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小叔和小婶走了。”林博远小声道,他刚刚都准备好跟小叔小婶打招呼了。
“我也看见了。”
顾青揉了揉有些酸胀的腰,早知道不该怀这一胎的,太耽误事儿了。
小叔子和妯娌刚走过来,还没停下嘀咕的时候,她就已经发现了。
那么鲜亮的黄毛衣,在夜里都很醒目,穿着皮夹克的小叔子就更醒目了。
人呐,一辈子不管遇到什么沟沟坎坎,只要有本事,总能出人头地。
小叔子和妯娌刚回城时,她还替俩人可惜,没有像上辈子一样考上大学,连份正式的工作都没有。
可人家两口子的却硬生生把日子过出来了。
整个林家,现在应该就只有她自己知道,小叔子一家不是靠亲家养着,人家两口子本事大着呢。
她知道这事儿也没多久,之前前后楼住着,也没怎么瞧见过这两口子,一直到上周,出来摆夜摊儿卖茶叶蛋的时候,碰到了小叔子一家从外头回来。
她打眼一瞧就知道,光是三个人身上的衣服皮鞋,加起来就不止一百块。
再说,谁会把手里的钱都花在衣服鞋子上,能花一百就说明手里起码得有四五百。
别看姜叔住着干部楼,但工资是很少的,比不上干部,也比不了车间里的工人,一个整天看仓库的人公司这些年就没涨过。
所以就算是姜叔疼闺女,也不可能花这么多钱买衣服买鞋。
顾青的工作已经卖出去了,除了饭点摆摊卖茶叶蛋,其他时间都很自由。
所以大清早她偷偷跟在这一家三口后面,亲眼瞧见了妯娌在故宫城墙下摆摊给人拍照片,小叔子和侄女身后跟着五六个外国人,用外语叽里咕噜不知道在说什么,她估摸着应该是在当导游赚美元。
这两个生意好啊,比她摆摊卖茶叶蛋赚多了,可却都是她干不了的。
她说不了外语,也不会用照相机。
顾青一直都知道这几年会有很多人富起来,哪怕她是重生的,也比不过那些人。
家里头没权没势没门路,她也不会什么做饭的秘方,上辈子也没学什么手艺,哪怕是重生,也只能先赚辛苦钱,才能去屯房子赚大钱。
但和很多人比起来,和她上辈子比起来,现在的她已经强很多了。
顾青还是知足的,在发现小叔子一家做生意之前。
但知道了小叔子赚美元、妯娌拍一张照片就收三块钱之后,顾青整个人开始焦躁起来。
她赚的还是太少了。
姜露会拍照,林向北会外语,连年年那么个小姑娘都会外语能赚钱。
她没什么手艺,但是能吃苦,二房一家三口齐上阵,大房人更多。
林向南一身的精力没地方用,公公婆婆也都还年轻,她的两个儿子也都比年年大。
之前还在跟公婆怄气的顾青,重掌财政大权,婆婆负责在家里煮茶叶蛋,公公好面子,去远一些的地方摆摊卖茶叶蛋,丈夫嘴笨,把胖乎乎的小儿子带过去表演吃茶叶蛋当活广告,也摆一处摊子。
她月份大了,大儿子懂事儿,跟着她也能帮帮忙。
总之两个字——赚钱。
林二少和姜露拎着东西到家时,祖孙俩已经回来了,正在修理收音机。
这已经是姜父最近修的第三台收音机了。
女儿一家之前没收入花钱又猛时,姜父想办法搞钱搞布料。
他是服装厂的仓库看管员,要赚外快很容易,仓库里堆着的那些废布头都是没数的,拿出来就能换钱,跟他同一岗位的几个工友就有这么干的。
但他穿过那身绿军装,不想赚这种钱,以前不赚,现在也不会赚。
打不了零工,干不了体力活,姜父之前当的是通讯兵,多多少少学过些电路方面的知识,像电视机那种复杂的大家伙他修不了,但手电筒、收音机这些倒可以试试。
都是熟人的东西,就算是修不好,他也能给恢复成原样,不会让人家的东西坏上加坏。
他也不收费,女儿现在不缺钱,缺的是票。
别看现在外头许多摆摊卖东西的,都没人管了,但卖的基本全是吃的,不是瓜果蔬菜,就是鸡鸭鱼肉蛋,卖油的都很少,毕竟私人很难自己偷偷榨油。
想买布,买鞋子,买暖水瓶,还得要票。
想着票据,姜父很有干头,林年年的干头就更足了,不光跟着外公学修收音机,还去书店买了几本相关的书籍。
外公上班的时候,她在家里看书,外公休息,她就跟着打下手拆卸修理收音机。
本来小升初之后,她就有物理课了,可现在……
林年年已经不太记得四岁时的事情了,重新变成四岁小孩,小手小脚小个头,刷牙洗脸都需要踩着凳子。
更重要的是,她真的一点都不想再重新上一遍幼儿园和小学,太浪费时间了。
现在这样待在家里看书,跟着外公学习修理小家电,就挺好的,如果能再有个老师就更好了。
外公修理小家电靠经验,不怎么看书,至于爸爸妈妈,据说是看到书就头疼,嗯……不包括小说和漫画。
“爸,我们刚刚去买菜瞧见大嫂带着林博远在摆摊卖茶叶蛋,林家那边没发生什么事儿吧?”姜露刚进门便开口问道。
姜父抬头先看了女婿一眼,一口一个‘林家’,就算女婿说了要入赘,就算女婿跟那边闹得不开心,但毕竟是女婿的亲爸妈亲大哥,听了能高兴吗。
好像也没有不高兴,姜父没从女婿脸上看到不高兴的表情,小两口的脸不一样,但是脸上的表情一模一样,除了好奇还是好奇。
“你大嫂她把工作卖了,卖了得有半个月了,不过也没听说林家出什么事儿,没人生病,婚丧嫁娶也都没有。”
姜父和顾青都在服装厂,这事儿他算是知道的比较早的那批人,也见过顾青摆摊卖茶叶蛋,但他到现在也没闹明白具体是怎么回事儿。
一直没跟女儿女婿说,是因为他不知道怎么说。
就算是分了家了,入了赘了,可女婿和林向南还是亲兄弟,顾青这份工作当初还是接的林母的班。
女儿和女婿这段时间是赚了不少钱,可就他们一家四口人知道,其他人不知道,林家也不知道。
在林家那儿,小两口都是没有收入的无业青年。
顾青既然不想干了,能卖给别人为什么不能问问小林买不买,没钱他们凑钱,凑不够钱还不能按月付吗。
姜父为这事儿没少生闷气,嘴里连着长了几天的泡,他都气成这样了,小林要知道了还不得更生气。
姜父之前一直没说,现在说的时候,倒是心平气和多了,适时转移话题:“老家来电报,强子过两天就来,到时候去火车站接他。你刘伯伯也答应了,但也得过几天,他儿子一家这两天过来探亲,要待个四五天,正好我明天休息,咱们带礼物去你刘伯伯家看看。”
女儿是老连长看着长大的,但小林不是,要过来工作总得让老连长过过眼,也让小刘过过眼,免得孩子在外担心老连长。
而且请老连长出山,总得要拿出诚意来。
姜露费劲巴拉才从原身的记忆里找到刘伯伯儿子这个人,倒不是两家关系不亲近,而是原身和刘伯伯的儿子差了十岁呢,还早早去当了兵。
“文斌哥的孩子多大了?明天去的时候买点小孩子喜欢吃的零食?”
“双胞胎七岁,小的四岁。”姜父说起这三个孩子跟说自家的孩子也没什么区别,“明致喜欢吃鸡,明远喜欢吃炸的麻花,明晨爱吃甜的,听你刘伯伯说,小家伙去年因为偷吃糖还挨了顿打。”
明致,明远,明晨,刘文斌。
很好听的名字,也很熟悉,这种熟悉感不是来自于原身的记忆,而是姜露自己的记忆,大概是曾经在哪本小说里看过吧,这四个名字听起来都很适合拿来做她已经夭折的小说男主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