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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种田文里的极品丈母娘(25)

作者:申云婳 阅读记录

申云婳道:“等你回家。”

才不是,就是单纯睡不着。

“娘,你对女儿真好。”张漪漪难得亲近嫡母,一想到赵邃。她笑容都收不了,趴在申云婳耳边缓慢地说:“子期哥给了我传家宝。”

“嗯?”进度这么快?

“就是这个。”张漪漪小心翼翼地将簪子从头上取下来,满脸甜蜜地说:“他说这是他娘给未来儿媳妇的。”

她仿佛宣誓一样:“娘,子期哥是真的在乎我!”

在乎她?

申云婳看不出来。

一见钟情这么烂大街吗?估计不可能。

但赵邃做事是真漂亮,她低头看簪子。

张漪漪以为她不识货,连忙科普:“这簪子古朴大气,一看就有些年头了。”

噗!

申云婳差点笑出声。

年头?

簪子上面还有没磨平的棱角,不是上周就是这周的,赵邃还挺会,用一根木簪换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

“你喜欢上赵邃了?”看似疑问,实则是语气肯定。

张漪漪又不好意思了,红着脸羞涩地说:“娘,看您说的,女儿不是听了您的话才愿意嫁给子期哥的嘛。”

申云婳挑眉。

哥都叫上了,离看上还远吗?

张漪漪小心翼翼地捧着那根木簪子:“娘,不说了,我先去睡了。”

她要找个好地方将簪子供起来。

第29章 这书你打算卖了?

第二天申云婳打算去县城,一来是为了卖草鞋,二来是为了看看书肆要不要抄的书,三来买点日常用品,而且女儿们的绣帕也屯了不少。

就在她去村长家借牛车的时候昨晚刚见过面的赵邃出现在眼前。

他取出一个青色的布袋子,含笑地递给申云婳:“申姨,这是卖掉绣帕的钱你拿着,里面有五十文。”

申云婳笑着拿过来:“竟然有五十文,麻烦你了。”

“举手之劳。”赵邃轻笑。

申云婳想到什么又笑了:“我听漪漪说你给了她你娘的簪子,看来你对漪漪确实非常在意。”

赵邃心不跳面不红:“漪漪是我未来的妻子,那簪子本来就是母亲在世时让我留给未来儿媳的。”

“申姨又要去镇子上吗?”

“我去县城,去看看县城里的书肆要不要抄书的人,家里人多,我多干一些活可以养家糊口。”申云婳没有隐瞒,赵邃认识的读书人多,说不定就有人靠抄书生活。

赵邃非常意外:“申姨要抄书去卖?”

申云婳点头:“没错,子期可有认识的书肆老板,问问他们需不需要。”

赵邃问她:“申姨打算抄什么书?”

申云婳从身后的背篓里拿出准备好的书:“是几本杂书,我在一个云游四方的人手上换来的,看了一遍觉得有趣,估计会有人喜欢。”

她递给赵邃:“你看看。”

她给的是《西游记》和《红楼梦》以及《三国演义》,水浒传并不适合在这个时代出现,实在她的身份也敏感,若是传出去《水浒传》的内容,搞不定上面的皇帝还以为她想造反或者自立为王。

好不容易活一次,要是被皇帝以谋反的罪名诛了,那可真是太倒霉了。

其他三本书就没那么多顾虑。

赵邃看着花花绿绿的封皮,心里惊诧,这怎么刻上去的?颜色如此鲜亮,立马翻开看。

《西游记》?

这本书里竟然有这么庞大的世界,人、佛、仙、妖、神、魔还有去西天取经的师徒四人,甚至还有长生不老这种神奇的功法描述。

《三国演义》?

这本书比上本书更让赵邃震惊。

仿佛一个浩大而璀璨的世界。

至于红楼梦,刚开始有点没意思,看久了就比较吸引人。

“申姨,这书你打算卖了?”

赵邃有点可惜。

申云婳将他的脸色看在眼里,微微一笑:“不卖,我想拿这个给漪漪做嫁妆,不过还是想抄几遍赚点钱改善一下生活,最重要的是漪漪的两个弟弟也到了上学的年纪,我得筹集束脩。”

听说她要把书给他未来妻子做嫁妆,赵邃心里的惊喜不言而喻。

赵邃脸上多了一些真诚的笑容:“申姨,我有个同窗家里就是开书肆的,我以前也经常在他们家抄书换钱,要是申姨愿意,我可以将您引荐给他,不过抄书赚不了多少钱,要是申姨能将这书复刻一份卖给书肆,估计比抄书来钱快。”

申云婳摇头:“得一点点来。”

要是一次性卖了那她就不那么挣钱了,县城的书卖的贵,她要拿分红,要是这几本书受欢迎,一个月几两银子都没问题。

赵邃显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

“这样吧,申姨这会儿就跟我去县城,我同窗家的书肆叫风花雪月,算是县城最大的书肆了,有我在他也会给申姨多给一些钱。”

申云婳没有拒绝:“那就麻烦你了。”

赵邃微笑:“申姨别跟子期太客气了,子期是晚辈,这是子期该做的。”

哪有什么该做不该做的,只不过有所图罢了。

经过几次小事,申云婳知道自己面前的赵邃没有那么单纯,可对他的好感没有消失,相反,她愈发欣赏赵邃的为人,他工于心计却有一定的分寸,做事周到不会让人感到冒犯,学识渊博却不会有意卖弄。

恰好,她本就不希望这种能名垂千古的人是什么善男信女,否则怎么在步步为营的官场里换得一席之地。

两人结伴去了村长家,村长一看是赵邃和申云婳,问都没问就把牛车给了他们。

县城离村里有点远,两人走了一个多时辰才到,通过热闹的县城街道,申云婳这才对这个世界多了几分认识。

大乾国力强盛,太祖皇帝名扬九州,皇帝是天下共主,列国之首,也是因为国家的强大,大乾的百姓生活称得上安稳。

张扬县没有原主记忆里的京城繁华,可住在县城的百姓却很安逸,街边也很热闹,物资非常丰富,从街边琳琅满目的商品就能看出来。

火树村位于扈州武安府金西城张扬县百樱镇,地处西北,与京城离的不远。

百樱镇学堂兴盛,素来有秀才之乡的称谓。

不过十几岁的案首还是第一次出现,这就使得赵邃成了稀罕物,谁见都认识,一看到他就像看到了黄金。

被赵邃带去县城最大的书肆,听他说这就是他同窗家的产业,书肆里只有两个小伙计在忙着擦拭书架,前来买书的人并不多。

赵邃给其中一个小伙计说了什么,小伙计点头应了,随后去了屋后。

回过头,赵邃对申云婳道:“申姨,你先等下,我那同窗估计很快就来了,这书肆他也是做的了主的。”

申云婳点头:“不急。”

等问完之后她就去看看附近的酒楼,背篓里还有几只兔子野鸡,卖了也能换几十文钱。

等了不久,就听到屋后一道声音传来。

“子期!”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一个穿着绸缎的少年出来,他手里拿着一把扇子,扇子上只有四个字:榜上有名!

此人名叫陈安旭,是书肆老板的儿子,也是赵邃带申云婳过来要见的人。

“安旭。”赵邃温和有礼地朝来人点点头。

陈安旭比较关心一件事:“子期,听说你要成婚了是吗?是哪家的姑娘?她是真心要嫁给你的吗?”

可别是什么爱慕虚荣的人,好友可是百樱镇有史以来第一个案首,更是张扬县的红人,还是金西城家喻户晓的名人,若不是家里条件有限,便是配县令的女儿都绰绰有余。

赵邃不吝啬地夸道:“她是我们村张家的姑娘,温柔贤惠,美貌如花。”

“真有这么好?”陈安旭有点不相信。

好友可别被人骗了。

赵邃微微一笑:“今天来我是有事想找你。”

“什么事?”陈安旭有点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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