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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穿成极品的傻闺女(101)

作者:猫猫要吃鱼 阅读记录

许向东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怎么,不欢迎我回来?”这臭小子,吃的哪门子醋。

“哪会儿呀。你不知道,得知了你要回来的消息,咱们苗家村全体乡亲都争着抢着要来车展接你。”

只是他们按住了。

许向东如今本就身份特殊,低调点儿比较好。

“离开这么多年,我也想乡亲们,想的很。”他满脸感慨的说道。

顾明远接过他手中的手提包,“政府应该给你分配宿舍了吧,走,我俩先陪着你去安顿下来。”

苗笙笙也乖巧的点点头,挽着许向东的胳膊道,“你先去单位报道,等空了我让顾明远来接你。嘿嘿,大哥,你还不知道吧,我们俩买车了。”

许向东点点她的鼻子,笑着道,“从小就是个爱花能花的。”如今,就算省城里,也没几家能买得起私人轿车的。

“挣钱不就是花的嘛,不然没动力啊。大哥,你回来了,以后可没人敢欺负我了。”苗笙笙撒娇道。

许向东挑眉,“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欺负我许向东的妹妹。告诉大哥,大哥回头帮你收拾他。”

顾明远无奈的抚额,“大哥,你别听她胡说,都是生意场的事。生意场上的事生意场上解决。再说她多么聪慧你还不晓得,谁真能让她吃亏。”

“嘿嘿,有了大哥做靠山,以后我的生意肯定更加无往不利。”她要把她的藤筐卖到全世界。

三人的身影越走越远,只留下一串欢笑。

*

许向东本身在基层工作多年,但闲暇时从没放弃过读书看报。因此,国家恢复高考的第一年便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清华。

前途无量。

学历亮眼,能力突出,即便在京城,这种人才济济的地方,也有他的一席之地。

只要一如既往的认真工作,仕途得意本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只是,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许向东毕业后没多久便回了家乡的政府部门任职。虽然一回来,便被当地政府部门委以重任。

但如何跟天子脚下的京官比呢?

不少人为他惋惜,许向东的舅舅更是扬言要跟他断绝关系。

可是苗笙笙却高兴的很,她尊重许向东的选择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不认为从地方上踏踏实实做起,有什么不好。

“许大哥,刚才来给你送水果的漂亮女士是谁啊?”苗笙笙一边从洗衣机里拿出洗干净的四件套递给顾明远,一边笑眯眯的看着沙发上正处理公务的许向东。

这几年许大哥面容愈发严肃,脸上常年不见一丝笑容,连她都有几分怕他。

不过,顾明远私下却没少打趣,“你怕许向东?可看不出来啊。”这人,对妻子向来称得上百依百顺,宠溺程度快把他这个当丈夫的比下去了。

压力大啊。

政府分配的这间宿舍,采光不错。

许向东放下手中的文件,抬头看着在阳台上帮他晒好沙发套的夫妻俩,无奈的摇摇头,“我寻思着草莓是个稀罕玩意儿,让你俩来拿草莓的。你们可倒好,趁我不注意还忙活上了。”

苗笙笙笑嘻嘻的往嘴里塞了一颗鲜艳欲滴的草莓,继续追问,“不要转移话题,从实招来,你跟刚才那位女士是什么关系?”

许向东好笑的摇摇头,“啥关系没有,人家是纯粹帮个忙,顺路把单位里发的草莓带过来。”

他的助理今天恰好有事。

哦,这样啊,苗笙笙失望的叹口气。

这么多年了,许大哥一直是一个人。好多人牵线搭桥想帮他介绍对象,通通被拒绝了。

随着他的官职越升越高,不说许大哥的外家这些年来上赶着要跟他重修旧好,连许大哥的亲爹都对外放话,只要儿子肯回家,便把小三和她生的孩子撵走。

只是,许向东从来没有搭理过这些人,更不会去见这些人给他介绍的对象。

瞧着苗笙笙略显担忧的表情,他起身摸了摸她的脑袋,安慰道,“不用担心你许大哥,我一个人也能生活的很好。”

苗笙笙急忙点点头。

单身主义嘛,她懂。只是心里免不了有几分心疼。

她知道母亲和妹妹的惨烈身亡,在许大哥的心中留下了一个空洞,这些年都无法治愈。

哎,看来以后她要多带着孩子来省城里转转。正好,他们夫妻俩刚买的房子快交工了。

作者有话说:

接档文

重生七零疯批小作精

文案完善中~~

双重生,强强。

来历成谜身娇体软的小作精VS沉默内敛不苟言笑的硬汉子

一个是又冷又傲满肚子鬼主意的女知青,一个是外冷内热刚正不阿的生产队长。

怀揣着不同的小心思,出身云泥之别的两人,在特殊的年代结合在一起。

桃花寨的乡亲们却很不看好这一对,山沟沟哪儿能留得住城里飞来的金凤凰。

果不其然,没过两年,心高气傲的小姑娘便扔下将她日日捧在手心里的丈夫义无反顾回了城。

机会还是男人替她弄来的。

乡亲们忍不住叹息,小姑娘忒没良心哦。

~

闫思晴重生了,重生的时间点儿却有些尴尬。

她面无表情的推开千方百计勾搭来的汉子,冷冷道,“离我远点儿。”

上辈子利用完这男人她甩手就丢。

本以为从此天各一方,她走她的阳光道,他过他的独木桥。

没想到,十年后,二人竟有再次相见的机会。

境遇却天翻地覆。

彼时

一个是财大气粗的煤老板,一个被困在黑煤窑里不见天日的苦劳力。

回想起上辈子死前的最后一幕,闫思晴又恼又羞。

想当初,她闹着离婚,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是多么潇洒。

谁能想到不过十年,便风水轮流转,还让前夫见证了她最狼狈最不堪的一幕。

丢人。

重生归来,闫思晴决定跟眼前的男人桥归桥路归路,不准备再利用他。

她的良心被狗吃的差不多,仅剩的一点儿想用在顾况身上。没有男人,她也一定能在这穷乡僻壤的山沟沟里活下来。

终有一日,她会回城报仇雪恨,抢回属于她的东西。

为了复仇,她可以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但顾况却是她上辈子颠沛流离的生命中唯一的一抹光。

*

顾况气不忿的望着眼前上辈子又矫情又爱作的“前妻”,离开他,落到那等境地,后悔了吗?

可是他却舍不得。

顾况知道他的前妻性子矫情,桀骜不逊,没心没肺惯了,连名字都是假的。

小草?呵呵。

上辈子嫁给他也是别有所图。他用了三年时间都没有捂热她那颗冷漠的心。

顾况重生回来的第一件事,便是想问问眼前这个狠心无情的女人。

他只想知道上辈子是他哪里做的不够好,才让她不辞而别?

他改,改还不成么。

前妻脾气差,身子娇,嘴巴叼。

没关系。

脾气差,他就哄着。

身子娇,他就养着。

嘴巴叼,他就惯着。

就算上辈子她将他用完就丢,就算她是个说话不算话的女骗子,他也从来没想过跟她离婚。

曾经他用了十年的时间,走遍天涯海角,只想把她找到。

老天垂怜,这一世他不会让她离开他的视线分毫。

始乱终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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