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过去变鹦鹉(477)
就连绯虎都对这只贱鸟有些刮目相看。
它不得不承认,眼前这只贱鸟的嘴巴虽然很不讨喜,但在文青装逼范这一块,确有些天赋。
绯虎不喜欢这首诗,它做人的时候就不喜欢,觉得这诗太矫情,根本引不起它那颗女汉子心的共鸣。
做人的时候不喜欢,现在变成了鸟自然也不喜欢,但是大话已经说出去了,它只要输一场,就算输,即它再不喜欢这首诗,朗诵也不能输。
可想朗诵好一首诗词,没有感情,光靠普通话标准是行不通的。
它不得不去回想青少年时期曾经倾慕过,或者说暗恋过的人。
结果想了半天,发现那些记忆已经非常模糊,它根本不记得自己曾经暗恋过或者倾慕过什么人。
昔日为人的种种记忆似乎只是它的南柯一梦。
身为一个没有谈过恋爱的钢铁直女,想让它靠着根本不曾发生过的回忆来酝酿情绪来配合这首诗歌的感情,实在有些为难它。
“好,好,好,确实朗诵得好。”黑爷的声音落下之后,杨老和吴老都不由自主的拍起手来,不知何时出来的苏萌萌也跟着拍起了手。
她尚不知道黑爷在和绯虎比赛,一出来就听到一只八歌在念这首有名的情诗,便不由自主的站着听了起来,等听完之后,立即用力拍起掌来。
秦家父子则是一脸心有荣焉。
“该你了。”黑爷强行按住心中的得意,将目光投到走神的绯虎身上。
“这是?”苏萌萌瞧得一愣,下意识的问了一句。
“萌萌来了,是这样……”吴老将黑爷与绯虎比赛的事说了一遍。
苏萌萌……
“该你了。”黑爷见绯虎趴在那愣神,压根不理会自己,心头微怒,不由加重语气重复了一句。
绯虎终于醒过神来,它抬目瞧了在场的诸人一眼,又看了看黑爷,想靠回忆自己的感情来朗诵这首诗是行不通了。
自己不行,就只能利用各种文艺作品里的人物感情,它快速的回想了一遍自己看过的小说和各类文学作品。
很快,一位狡黠灵动的少女出现在它的脑海里,那位少女十六岁的时候碰到了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大英雄在她十六岁生日那天送了一个令天下人羡慕、让她终身难忘的贺礼。
少女的一颗心不自觉的沦陷,但这位大英雄是有妻子爱人的,少女的一腔相思注定无望,只能在心底默默祝福倾慕……
随后,同样的诗,缓缓从它的口中吐了出来……
若说之前黑爷念的时候,是让人意外吃惊,等绯虎念完之后,在场的所有人都彻底被惊呆了。
就连凤橘这个完全不懂人类诗词的猫都莫明觉得,嗯,真TNND的好听。
“这一局,黑爷输了,吴老,你这弟子真是神奇,它的朗诵功底,别说是黑爷了,即便是国家许多电视台的知名主持人也远远不及。”
绯虎的声音落下足足有两三分钟,秦矩才轻叹着接过话头。
黑爷则是完完全全的呆了,怎么可能,论朗诵,它怎么可能输给一只鹦鹉?
要知道,以前很多人和它比赛朗诵这首诗,都被它给无情的碾压……
但是今天,哪怕它再不服绯虎,却也不得不承认,这货实在念得比它好听感人。
“这一局是我输了,下一局比唱歌!”
不过黑爷能被称为黑爷,绝不是朗诵输了就会认输的鸟,它的气馁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很快就振作了起来,鼓起眼睛,瞪着绯虎一字一句的开口道。
其它没有听过绯虎唱歌的人,对此倒没什么反应,但是已经回过神来的苏萌萌则想扶额,黑爷连朗诵都没能赢绯虎,这唱歌还比什么哟。
她可是亲耳现场听绯虎唱过歌的,那绝对是她有生以来,听过最好的嗓音,轻松碾压一众歌坛歌神歌后。
“行,唱什么仍由你选,你先来,你唱完我再跟。”绯虎看了黑爷一眼,淡淡的接口道。
听了一回黑爷的朗诵,它倒是对这货的印象稍稍好了两分。
这货贱归贱,总归不是一无事处,它不喜欢的是那种P本事没有,却生有一张贱嘴,一天到晚只会挑别人刺的人。
黑爷这次没有立即出题,它认知思索了好几分钟,才一脸谨慎的开口:“唱歌一首不易分出胜负,毕竟谁都有自己擅长和不擅长的,以三首为限,第一首,闽南语,爱拼才会赢。”
“我没意见,你唱吧。”绯虎不在意的耸了耸鸟躯。
“一时失志不免怨叹,一时落魄不免胆寒,那通失去希望每日醉茫茫……”
黑爷是在闽南那边长大的,闽南语比普通话说得还好,它的声音是偏向中性的男音,虽然没有原唱歌星那么好听,却比许多五音不全的普通人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