会认错。
信封上写明了寄出的地址是羊城东风路三号报社,写信的人叫陈春华。
这在李心臻的记忆里面是陌生的,哪怕她回忆了所有原主的记忆也没有找到这个人。
信的开端就是熟稔的语气,仿佛与原主认识了好些年一样,询问了她最近过得如何等等。问的东西也不多,不会引起别人的反感!
先是说明了一下她的身份,是羊城报社的主编,两年前她被调到湘省学习的时候与原主相识的。
那个时候她来湘省的时候还只是一个小编辑,因为手底下没有什么出色的作者而被上头批评了,所以出来散散心。
一不小心就走到了原主的学校外头,那会正是放学的时候,学校门口来来往往的人多。
混乱之间,原主手里的几张纸被人给撞飞了,刚好落在了陈春华脚边。
她捡起地上的纸随意的瞥了一眼,发现是初中生的小作文,文笔虽然还行,但是也没啥稀奇的。
正打算放下就看见又飘了一张纸过来,这次写的就不是简单的作文了,而是像短篇小说的风格了。
讲述的是热血青年除了有自己的爱情以外,更是努力的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而且故事的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个性特点,更有着对国家的热爱之情,将青春奉献给了国家和人民。
正是精彩之处的时候就没了,陈春华看得入迷了,捡起地上其它的纸,发现有好几篇都是这样的,写到精彩的地方就没了。
原主找到过来,朝陈春华道谢就想把纸拿回来,没想到陈春华竟然起了想买了这几篇小说的心思,约她去国营饭店商量,哪知道原主警惕性还是有的,问她要既然是编辑,那怎么证明她的身份等等。
这一下还真把她给问住了,她出来的随意,没有带工作证出来,所以眼睁睁的看着原主离开了。
在后面的几天,陈春华又找了过来,这一次遇到了投稿失败的原主,大一点的报社都拒稿了,所以原主就和陈春华同意了合作,把手上的那四篇小说卖给了她。
在报社连载了两个月,取得了不错的反响,好多人都在看,慢慢的人气就上来了,直接反超了同等级的其他作品。
陈春华也因此被羊城报社给调了回去,还升了职位成了副主编。按照约定的时间,她早早就买好了东西,但是一直没有等到李心臻联系她,所以就搁置了。
后面还是看到了她最近写的文章,才知道她下乡了,托关系打听到了她下乡的地址,所以就把东西寄了过来。
结尾还留了一句话:奇变偶不变,符号看象限。
李心臻:“……”这应该…不是原主想出来的吧,这行事作风怎么感觉不是原主而是自己!
原主那段时间可是赚了一笔稿费的,但是记忆里没有说原主的文笔好,而且她下乡的时候找了所有能藏东西的地方,也没有找到额外的钱。
打开了那个大包裹,里面除了有刊印的报纸和杂志以外,还有一些羊城的特产、几件衬衣和喇叭裤,还有几块手表和录音机。
羊城靠近临海地区,那边的经济已经非常的发达了,这边的手表和录音机只有百货大楼有的卖,连供销社都没有,看来以后有时间得去羊城逛逛了。
还有一件呢绒大衣,是紫色偏浅的颜色,李心臻还挺喜欢的。翻到最下面有一个小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封信和一个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