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剑修手刃的白月光
作者:择玉
慕芷萝一觉醒神,穿进一本男主升级修真文里。
原身白月光小仙女,奈何是个炮灰,被入魔男主一道剑气炸碎半边身子。此后男主惦记了白月光大半本书。
慕芷萝汗颜……用生命感化男主?做逆袭的垫脚石?
不,她拒绝!!!
回想书中男主入魔的关键原因:爱而不知,因妒生魔。
终于,穿书后的慕芷萝腆着无辜纯情面皮,扭捏拉扯男主衣袖:“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不如咱俩择良日结为道侣呗?”
“……” 冷漠.jpg
令人窒息的沉默过后,执剑少年言简意赅:“滚。”
大!型!社!死!
慕芷萝恨不得立马捏个遁地诀orz
白月光不谙世事仙女人设就这么被她……搞垮了。
第89章 秀恩爱
等沈阙回过神来, 已经用手机搜完了各大珠宝品牌的官方网站,将在售的戒指都看了一遍。
这种在官网就可以买到的戒指, 他当然不会买,但可以参考一下各家的设计风格和理念,便于选择合适的设计师。只是兴致勃勃地选完了,沈阙又很快意识到,现在就送戒指,有点儿太快了。
快倒是没什么,按照沈阙的想法, 婚姻也可以称为将琳琅羁绊在他身边的一种手段,而且还是公众任何的那种, 他巴不得越快越好。问题是,琳琅可能并不这么想。
选择送戒指, 百分百会被拒绝。
不过没关系,他这些网站也不会白逛——虽然现在还不能送戒指, 但完全可以提前准备起来。
跳过戒指这个选项, 要送一样既足够醒目、一眼就能看见, 又能让人看出是情侣款的东西, 选择其实……还挺多的。
感谢全世界的情侣,已经让这一块的市场变得十分成熟,而且还时时推陈出新。所以网络上可以找到的情侣用品简直千奇百怪, 只有沈阙想不到,没有商家买不了。
沈阙动动手指, 把自己觉得不错的创意都加入了收藏栏, 准备回头好好研究一番。
直到眼前突然投下一片阴影,他才猛地惊醒过来,连忙按灭手机, 将之放在一旁,假装无事发生,同时抬头去看琳琅。
原来琳琅是过来关输液阀的。
沈阙吃惊地发现,不知不觉之中,三瓶水都已经全部挂完了。他有些不信邪,拿起手机一看,居然真的过去了这么长时间。而他一直沉迷逛各种购物网站,根本没有察觉到时间的流逝!
这是沈阙第一次发现,购物原来是这么有瘾的事。他以前一向是先有了目标,再花几分钟选定下单,就结束了。或者有时候忙起来,索性把这些琐碎的工作交给下面的人去做。
他冷静了一下,之前做的那个决定变得更加清晰了。
他原本就打算把大多数的工作都交出去,自己只需要在幕后掌控全局。这样一来,就有大把的时间跟着琳琅了。只是原本还有几分犹疑,怕自己到时候会没事可做。现在看来,能做的事情简直太多了。
沈阙已经在琢磨着要去哪里挖人才了。他以前习惯的那个班子肯定要重新组起来,但除此之外,还是要有一些能独当一面的人才行。
就在他盘算着这些事情的时间里,沈阙吊完了第三次水,感冒彻底好全,跟琳琅的投资合同也签好了。于是这一天,他就跟琳琅一起来到了公司。
琳琅重新对众人介绍了一下他。
不过现在的沈阙还没有崭露头角,员工们对他的印象都是“那个倒霉的沈家大少”,所以他从客户变成公司股东之一,并不怎么令人惊奇。毕竟大少爷就算被赶出家族企业,手里也不可能缺钱,他总要找点事情做的。
公司规模小,行政、后勤和人事都是由同一个人负责,挂着行政经理的头衔。琳琅把行政经理叫过来,让他们给沈阙安排一个办公室。
租房子的时候,考虑到以后公司还会扩张,琳琅也不太缺钱,就预留了足够多的空间,要收拾出一个办公室很简单。
但沈阙立刻开口阻止了,“林总的办公室挺大的,给我搬一张桌子过来放在这边就行了。这样有什么事,咱们商量的时候还方便一些。”
“我拒绝。”琳琅说。
沈阙不解,“为什么?”琳琅明知道他根本不是来工作的,就是想跟着她,既然如此,何必浪费一个办公室?
行政经理一看两人要吵起来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说自己还有事,脚底抹油溜了。反正等这两位商量出一个结果,自然会通知他该怎么安排,别的就不需要他考虑了。
他不但走了,还顺便替他们带上了办公室的门。
沈阙走到琳琅身边,靠在办公桌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坐在办公椅里的她,再次问,“为什么?”
琳琅明亮的眼神落在他身上,“跟你待在同一个办公室里,我哪有心思做正事?”
仿佛被一道电流击中了心脏,沈阙浑身麻痹,一时间动弹不得。过了一会儿,他轻轻咬了一下舌尖,才让自己恢复正常,伸手按住琳琅的后颈,强迫她跟自己交换了一个吻。
“好吧,你赢了。”分开时,他有些烦躁地扯松了领带,额头抵着琳琅的,“都听你安排。”
他发誓,自己之前真的没有多想。大概是已经习惯了在办公室里做正事,沈阙只是想跟琳琅待在一起,并没有在这里生出什么绮思。可是被琳琅这么一提醒,感觉就完全不同了。
虽然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但身为成年人,沈阙有着丰富而完备的知识储备,什么办公室play之类,当然也是知道的。
稍微想想就让人口干舌燥。
他不得不离琳琅远了一些,遏制这种冲动。低头时看到琳琅桌上放了一个不锈钢的保温杯,他连忙抓起来喝了一口水,让自己冷静了下来。
“那你出去看看吧,选个你喜欢的。”琳琅说着,从旁边拿过一份需要批阅的文件,“我就不陪你了。”
沈阙站起来,正准备走出去,脚步忽然一顿,回过头来看着琳琅,“那我也有一个条件,你得答应。”
“说说看。”琳琅道。
沈阙抿了抿唇,深色的眼珠紧盯着她,“在公司里听你的分开,回家总不能继续住对门吧?”
这种为自己争取权益的机会,沈阙自然不能放过。而且他都已经想好了,送琳琅的第一份礼物,是情侣腕表。之所以选择这个,倒也没什么“一见钟情”之类的浪漫想想,只不过这个是戴在手腕上的,方便拍照。
当然,在意识到钟表还有另一种含义之后,沈总也强行让脑海中自己跟琳琅的第一次见面,带上了这个意味。
甚至有点儿后悔自己当时的反应太冷淡了。
一般的小说里,这个时候,他是应该跟琳琅发生点儿什么的,之后的故事,才能顺理成章地推进。
不过他随即又说服自己,如果那样,就太俗气了。他是个俗人,但琳琅却不俗套,这样才能吸引住他的视线。
扯远了……总之,为了能尽快拍照秀恩爱,沈总甚至没有选择私人订制,而是直接购买在售的情腕表。款式他已经选好了,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无法确定琳琅的手围。
如果两个人住在一起,就方便多了。他完全可以半夜里趁琳琅睡着时,把该量的都量了,这样将来再想送别的,就不用再麻烦。
但现在两人之间的关系,主动权完全掌握在琳琅手里,沈阙一时也没想好该怎么提这个。现在琳琅先提了要求,他也就正好提出交换条件,不过分吧?
琳琅握笔的动作微微一顿,但她没有抬起头来,而是用十分随意的口吻道,“回家给你录指纹。”
沈阙满意了。
他站在办公室门前,甚至还有闲情逸致对着门上模糊的倒影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表,才开门出去,请行政经理帮他安排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