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时他还是少年[重生](268)
“你知道我有多脏吗?”
“你知道我的曾经吗?”
“你了解过我吗?”
“在你看不见的地方,你又知道我是什么样子的人吗?
那时的她,心是抽痛的。
知道吗?
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人吗?
可,知道不知道,又有多重要呢。
读书时,她看过林先生写过这样的一段话:“你若拥我入怀,疼我入骨,护我周全,我愿意蒙上双眼,不去分辨你是人是鬼,你待我真心或敷衍,我心如明镜,我只为我的喜欢装傻一程,我与春风皆过客,你携秋水揽星河,三生有幸遇见你,纵使悲凉也是情。”
读到时,她觉得这句话写的很酸,而懿哥怎么可能是这么酸的人呢。
可身在其中时,她才忽然明白,
最踏实的触觉,莫过于在每一次逆境中,有一个人他愿意蹲下来背你走过后,再温柔一笑的拥你入怀。
她能够感觉到什么叫“疼我入骨”,也更能感受到什么叫“护我周全”,曾经的一桩桩一件件,她都记得,还记得清晰。
所以,她也懂了,什么叫“我愿意蒙上双眼,不去分辨你是人是鬼。”
而后,“你待我真心或敷衍,我心如明镜,我只为我的喜欢,装傻一程。”
再后来,她说:“我要嫖你。”
云懿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还能够说出这样出格的话来,可既这句话之后,她还说了更加令她难以启齿的话。
她说:“沈熙,我想睡你。”
年少的青春,她不止是丢掉自己的脸面,还就这么直接的丢掉自己,一往如故的为他疯过。
皆因:“我愿意蒙上双眼,不去分辨你是人是鬼,我只为我的喜欢,装傻一程。”
可当沈煕失忆之后,她也忽而清醒过来,自己的倒贴,也许并不是他所需要的。
对她来说,两个人之间的纠葛,明明是那么的铭心又刻骨,可他连许竞悠,云里,梁甜都记得,却偏偏把她给忘了。
所以,她一直爱着,痛着,别扭着,也委屈着,她不想再一次活的那么的不顾脸面。
她可以在他提出要求时不去拒绝,但也不会再去主动了。
而此刻——
她觉得自己又如梦初醒了一场。
曾经,他对自己的小心翼翼是隐忍,对自己的尖酸刻薄冷言冷语是保护。
而失了忆的他,为什么会忘记她,而最先被记起的,又为什么都是两个人纠缠在一起的激吻……
也因为,他所记住的,所在意的,也正是那些对她而言,近乎是扎进了骨子里的伤害。
而那个失了忆的他,自始至终在做的一件事都是……一点一点的,将她的伤口缝合,还要小心翼翼的去治愈那每一条被他留下的疮疤。
她在他的面前说:“你曾经说,那就别喜欢了。”
失忆后的他说:“我还活着,真是因为我命大,那个时候,我能说出这种混蛋话,你都可以直接给我灭口了。”
同样的客厅里,夜色下,那一次,听着楼梯处的声响,他蛮横地就吻了她,可又一次的客厅里,他蹲在她的跟前,又声音轻轻地说:“起来,这里太不安全,我带你离开。”
……
一点点,一幕幕,云懿不用回忆了,她眼角酸涩的厉害。
付出都是相互的。
她觉得自己脸面尽失时,她便也为自己穿起了保护伞,听着他对自己说:“我要学会精神上的慰/藉,而不是精神病似的慰/藉。”
她也欣然地接受了。
可他对她的渴望……
当他把她揉进怀里的每一秒,她又怎么可能感觉不到,他好像要发疯,要发狂,可他却又偏偏的将自己的发疯发狂克制掉。
饿狼虽然还是饿狼,可饿狼的爪子也硬生生地被他自己磨平了棱角,小羊虽然害怕的厉害,可饿狼知道,自己再怎么疯,都不会剐破划伤它的血肉。
但他也不会告诉她,那唯一自私一点的慰/藉,也就是这样,他喜欢温柔地看着小羊,在他的怀里,瑟瑟发抖的样子。
可其实也只有饿狼自己才知道,我只是想要吓吓你,并没有想过伤害你,你其实、也不用见到我就跑,还胆战心惊地把我关到门的外边去。
我也只是……
只想跟你一个人好,却也是用了饿狼的方式,跟你开了一个你不喜欢的玩笑。
吓到你了,我会跟你道歉,哄不好你,那我也可以将羊皮披上,为你做一只羊,也会将你讨厌的模样,通通的,都会收敛好,我也会学着你的模样,做一只讨你喜欢的羊。
而你,也要乖,不要将我的羊皮撕下,我就还是那只会讨你喜欢的羊。
沈煕见她半天不说话,笑着用两指轻弹了下她的额头,“回神,看我。”
云懿乖乖地看他,开口的声音都带着颤,特别认真认真地说:“很久以前,我就想睡你,你,不愿意吗?”
沈煕笑容僵住,好半晌后,才又勾起嘴角,压下燃的灼热浴/火,声音微哑,“别说胡话。”
他也清楚的知道,每次两个人接吻的时候,云懿是有多拒绝,他也不是感觉不到。
从一开始不好意思的身心抗拒,到之后他的肆无忌惮,而后到双双撕破脸面,再到他失忆后,云懿对他的冷淡拒绝,直到……
就连年夜那天,云懿依然在抖,在抗拒。
与她而言,这种事情不是享受,是害怕是慌张,又像是完成什么任务,她内心抗拒的太明显了。
所以,也才有了他之后说的那些话。
他想,定是自己伤她伤的深了她才会抗拒。
他更不可能反复的去撕裂她的伤口,这样的伤口,撕开一次,其实都是多的,可他也已经为了自己的私心,而撕扯开好几次了。
他还记得,云懿第一次对他笑起来的样子。
他也记得,云懿第一次给他包扎伤口时的样子,还有小姑娘道歉时,一脸认真,又小心翼翼地样子。
他既然做不到将她的伤口抚平,那就要逼着自己做到不要再去伤害她。
他可以收起利爪,拔掉爪牙,他可以磨了狼的秉性,变成一只只对她温顺的狼犬,要多忠心就有多忠心。
他还记得,云懿曾经说……
“小羊尚且还有跪乳之恩,乌鸦也有反哺之义,我难不成,就因为它们比人还要会做人事而一一嫉妒吗?”
“当然,提起这些小动物,我多数的时候,还会想到狗咬吕洞宾。”
云懿又停顿一下,继续声音淡淡地,伸手开门道:“不就是被狗咬了一口吗,可吕洞宾还是吕洞宾,不也没被狗给逼疯吗。”
那时,云懿说:“人活着,聪明一点固然好,但我觉得,理智也挺重要的,不如,我们再来分析分析,把吕洞宾咬伤的那条狗,后来怎么样了吧。”
“遇见聪明一点的人呢,应该会绕着走,人走人道,狗走狗道,最好这辈子都别再遇见了。”
“那,要是遇见鲁莽一点的人呢,这只狗可能就要倒霉了,有可能就会被宰了,当然,宰他的同时,自己也有可能会再次被咬伤。”
她声音淡淡地,继续说:
“那理智的人呢,我觉得那才是最可怕的。”
“她可能会哄着那条狗先拔了自己的狗牙。”
“又在不知不觉中,磨掉了自己的利爪。”
“不知什么时候起,那条狗就忽然觉得开始离不开她,还会心甘情愿的为她丧了自己的狗命。”
“理智的人,会比聪明的人多了一条忠犬,更不会像莽撞的人自己动刀子,还溅了自己一身的狗血。”
“而狗呢,也再也不是曾经对她锋芒毕露的那条狗了。想想……”
她说:“虽然被咬的时候很痛,可痛过之后,便是生死相赴了。”
“这样的狗,我还挺想养一条的。”
而那时的沈煕,在她走后,便自嘲地笑了,云懿的话,说的不好听,也还理直气壮的,可他,却真的愿意当她身边的那条疯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