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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娇美小仙女(4)

作者:卡卡里 阅读记录

程明绯受了打击,心里格外难受。

原以为无缘无故来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已经够惨了。谁知道还有更惨的,那个被她在身下胖揍的小仙童,居然伙食比她好!

凭什么?

刚刚程小然可是说了,小仙童,也就是赵文嘉家里,吃的可是香喷喷的红烧肉,她虽然没有吃过,可泛滥的口水告诉她,红烧肉超级美味。

听说有些人家一年也吃不了一次呢。

她翻遍了脑海,原主也就模模糊糊吃过一两次。

“姐姐,该烧饭了。”程小然提醒。

“烧什么饭,不就是野菜糊糊,难吃死了。”程明绯无精打采。

她不想吃野菜,想吃肉啊!

然后她的眼珠慢慢对上了在院子里撒欢的母鸡,“小然,我们把它吃了吧。”

程小然瞳孔急剧收缩,护犊子一般站在母鸡跟前,“不要!”

“切!”

程小然看着逐渐漆黑的天色越发焦急,“姐姐,马上爹娘就下工了,我们再不做饭就晚了。”

烧着煤油灯吃饭好费钱的!

程明绯也显然想到了这一出,不由呜呼哀哉!

这个年代还没有电灯,一到晚上就成了睁眼瞎,只有特殊事情的情况下才会点燃着煤油灯。

而程家夫妇,为了给原主攒钱读书,那是十天半个月都不燃一次灯!至于吃晚饭,大多都是趁着天边还有些微光时速战速决。

所以,她现在不得不在天黑前把晚饭做好?

可她素来娇贵得紧,别说碰过锅碗瓢盆,连火都没有生过。

程明绯沉默。

罢了。

既然她顶替了原主的身体,那就算是亏欠了她,既如此,那就好好替她照顾原主的父母吧。

程明绯说服自己,然后把竹篓里的野草倒出来清洗。

她庆幸自己有原主的记忆,知道该如何做饭,不然她猛地不会做饭了,岂不是会露馅?

可是她怎么会甘心让便宜弟弟闲着,于是接下来。

“小然,帮姐姐一起洗菜!”

“小然,帮姐姐生一下火!”

“小然,帮姐姐抱几根柴!”

“……”

程小然最后鼓着白生生的小脸,语气无奈,“姐姐,你今天好烦哦。”

程明绯不以为意。

这算什么,这才是第一天,以后的日子有你受的呢。

教育弟弟,要从小抓起。

程明绯绝不承认她是因为手艺生疏,才不得不让弟弟帮忙。

等程明绯手忙脚乱做好一锅野菜糊糊后,程保国和王红梅正好下工回家。

俩晒得油光发亮的人,一进院门就往水缸里冲去。

哗啦啦一声响,一盆凉水兜头而下,男人舒服地抹了把脸,程明绯远远看着头皮发麻。

似乎察觉到程明绯惊讶的眼神,程保国若无其事地询问:“怎么这样看着我?”

程明绯合上嘴巴,兀自摇了摇脑袋瓜。

而后又看向王红梅,还好王红梅没有和程保国一样,而是接了一盆水,然后打湿毛巾擦去脸上的汗水。

女人洗好后,亲切地朝她笑笑,“明绯做好饭了?”

“嗯,快来吃吧。”

程明绯看着黄不黄绿不绿的饭菜没有一点胃口,即使她已经饿得手脚发软。

做饭的时候,她把厨房扒拉个干净,也没有找到一丁点白面,这个家穷得可怜。

最后只好用翻出来的玉米渣伴着野菜煮了一大锅。

但是这种饭,程家夫妻甚至程小弟早已习以为常,连脸色都没有变一下,慢吞吞地喝了起来。

“明绯怎么不吃?”注意到女儿的异样,王红梅思索,不会又想省着口粮给小然吃吧。

她顿时心疼起来,“你这傻孩子,快吃吧。”

程保国的脑回路神奇地和妻子对上了,催促道:“都是你的,不准剩饭。”

两座以关爱之名的大山压上来,程明绯僵了下。

犹豫几秒,她小心地捧起缺了一个角的碗,只是浅浅尝了一口,她莹白的脸蛋立马就扭曲起来。

这……真的是她做的?怎么比太上老君练得丹药还要难吃呜呜呜。

她太难了。

她想吃香喷喷的肉,想吃鸡蛋糕,麦乳精呜呜呜。

不知道是不是幻觉,晚上程明绯躺在床上昏昏欲睡的时候,居然真的闻到了肉香。

她瞬间精神了,瞪圆了杏眼,利索地翻身而起,皱着小鼻子到处嗅。

最后她出了家门,目光灼灼地望向不远处飘着袅袅炊烟的人家。

她记得,那就是小仙童的家!

他中午有肉肉吃就算了,居然晚上也有肉肉吃?

她恼怒地红了眼眶,不争气地流下了泪水。

太欺负人了。

同样是投胎,为什么他就投生的那般好,家里好几位干部,宝贝一样长大。

而她呢,惨兮兮的,连顿肉都吃不起。

她不要在这里了,她要回到天上,继续当她的仙女!

可能是上天听到了她的呼唤,没多久,她真的回到了天上。

她看见她的花儿盛开的还是那般鲜艳,令她流连忘返。

它们叽叽喳喳地呼唤她,问她去哪里了,闹得她头昏脑涨。

还有她的仙友们,抱着她说她终于回来了。

甚至,她还看到了太上老君,她笑嘻嘻地说,以后再也不说你炼的丹药难吃了,太上老君问她为何这般说,于是她将自己做野菜糊糊的事情告诉了他。

太上老君摸着胡子哈哈大笑。

没多久,她又闻到了那股熟悉的味道,双眼亮晶晶地问他,“太上老君,就是这种味道,你闻到了吗?”

太上老君吸吸鼻子,“未曾。”

程明绯深吸一口气,一口血险些吐出来。

她睡眼惺忪,双眼无神地盯着房梁上的破洞。

果然,回去是不可能的!

晨光乍起,鱼肚白挂在天际。

外面已经有了动静。

若有若无的野菜糊糊味道,顺着灶房飘散到了狭窄的房间里。

程明绯攥起小粉拳,狠狠地砸向床板,“好气!好气!”

突然有人敲了敲窗,“明绯,饭菜放锅里了,别忘记吃。”

程明绯:“知道了。”

王红梅这才满意地下地挣工分。

看来,为了避免以后女儿省口粮的行为,她还是多多催促才行。

知女莫若母。

她知道,女儿本就觉得她读书占尽了家里的便宜,再加上高考失力,更加觉得对不起家人,于是试图用这种方式减轻愧疚。

但是,父母供孩子读书不是理所应当的吗?女儿完全不必觉得愧疚。

想完这些,她看向旁边扛着农具闷声走路的男人。

她不嫌弃他穷,他不介意她嫁过人还带个娃,于是凑合着结了婚。

她当时完全没有想到,这个男人会对她们这般好,不但主动做家务活,还力排众议地拱孩子读书。

不得不说,遇到这个男人,是她的幸运。

*

灌了一碗糊糊后,程明绯感觉嘴巴里都是苦的。

她泪汪汪地看着头顶飞过的小鸟,第一次对它们生出一抹羡慕。

做人好难,做鸟应该会简单些吧?

不行,她不能再坐以待毙。

继续喝糊糊她会死的!

她狼一般的目光盯向了小仙童家里。

她会被贬下凡,小仙童“功不可没”!所以他照顾她是理所应当的吧?

她要求也不多,给她些能入口果腹的食物就行。

她已经搞懂了,小仙童投胎的这户人家姓赵,小仙童叫赵文嘉,别看这个名字文绉绉,就怀疑他这个人也很温柔。

实际上,赵文嘉抠门得紧,人称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无论是谁都别想从他手中搞到些吃食。

程明绯心里也没底,她只能庆幸,赵文嘉没有记忆,不然昨天见面就不只是甩门那么简单了,没准他还会揪着她打一架。

不得不说,没记忆也是好事一桩。

程明绯现在一无所有,只有试试卖脸了,运气好的话,小仙童能分给她一点吃食。当然,他如果真的当铁公鸡,那就别怪她心狠手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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