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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靠近剑修会变不幸+番外(174)

作者:南歌玉转 阅读记录

脱去了尚存的稚气,面容清瘦,唇珠圆润,眼尾却是上挑的,隐隐透出一丝锋芒。

成蹊低咳数声,他伸手探向棺材中的人。

“不要碰。”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碰了会疼的。”

成蹊一顿,他感觉自己的手指被一个无形的人按住,“回去吧,就这样转身回去,去找李景,离开这里。”

“化成灰的前尘往事,再去想也没什么用了,不是吗?”

“这样的日子多好,何故给自己徒曾烦恼?”

这声音实在温柔,实在熟悉……成蹊看着棺材之中的人影,沉默良久,终究还是抬手按了下去。相触碰的瞬间,一连串的破碎声响起,成蹊听见了一声叹息——来自他自己的叹息。

他看见了一双沉寂的眼睛,漫天风雪,明灯飘摇,坐在积雪的城墙上,一下一下晃着腿,孤零零一个人,青衣长发,像片摇摇欲坠的淡竹叶。

那是他自己。

十七岁的自己。

神武八年,天恒州下了一场百年难得一遇的暴雨,随着大雪而来的,还有一个孤零零的异世游魂。

成蹊第一次穿书时,并不太平。

他很穷,原身是个冻死在贫民区的少年,无名无姓,住在破庙和乞丐挣地盘。活着都是一种艰难了,他还得完成系统触发的任务。

艰难求生数月后,在系统的指引下,成蹊捡到了捧着莲花灯,快要冻死在街头的容缨。

除夕夜,灯火漫天,瘦成皮包骨的孩子站在雪里,浑身的衣服结冰,硬的像冰棱,手里捧着一盏只剩下三片花叶的灯盏,乌泱泱的眼睛盯着过往行人,像是跟谁都有仇一般凶恶,偏偏嘴唇冻的发紫,连牙齿都在打着颤。

只怪幼年的容缨太过可怜,让成蹊想到童话书中那个卖着火柴,却冻死在街头的女孩。

顺理成章的,一个自身难保的少年,脱下自己身上不算厚实的夹袄,将这个快要冻死的小孩带了回去。

虽然他的容身之处,也只是一个破庙而已。

容缨其实有家,不过他父母双亡,年纪小小便被吞没了家产,赶出门去流亡。成蹊收留容缨,一方面是可怜他,另一方面确实也是为了任务。

他想回家,回到属于自己的现代社会。

他也才十七岁,有父有母,高考完,刚查了分,超一线,可以进入自己梦寐以求的大学。

而在这里,他一无所有,只有一个破房子,还有一个经常生病的小拖油瓶,吃个饼都要分成八瓣。

而且容缨还不乖,听不懂人话,对谁都一脸防备,像个山里爬下来的野狼崽子,动不动龇牙咧嘴,还会咬人。

成蹊一开始还是怀柔政策,在被咬了几次胳膊后,实在忍不住,将人按在地上暴揍一顿。两人在地上互殴,成蹊险些没能打过,气的大半夜将人丟出破庙,容缨比他还硬气,大雪天转头就走,绝不回头。

身为一个大冤种,成蹊摸黑找了大半夜,最后在草棚将人给提溜了回去。第二天还要拖着一身伤去帮工,如此断断续续,没多久就病倒了。

吃不饱,穿不暖,还要高强度干活,从小到大,锦衣玉食,从来没吃过苦的小少爷自然熬不住,发了高热,连眼皮都睁不开。

是容缨发现不对后照顾了他一整夜,在他浑浑噩噩的时候牵着成蹊的胳膊,两人缩在破庙的稻草堆里互相取暖,如同两只没人要的流浪狗。

成蹊病着病着开始想家,抱容缨痛哭,一边哭一边喊着爸妈,泪水糊了别人一脸。

第二天,成蹊烧退了,还丢了好不容易找来的工作,但从此多了一个小尾巴。

那是相依为命的两年。

天恒州富庶,热闹,成蹊性子开朗,能说会道,生的又俊俏,加上一点系统的小手段,他在贫民区混的风生水起,俨然一个小流氓头头。

后来机缘巧合之下,与天恒州城主府内的剑客搭上了关系,有一位修为不算出挑的师父,朴素憨厚的师兄,花天酒地喜欢给他介绍姑娘的同僚。

容缨被他养的很好,读书,识字,修练,什么都没落下。

成蹊是真的,曾经很认真,很认真的去养过一个孩子。

两年后,系统预警,发布任务,推动剧情。

魔域出口开在了天恒州,魔潮涌动,在一片混乱中,成蹊用尽一切手段,将容缨从尸山血海中送了出去。

这是他们第一场生离死别,但是不巧,容缨被送到了齐云仙府三公子手里,更不巧的是,容缨有一副仙骨。

等成蹊千辛万苦从封印的魔渊里爬出来,被系统指引找到人时,看到的就是容缨如同一滩烂肉一般,躺在乱葬岗等死的样子。

第138章 章一百三十八

成蹊将容缨从乱葬岗里抱了出来。

少年身上的伤口太多, 多到他无从下手,那么瘦弱的一个人,身上的血都像是要流干了,袍子都吸饱了血, 人却因为齐云仙府施加的续命秘术还活着。

瘫在席子上, 眼皮半垂, 里头映着黯淡的天光。

他说, 哥,真好,你还活着。

系统冰冷的播报声响起, “主角好感度百分之百,《仙骨》剧情权限开启。”

成蹊无暇去听,抱着容缨前往最近的城镇, 挨家挨户的敲门救命,但是没有人开门,没有人应声, 他们甚至得不到一张干净一点的,止血的布。

容缨身上一点点冷下去, 声音微弱,像只幼猫,他说,哥,别哭,我不疼。

但是,这么深的伤口, 这么多的血, 又怎么可能会不疼呢?

成蹊强行踹开一家药铺, 逼着对方给容缨治病,但少年身上骨骼都被取走,只留下身上密密麻麻用符箓包裹的伤口,血从符箓后渗出来,淅淅沥沥淌个不停,换作普通人早就断气了。凡尘的大夫哪里见过这种手段,吓的浑身发抖,连绷带都缠不稳。他们实在没有办法对付这种伤口,只能颤颤巍巍,象征性将人捆成了粽子,让成蹊节哀顺变,要不趁着幼弟还有气,交代一下后事算了。

可容缨哪里会有什么后事,他在此世孤苦无依,他的所有牵绊甚至还没有出场,一切便到了尽头。

系统说,三重天的仙君本来该与容缨相遇,救下容缨的命。但因为世界波动,剧情线出现偏差,导致本该出现在这里的人没有出现,主角失去了他唯一的一次救援机会。

如果没有特殊手段,容缨会死,世界会重启,但宿主不会有事,宿主意识会随着系统一同重启。

系统安慰他,没关系,我们还能再来一次。

随着续命的秘术逐渐失去效用,容缨身体抽搐,他怔怔地看着成蹊,大概是意识到自己生命到了尽头,手指微动,他笑着说,“哥,把我烧成灰吧。如果……如果有一天能回到天恒州,把我埋进院子的那棵桂树下,我想回家。”

成蹊也想回家。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是个无关的任务者,毕竟他进入的是一本小说,小说里面的人物能当什么真啊?

他要积攒好感度,他要推动剧情,他要早点回去,他对这个捡来的便宜弟弟更多的是利用。但是成蹊在这里呆了两年,鸡飞狗跳的两年,他求生,他修仙,他识得了天恒州许许多多的凡尘百姓,结识了那些根骨普通,半只脚踏入道途的同门,得了他们的恩惠,又在尚未回报时,在天恒州一役中失去所有人。

漂泊的异世游魂,好不容易抓住点什么,却再度一无所有,如今残存的也只剩一个容缨,时间久了,他好像当真将容缨当作了自己的弟弟。

当成他在此世之中唯一还活着的亲人。

成蹊问系统,“重来一遍的主角,还是我认识的那个容缨吗?”

系统答:“本质上他们是一个人,只是一切从头开始,性格上可能会有些变化,他不会再认识你,不过没关系,你可以慢慢教,养成现在这个样子。”

药庐内,汤药滚沸,参茶顶着药罐盖,寥寥白汽翻腾,似一片迷蒙的雾,连带着成蹊眼中也像起了一场大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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