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娇娇嫁纨绔(15)
但原主的衣服就两三套,轮流换着穿,补得跟叫花子一样也不愿意换……
一来是节省,二来也是原主低调,大概知道自己长得惹眼,也耳闻自己在场里的名声不太好,更加夹着尾巴做人了。
难怪当初结识了宋溪,他抛下橄榄枝,原主赶紧地就把自己系劳套死。
说不得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温明曦烦躁地踢踢被子,这过的叫什么日子啊?到底是谁在祸害她的名声。
还有明天要去走的亲戚,她的三姐,记忆里是一个温柔单纯的女生,根据这几日在家里打听的口风,温明心也是很好接触的。
但温明曦搜寻了原书的剧情,宋溪连女主的戏份都写得少,更别提她的家人。
唯一一处有记录,便是写女主偷偷去见三姐被宋溪发现,男主大发雷霆,扇了女主一巴掌,原因是女主偷偷拿钱给了三姐。
虽然书里没写,但从这零碎的信息里,温明曦也能推断出温明心后来的发展很一般。
比较宋溪这种性子的人,如果三姐过得好,有钱有势,怎么会不让女主见亲戚呢?
应该是自己跑去抱大腿才是……
思来想去,温明曦决定不想了,翻身,愤怒地把被子盖在脑袋上。
让她安详地走吧!
*
次日是个好天,空气像被冰冷镇过一般,格外清爽,天也蓝得剔透。
但还是冷。
温明曦左手一只芦花大母鸡,右手拎着用空油瓶装的一瓶子的红皮双黄鸡蛋,一整个“回娘家”的造型。
并不是。
而是家里人都忙,老两口一堆事要做,温明阳要照顾老婆孩子,明娇要去上学,只能她代表家人去探望温明心。
从迎春镇到县城有好几条路,有抄近道的捷径,但近道不好走,且人烟稀少。
想起前几天在农场办公室碰见的那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明曦就后怕。
人少的地方,碰上这样的人,真是叫天天不应。
秉持着来都来了,就要在这一世好好活下去的信念,明曦拐了个弯,专挑人多的大路走。
但是拎这一路,手真的好酸。
第六章
06
镇上到县城有公交车,一天两趟,太难等,温明曦也没准备等。
按照她的脚程,到县里大概要走一个半小时。要是等公交车,可能半天都等不到。
路上连自行车都少见,偶尔一辆运物资的蹦蹦车经过,留下两道车轮印。
明曦起得早,还能在路上看见鸡公车,中间一个实心木轮,前头有个一个很小的轮子,叫“鸡公嘴”。
路上的鸡公车还不少,两边堆满农产品,一路“吱呀吱呀”的,碾着冰渣子,很是壮观,是农民在运东西去赶集。
明明是运货的木头车,笨重难动,但推车人有技巧且懂平衡,走得比两手拎着东西的温明曦还快。
一路上,温明曦就是……一直被超越。
明曦在心里琢磨着,家里该添辆自行车了,不然出门一趟,多不方便。
上海永久牌这种名牌货就别肖想了,温明曦是个实用派,嗯……凤凰牌,或者是飞鸽牌,都很不错。
一辆大概一百五十块,不便宜,但是家里这么多人在工作,东拼西凑,也不是做梦。
又琢磨……但难就难在,自行车票难搞。
很久发一次,一次几百人抢一张,堪比几十年后抢演唱会门票。
所以就算凑够钱,没个一年半载,估计也拿不到这个代步工具……
就这么琢磨着琢磨着,走过热闹的集市,又走到县城里。
离县城近的农民就是有这个好处,可以到集市上卖点柴禾、卖点鸡蛋、腊肉,换些票子补贴家用。
陆英子和温名生虽然现在没有种田,但自留地有产出,两口子又勤劳,也爱赶集。
每年,陆英子都会自己做辣酱、腌菜等等,留下自己够吃的,送一些给亲戚,剩下的就拿到县城的集市换票子。
今年做的辣酱早卖完了,所以今天没来上集,等着过几天做腌菜。
县城很小,几条大街,穿插数不清的窄街小巷,几乎就是县城的全貌。
从北到南也就几百米长。
温明曦早上从家里出来时,天刚蒙蒙亮,走到城里,天已经大亮,到处热热闹闹的,街道两侧的门店也开了门。
裁缝铺、杂货铺、供销社、邮局、粮站……嗅着国营食堂里飘出来的香气,明曦摸摸肚子,这一路消耗了不少体力,果然饿了。
原主以前在县城读高中,循着记忆,很快找到一间饭馆子。
明曦昨晚就数好了各种票子,很豪气地点了豆浆油条和芝麻大饼。
半两粮票和四分钱买一根油条,芝麻大饼三分一只,豆浆分种类,没味道的三分钱,咸的四分,温明曦爱吃甜,点了甜豆浆,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