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直到现在,他对跟在身边着意讨好的崔思婉,也没什么好脸色。
但虽然对崔思婉十分恼怒,却不代表沈有志对这个儿子就没有气了。
到这个时候,他哪里还想不明白?公司已经成了这两个人的道场,崔思婉怕沈阙在公司站稳脚跟,就去搅黄他的订单,哪知道沈阙技高一筹,早就已经猜到了这一点,反手直接报警,将崔思婉也拖了进来。
事情曝光,彼此都没有好处,但是崔思婉以前竭力伪装的好继母的形象,是绷不住了。
所以沈有志既恨崔思婉愚蠢,又恨沈阙的莽撞。
你崔思婉既然要动手,那就做得干净一点,居然自己亲自出面去拉拢员工,甚至还让对方留下了录音证据,简直蠢不可及!
沈阙也是一样,家里、公司里怎么争斗,那都是内部的事情,可是报了警,事情闹开了,公司的形象必然会受到影响不说,沈家的家事,也必然会成为圈子里茶余饭后的谈资。
一想到那样的场景,沈有志就怒不可遏。
所以真要算起来,他对沈阙这个亲儿子的怒气,可要比对崔思婉这个妻子重多了。
好在他自诩是个文明人,虽然气急了,恨不得直接跟沈阙动手,却还记得这是在公众场合。并且从法律的角度,沈阙在遇到事情之后主动报警才是对的,像大家惯常以为的那样私了,反而不合适。只不过这种事情,民不举官不究,警察也不会无端上门去查。
所以他恼怒地盯着沈阙,一上来就直奔主题,“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你母亲要对你动手?”
“我母亲已经死了二十几年了。”沈阙表情冷淡地回复。
沈有志脸上的表情微微抽搐了一下,只这一句话,就知道沈阙对这个家有怨了。不光是对崔思婉,对他这个父亲也是一样。毕竟,要不是沈有志再婚,崔思婉怎么会成为他的继母,又怎么会有今天的事?
但沈有志当然不可能承认自己的错误。在他看来,男人身边当然得有个女人操持家务,生儿育女。而这些事情,崔思婉做得还算不错。就是太蠢了一点,没有笼络住沈阙这个继子。
沈有志当家做主习惯了,理直气壮地觉得妻子和儿子都应该围着自己转,更要保持和睦,这才让他满意。所以他听沈阙这么说,立刻就冷下了脸,“你心里就算对她有再多的不满,在家里闹也就罢了,把事情捅出来,对你又有什么好处?”
像今天的事情,如果沈阙当时直接跟他说清楚,把陆仁交给他,那么沈有志最后也会给他一个公道。而且事情内部处理完了,也不会传出消息去,让外人看了笑话。
“是没有什么好处。”沈阙眯起眼睛,“我只是想……痛快一下。”
“什么?”沈有志愣住。
“你这种人当然不懂。”沈阙讥讽地笑道,“你一辈子顺风顺水,人人哄着捧着,哪有不痛快的日子?可是我不一样!我这辈子,一天痛快的日子都没有过,所以现在我清醒过来了,知道自己以前过的是什么日子了,我就只想痛快一下!”
“不可理喻!”沈有志更加生气,“这么多年,我是少你吃还是少你穿,你说你一天都没痛快过?是我把你养得太天真了,不识民间疾苦!”
沈阙冷笑,“我倒宁愿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父母虽然不富有,但对孩子疼爱有加。”
“好好好!”沈有志怒极反笑,“我这个当爹的不疼你?从小到大你想要什么我没有给你,我有哪一点对不起你?”
“是吗。”沈阙问,“那你知道我爱吃什么菜吗?”
沈有志脸上的表情一僵。他是做大事的男人,当然不会在意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他把家庭交给崔思婉,自己的精力都放在了公司上,哪里会知道这些?
可是这些话,当下就算说出来,也像是冠冕堂皇的借口。
沈阙笑了起来,“哦,你不知道。”在沈有志发怒之前,他又说,“那你不妨问问你背后那个贤惠温柔的女人,她知道吗?”
“妈当然知道,你喜欢糖醋排骨!”崔思婉连忙道。
沈阙笑得更厉害,身体前仰后合,连眼泪都快笑出来了。
他就这样放肆地笑了一会儿,直到对面两个人的脸色都变得难看,才渐渐收了笑,盯着崔思婉道,“那我今天就告诉你,我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挂糊带汁的甜口菜!我从来没喜欢过糖醋排骨,是你觉得我喜欢。以前我是个傻逼,怕你不高兴,所以一直假装自己喜欢。”
“也别问什么‘那你为什么不说’之类的蠢话,都是成年人了,这点道理想必都懂。”不等沈有志再开口,沈阙便淡淡收回了视线,“警察来了。”
警察将崔思婉带走问话,留下父子俩,一个站着,一个坐着,空气中弥漫着尴尬的气氛。
过了一会儿,沈有志才开口,“我竟然不知道,你对这个家有这么多的怨气!”
“以前是没有的。”沈阙反倒心平气和了,“毕竟我妈死得太早,我根本不知道亲生儿子和继子之间的分别是什么,她说什么我都信。可是人,总是会长大的。”
只是他付出的代价,比绝大多数人要惨烈得多。
沈有志的脸色很难看,“你若是这样说,那家里和公司都留不得你了。”
既然知道这个儿子对父亲已经有了怨气,而且还有那么多私底下的手段,沈有志当然也免不了害怕。会不会有一天,这些手段用到自己身上?
这种事情,以前的他是不会考虑的。但是近几年来,他身体上出了一点小毛病,开始渐渐意识到,自己老了。
此刻,他站在儿子面前,好像才第一次真正地看清了他,看到他长成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男子汉。虽然自己站着,他坐着,可是沈有志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他已经压不住这个儿子了!
既然如此,不如趁事情还没有失控,将隐患直接排除掉。
至少没了他这个亲爹,沈阙一辈子都无法站到跟沈氏同等的高度,他也就无需担忧自己会被儿子推翻。
说到底,像沈有志这样的人,他最爱的只有自己。他需要一个妻子,所以原配死后,他立刻就娶进了新妇。他需要儿子继承家业,所以他看起来对沈阙和沈启兄弟俩颇为重视,也会过问他们的学业,也会在他们出事的时候抽出空来教导。
可是一旦威胁到了他自身的地位,这些对他而言,都是随时可以放弃的。毕竟无论妻子和儿子,只要他想要,就不会少。没有了这一个,还会有更好的。
沈阙以为自己已经不会再因为这些事情而动容了,但听到这句话,他还是觉得心口一揪。
但面上,他什么都没露出来,只是淡笑,“我本来就已经搬出来了。至于这份工作,无钱无权,不做也罢。”
他说着霍然起身,倒是将沈有志吓了一跳。沈阙站起来,他才发现,这个儿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比他还高了。这让他情不自禁地后退了一步,但旋即又羞恼地反应过来,这样子,岂不是被儿子吓退了?
于是他又把这一步抢了回来。
但沈阙根本没有在意这一点,他已经转身走出去了。案件已经移交给警方,该问的也问得差不多了,他没有必要继续留在这里。——其实之前就可以走,但知道崔思婉和沈有志会来,沈阙自然要留下来见一见。
……
从警局出来,沈阙一眼就看到了等在门口的人。
琳琅骑着一辆共享单车,姿态从容地等在门口,看见他,还伸手挥了挥。
沈阙一秒从复杂的情绪之中抽离出来,快步走了过去,第一反应就是推着她转过身,背对着警局,“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是生怕警方找不到你吗?”
如果可以,他还想找个帽子把这张惹祸的脸盖住,可惜没有,于是只能强硬地抓住车把,直接推着车往前走,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