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金手指试用员(202)
要求他给个交代。
如果现在石氏集团真的如她丈夫所言破产了,那她可能只会觉得庆幸,庆幸于选择的正确,并觉得丈夫很英明。
而现在情况并非如此,她只会觉得她被欺骗了,她不该如此,她本该有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一直待在这农场里。
这种落差,令其十分崩溃。
“你问我,我问谁?
集团当时的财务情况你难道不是一清二楚吗,我们当初欠了多少钱,你可别说你不知道,况且当时做出把集团全部转让给嘉丽的决策你也是同意了的。
现在跟我这闹什么闹?
好像一切都是我跟嘉丽私底下有谋划,故意如此似的,你觉得可能吗?”
“集团里仅存不多的那点现金流都被我给抽干净了,按理讲,在没有其他现金流注入的情况下,她连一个星期都不可能撑过去,更不用说撑一个月了。
但现在她确实就是撑了一个月。
我们又不敢打电话询问究竟。
你让我怎么办?”
徐锦红心情不好,石涛林的心情难不成就会好了吗,他此时不但心情十分不好,甚至内心还隐约有些恐慌,恐慌于对情况的不了解以及对局面的失控。
他不知道他这个闺女是怎么搞的?
是怎么让集团撑到现在的?
他还怀疑这是不是是个局,是不是想要借此引诱他回去,好把他控制住。
所以可不就直接爆发吵了起来。
很快,不仅他们两人吵了起来,他们儿子也参与其中,觉得要不是他们两个人的胆子太小,根本就不会是现在这情况,甚至于还开始闹着要回去,要以赠予无效为借口,把集团重新拿回来。
吵到后面,无论是徐锦红还是她儿子,都有些心动,都想回去,只不过石涛林出于谨慎,那是坚决不同意回去。
并且好不容易把他们劝下来。
让他们再等等,再等几个月。
至于听不听,暂时还不太好说。
……
再说丁云。
她这段时间可真的是大出血了。
先是十个亿维稳,后是三百个亿还贷,还外带着一百多个亿的债券到期。
多财多亿卡里的现金。
直接腰斩过半。
不过丁云很清楚自己卡里的钱是自己卡里的钱,集团的钱是集团的钱,所以她的这些钱并不是就这么直接给集团用,十个亿的维稳资金是算投资,一百多个亿的债券到期是算直接购买债券。
就是说这笔债是丁云个人收购。
从集团欠那些购买债券的个人。
变成集团欠丁云的。
现在集团还不上,丁云目前也不急着要用,所以暂时只能先这么欠着了。
至于银行的那三百亿贷款,也是算丁云个人出资,赎买贷款,但是石氏集团那边肯定是没有现金流还款的,所以内部再操作一下,结果是直接用当初借三百亿抵押给银行的房产,抵给丁云。
这意味着,丁云的钱肯定是收不回来了,但是收获了值三百多亿的房产。
可以慢慢卖,回笼资金。
也可以就当固定资产租出去之类。
而随着解决了这些债务,不仅整个石氏集团的名声好了许多,集团本身也获得了三个月左右的喘息余地,只要能在这三个月内想办法再回收一笔资金。
那就能再续一段时间命。
当然,前提是不继续扩张。
不出其他幺蛾子。
而之所以能够如此,并不是说丁云本身能力有多强,也不是说她比石涛林厉害到哪去,根源还是在于丁云的手里有笔庞大的流动资金,没有这笔流动资金,根本不可能盘活石氏那一潭死水。
就是天王老子来了,在没有外来帮助的情况下也没法挽救石氏这烂摊子。
丁云不但很清楚这点,她更清楚现在的石氏集团只能说是勉强救活了,距离健康持续发展还远的很,况且她也没打算费尽心机的把这个集团恢复过来。
原身只是要求不破产而已。
又没有要求必须维持原来的规模!
况且就原身父母所作所为来看,丁云怎么想都不觉得她父母是什么善茬。
更不觉得她父母能要脸。
要真把集团救活恢复,到时候还不知道有多少烂事等着她,所以丁云才会在注资的时候没有直接出钱,而是又是弄投资,又是弄购买债券,又是要求以房产作为还贷抵押,防的就是她父母。
为的就是不想便宜了他们。
不过由此也带来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她在收获了价值三百多亿的房产之后,这些房产也是需要管理的,所以她特地新开了个公司,并且从原来的石氏集团中挖了些人过去,帮她运营公司。
她打的主意已经很明显了,无疑就是想利用必须在一年内用掉的多财多亿卡内一千亿现金流,把石氏集团掏空。
构建完全独属于自己的集团。
这样不但能够迅速拥有一家独属于自己的公司,还能够把她觉得不错的人才全部都挖走,免得还要开除得罪人。
最后剩下的没什么债务的空壳,以及一堆她看不上的员工,正好可以留给万一还会回来的父母,岂不是美滋滋!
而且即便这样。
丁云还觉得自己亏了呢。
毕竟除了她,谁还能拿出一千个亿把石氏集团这么大个烂摊子维系下去。
并且清完债,不破产啊!
第201章 :多财多亿卡(8)
清河大厦三十九楼,会议室内。
在完成挖墙脚这一伟大事业后,丁云立刻就把自己挖来的墙角召集过去开了个会,对他们提出自己的明确要求。
也就是维持现状稳定就行。
她没有啥扩张要做首富的想法。
确定这一核心后,接下来就是讨论新得来的那三百多亿房产到底该怎么处理?是慢慢的卖,还是说简装下出租。
又或者考虑其他的处理方法。
这方面,在场员工给了很多建议。
但丁云始终觉得太保守,最关键的是这么多房子真的不好卖,租出去价高了不好租,价低了也不见得让人满意。
所以丁云最终提出了另一个想法:
“等等,你们先稍微安静一下。
所有的门面和办公楼依旧还是以卖或者直接往外租为主,这一点不改变。
但是剩余的房子咱们变一变。
如果某个租户可以持续租我们的房子,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不间断,那么咱们就可以直接把房子产权给予租赁者。
据我所知,很多人租房子并不是说不想买房子,主要是要么凑不齐首付。
要么担心会有还款压力。
我说的这种,让租户持续租二三十年房子就给予产权的模式,其实就是另类的零首付,如果我们再把租金的价格稍微降低一些,持续时间稍微延长一些的话,大多数人都是能承担得起的。”
“比如说某套房价值百万,正常房租是两千块钱一个月,一年两万四。
那么只需要她租四十年。
咱们就可以直接给对方产权了。”
丁云话刚说完,立刻就有人说道:
“石总,你的提议是挺好的,但是有些方面您可能是忘记考虑了,首先一点就是我们的房租是一直维持在那个水准不涨,还是说随着时间逐渐的上涨。
如果不涨的话,我们很亏。
反倒租赁者相当于搞了无息贷款。
还是四十年的无息贷款。”
“还有一点就是,很多的年轻人不买房子,除了可能付不起首付,承担不起每个月还贷的压力,更重要的一点其实还是在于工作并不算特别稳定,他们是会随着工作地点转换租房地点的。”
“所以您提的以租代售,恐怕很难达到预期目的,还不如选择直接租赁。
倒也省得麻烦。”
丁云的想法听起来是不错,但是一旦与现实情况相结合考虑,一些问题就逐渐的浮现了出来,比如说货币贬值通货膨胀之类的问题,比如说年轻人是不是真的愿意四十年如一日的住在一个地方,附近如果能找得到工作也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