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家犬+番外(40)
这种挑衅手法太幼稚了,挑衅一下二十多岁的小孩子还行,但我已经三十六岁了,说句难听点的,我半只脚都踏进棺材里了,还跟一个小孩子计较,像话么?
更何况,这些话,就算云锦书不说,我自个也清楚。
我的确不年轻了,而且也和沈温也一点不搭。
但,我是真的不喜欢云锦书说我和沈温像父子。
我可生不出沈温这种混蛋玩意。
于是,在云锦书鄙夷又怨恨的目光中,我只能点了点头,简短的应了一声,“嗯,然后呢?”
云锦书的乖巧与无辜似乎终于演不下去了,他死死的皱着眉,咬牙切齿的冷声质问我,“周闲,你到底还要死皮赖脸的抓着沈温哥不放多久?我和沈温哥才是真爱,你就不能成全我们吗?”
“纠正一下,现在死皮赖脸待在我那的人是你的沈温哥。”
我非常友好的解释道,顿了顿,又轻描淡写的补充道,“所以不是我不愿意成全你们,是你的沈温哥不愿意走。”
我年纪大,所以不受挑衅,云锦书不一样,年纪小,被我一句话就挑衅的小脸铁青,他努力的维持着一幅良好家教的样子,没好气的道,“你以为沈温哥留在你那,对你温柔又体贴是因为喜欢你?你还是别自作多情了,沈温哥怎么会喜欢你这种人?平庸,年纪又大,周大哥,你是多痴心妄想,才会觉得沈温哥会喜欢你?”
“实话告诉你吧,沈温哥之所以会回去找你,只是因为怕你妨碍他公司发展而已。”
我淡然的听着,漫不经心的朝外面望去,小狗崽正乖乖的守在路灯下,在那扒拉着一个废纸团在玩,远处,天边乌云密布,宛如一座大山,死死的压了下来,仿佛下一秒就要摧毁这个城市一般。
“沈温哥签了一单大生意,和志峰集团合作开发一块地,选址就在这,周围的地沈温哥都已经买下来了,现在就只剩下你住的那一栋破筒子楼没有收购完全了,结果,你竟然把那间破房子买下来了,而且你偏偏和那个贺征走的这么近,沈温哥要不是担心你会和那个贺征勾搭在一起耽误他公司的事,他用得着特意回去找你吗?”
外面,一阵风吹过,卷走了废纸团,小狗崽着急的想要冲上去追,无奈于脖子上栓着绳子,它只能可怜巴巴的眼睁睁的看着废纸团滚远,最后垂头丧气咽呜一声,趴在了地上。
听完,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然后站了起来,提起菜就要走。
云锦书看到我要走,急的一下子站了起来,不顾形象大喊,“你怎么听完一点反应都没有?你到底听见了没有?沈温哥他不爱你,他从头到尾只是利用你。”
我停下脚步,回过头去,笑着看着云锦书,“我认识沈温十六年,和他交往八年,我比他自己还了解他,他到底想做什么,我会不知道?”
我知道他不爱我,我也知道他利用我,我更知道,他回来找我只不过是为了房子。
一切的一切,我从头到尾都知道。
闻言,云锦书怔住了。
我再看了看外头,下起了小雨,我从篮子里拿出一把折叠伞,放到桌子上,淡淡的同云锦书道,“快要下雨了,你早点回去吧。”
云锦书却是不屑一笑,他握紧了拳头,冷冷的道,“你以为你这样说,我就会把沈温哥让给你吗?我告诉你,想都别想,沈温哥他是爱我的,不信我们打个赌?他今天晚上肯定会来找我,而不是回你那个破旧的小房子。”
我瞥了一眼,然后就在云锦书那纤细的手腕上看到了一块熟悉的手表,这一块手表在云锦书手上可比在我手上好看多了。
我冷笑一声,又把伞拿了回去,“随你吧。”
说完,我抬脚走出咖啡厅,撑伞走进雨里,解了绳子将小狗崽抱进怀中,悠哉悠哉的提着菜抱着狗朝家的方向走去。
第51章 能把沈温踩在脚底下的礼物
我回到家里,收拾东西然后开始做饭。
外头下着细雨,天气阴冷又潮湿,催的我腰伤又犯了,在那个小的连身子都转不过来的厨房里显得有些窘迫,做起饭来也格外的碍事。
等做好一桌子饭菜以后,天已经黑了。
我就坐在那一桌子饭菜前,安静的看着墙上的钟嘀嗒嘀嗒的一点一滴走着。
桌子上菜和锅里的汤渐渐的散去热汽,逐渐的变的冰冷。
我抬眼看了看钟——时针快要指向九了。
这个时间,沈温要是真想回来,从公司到这,爬都爬回来了。
我叹了一口气,拿出手机,给贺征打了个电话过去。
电话很快接通了。
电话那头声音很是嘈杂,贺征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醉意,迷迷糊糊的问我,“老周,你怎么突然打电话给我了?”
我低头看了看锅里炖了两个小时的鸡汤和一桌子菜,然后一句废话也没说,直接开门见山,问道,“吃饭了吗?”
贺征愣了一下,好像有些被我问懵了,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回答,“没……”
“地址。”
“啊?”
“啊什么?老子给你送饭。”
贺征这边迷迷糊糊的给了我地址,巧的是,贺征就在沈温上次带我去的那个叫什么廊桥的酒吧。
我起身把汤和饭菜给热了热,打包了一下,提起就走。
临走前,我特意把门给锁了,再把花盆底下的备用钥匙顺手丢进了垃圾桶,这才满意的提着东西走了。
半个小时后,我在廊桥酒吧看到了喝的有些醉的贺征。
贺征是一个人来喝酒的,穿着件衬衫,外头套件修身西装马甲,原本全部梳起的头发此时有些凌乱的套拉下来些许,那张五官英挺的脸喝的微微有些红,眼神都带着些迷离,看起来有些颓废。
不用说,肯定是情场失意,商场更失意。
我叹了一口气,大步走了过去,把颓废的霜打的茄子一样的贺征一把揪到旁边卡座上丢下。
贺征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从卡座上坐起来,眯着眼看我,似乎看清楚了是我,一下子笑了,“老周,你怎么来了?”
“来给你送饭。”
我把汤和饭菜的保温盒的盖子一一打开,再摆在贺征面前,顺手递给贺征一双筷子。
贺征看着我,表情非常惊恐,就跟见了鬼一样,好半天,才问我,“老周,这都是你亲手做的?”
“要不然?”
我反问。
贺征一边接筷子,一边怀疑的问道,“老周,你该不会真的暗恋我吧?听到我没吃饭还特意给我送饭过来。”
“嗯,对对对,我暗恋你。”
贺征爱嘴贱,我习惯性的就接了下来,要不然贺征会更烦人。
闻言,贺征立马感兴趣的朝我凑了过来,伸出胳膊搭在我肩上,眼神暖昧的瞧着我,嗓音低沉,慵懒的问我,“暗恋我哪一点?”
贺征向来喜欢开玩笑,特别是喝了酒以后,格外的粘人,我习以为常,面无表情的敷衍着回答,“暗恋你靓仔,行了吧。”
“行行行,反正我靓仔我早就知道了。”
贺征得到满意的答案就从我身上起开了。
“话说回来,我还是第一次在酒吧里头吃饭。”
贺征说着开始尝了起来,他先是喝了一口汤,停顿片刻,又去夹青椒肉丝里头的肉丝,吃了好一会,贺征停了下来,似乎在回味着味道,若有所思着什么,那样子,像极了是有屁放不出来的憋屈样。
我看着就烦,没好气的道,“有屁快放。”
“做的挺好的。”
贺征扭头望向我,嘴里还有半块死活嚼不烂的牛肉,顿了顿,继续含糊不清的道,“下次别做了。”
说完,他终于受不了把半块牛肉吐里出来,然后对着那半块牛肉的遗骸啧啧称奇,感慨,“这原来是牛肉啊,我刚刚还以为我在嚼鞋底呢。”
我看不过去,纠正道,“那是辣炒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