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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它(299)

作者:莲鹤夫人 阅读记录

“不怪你,”厄喀德纳嘟哝道,“要怪就怪我吧,多洛斯,如果我能早点和你相遇,我一定全心全意地赞美你,使你做了我心中至高无上的珍宝,好不叫你平白地贬低自己,认为自己不是世上最优秀的人。”

谢凝笑了起来,情话听了数不清的多少年,他靠在厄喀德纳怀里,还是脸红了。

他们追随着这个年轻、天真、未经风波与挫折的谢凝,一路跟到了他上大学的那一刻。

“快瞧!”谢凝捣捣厄喀德纳的腰,“那个就是……啊她叫什么来着,何、何瑶……何沐瑶!小天才何沐瑶,没错,就是她,她是我们这届最牛的新生,教授恨不得认她做干孙女。”

厄喀德纳看了一圈她的画,纳罕道:“她并不如你现在厉害,哪里天才?”

谢凝哑然失笑,得到盖亚的眼睛,经过了那么多历练,画了那么多活生生的神灵,不要说何沐瑶,就是古往今来的画家,又有哪一个能比得上他?他轻声说:“她当然不如我现在,但是我在这个年纪,是万万比不上她的。”

年轻的谢凝背着画板,在校园里郁郁不乐地徘徊。谢凝怔怔地看着此刻的自己,真觉恍若隔世,大学时的烦恼、苦楚、担忧,对比他后来经历的一切,简直就像晨起的雾霭一般轻薄透明,几乎可以呵气吹散。

在去“古希腊艺术展”的前一天,年轻的谢凝与山东舍友趁夜散步,谢凝与厄喀德纳同时跟在天上,听见他们的对话。

“明天就要到了,真快啊。”谢凝说,“时间……好像一恍神就过去了。”

“不要怕,多洛斯,”厄喀德纳紧紧贴着他,“你有我,因此并不算是孤立无助的一个人。”

翌日,他们跟至人潮汹涌的艺术展。这些年来,谢凝和厄喀德纳都不曾费心去追踪过金册的踪迹,然而此时此刻,它就在这里,焕发着璀璨的金光,上面刻满了……刻满了厄喀德纳画的神秘火柴人。

隔着人群,谢凝只远远地望了一眼,便乐得不行。

“准备好了?”看见自己挤出人群,即将走向卫生间的身影,他深吸一口气,紧张地问。

“为了这一刻,你业已准备了许多年,”厄喀德纳轻声说,“你去吧,多洛斯。”

跟在年轻的谢凝身后,他走进那个隔间,看到白色的门正轻轻地掩上。

不知过了多久,又或者那是长逾一生的片刻,谢凝拉开门,看到里面空空荡荡,再不见一个人的影子。

他伸出手,提起地下的背包,取出插在旁边的手机,上面浏览器的搜索栏一闪一闪,仍旧写着“古希腊 黄金书册”的条目。

“回家了。”谢凝背上包,将一口气吐得过于深长,“出来太久,也该回家了。”

看到爱侣戴着兜帽,从门里出来,伏在他耳边,厄喀德纳不禁亲昵地嘶嘶低语:“那现在,我们是不是可以拿到结婚证明了?”

“起码要等我家里人认识你啊,”谢凝挠了挠头,仍有种不真实的感觉,“我先回去说一下,过几天你变个人形,我就跟我爸妈说你是我男朋友……”

“可是,我应该是你的‘丈夫’才对,多洛斯!”

“饭要一口口吃,你想把我爸妈吓死,我怎么出去看了个展,就染白了头发,还跟不认识的男人结婚了?”

“啊,我不管!我们已经做了上万年的伴侣,我怎么能忍受身份骤然跌落,好像从云端到谷底呢?”

“唉呀,你这……”

随着脚步走远,拌嘴争论的声音也变得由大至小,从有到无。

展会上的行人步履匆匆,初春的阳光热烈而不刺眼,照着人们总有笑容的面庞。不管怎么说,一年当中最含希望的季节,已经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单元正式完结!一想到我这么拖沓,喜欢小谢和厄喀德纳的朋友居然还有这——么多,我就好感动呜呜……

可能有的朋友很疑惑这单元为什么要叫法利赛之蛇,其实是出自这个典故:“文士与法利赛人把犯淫的妇人带进来,请教耶稣怎样处理。耶稣说:你们当中谁是无罪的人,谁就可以捡起石头来扔她。结果人群散去。耶稣说:你走吧,我也不能定你的罪。”

啊,这单元写了沉重的东西,我在此预警,下单元我要放飞自我大写特写追妻火葬场,满足我烂俗的趣味,给不喜欢的朋友提前知会一声!】

谢凝:*指着下面的小婴儿* 看,那是我!是不是很小?

厄喀德纳:*听到这也是多洛斯,感到很贪婪* 既然他也是多洛斯,那他不是我的吗?

谢凝:*非常生气,立刻昏倒在不知从哪出现的垫子上* 你怎么敢把婴儿的我从家人手里偷走!啊,快说你不敢!

厄喀德纳:*惶恐地大声重复* 啊,我不敢!

还是谢凝:*看着小小的自己正在学画* 哎呀,这不是很可爱吗?他看上去简直就是我的双胞胎弟弟嘛。

厄喀德纳:*突然开始嫉妒小多洛斯,并感到很不公平* 但是……我们结婚了,对吗?

谢凝:*回过神* 啊哦什么?不,你在我爸妈那还只能被称为男朋友……

厄喀德纳:*也昏倒了,就倒在不知从哪出现的垫子上*

第173章 问此间(一)

承夏三百一十六年春,人间诸魔横行,战乱四起,王朝凋敝。世人不堪命,百姓不聊生,尘寰险恶至此,追寻天衍的道途却始终未曾断绝,仍有源源不断的修真者,妄图在硝烟遍地的乱世以身试险,探一探成仙的青云路。

三更天,山岗乱蓬蓬的枯枝在凄冷的夜风中招摇晃动,犹如无数双烤焦的伶仃细手,要在死白的月光中攀抓住什么。满地铜丝般抖索的野草,正掩着百十来个神迹凶悍的人。

“好天色。”为首的人说,他的面皮是泡过一样的胀紫,本该是左眼眼窝的地方,却平滑地凹下去了一块,仿佛炭笔画成的人像,被不慎擦去了一边的眼珠和肌肤,如此残缺的面相,衬着他一脸骇人的戾气,真能达到夜止孩啼的效果。

旁边的人也低低地应和道:“是极,好天色,适合盯梢。”

为首之人的相貌就已经够狞恶了,不料风过草伏,白惨惨的月光一照,他手下那二十来人,各个缺臂少腿,没鼻子落耳朵,活像一副饿鬼道的惊怖画卷。仔细一瞧,那却都不是后天的残缺,而是生来就伴着的天然畸形。

徐天虎眯着右眼,瞄了一阵,实在瞄不出什么名堂,于是吩咐道:“孙二,你去瞧瞧,看他们到了没有,切莫教大伙等久了。”

他身为恶虎洞的大头领,平生偏爱过河拆桥,从背后砍人黑刀,性子最是冷血阴险不过。只不过,既然担着头领的威严与好处,少不得要在他选出来的好手跟前,装出一副妥帖下意的脾气。

头领发话,身边的哨探无有不从,立刻俯身潜行到前方的大石下,向远处探头探脑地张望。但见此处的地形甚是奇特,四面高耸,中间凹陷,黑黢黢的,倒像是个巨大天坑的模样,只是坑里头空无一物,不知是什么造就了这样的景观。

孙二四处望了一圈,远方山林漆黑一片,什么都望不见,只是他一双眼睛不带残缺阴翳,所以自然而然地担任了探子的职务。

“头儿,什么也没……”

探子折返回去,话未说完,远方闪电般射来一枚乌黑小箭,隔着数百步的距离,准而又准地钉进孙二的后心。只听“扑”的闷响,孙二哼也未来得及哼一下,立即倒地,发紫的热血在粗布麻衣上洇出一大块,血腥冲鼻。

徐天虎大吃一惊,身边手下也随即哗然,只听前方传来一声嚣张长笑,黑压压的林中,瞬时闪出一队身穿黑衣,刀鞘涂灰的人马,正前方一个粗壮野汉,大声道:“这久不见,徐二爷,平沙岭张春福问您老人家好哇!”

世道险峻,山贼盗寇也层出不穷,在群山中连绵勾结,形成连官府也弹压不得的凶恶势力。东山庄一百多里地,就已然盘踞着四个强人云集的大山寨,无论是徐天虎的恶虎洞,还是张春福的平沙岭,都是此处横行乡里、为祸一方的群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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