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神助攻(143)
除此之外,江逢春还学着隔壁邻居在院子里养家禽种菜。虽然他常常不是追着大鹅跑就是被锄头砸到脚。好在灵均总是会悄悄地用灵术治好他的伤,第二日江逢春又完好无瑕地下地。
江逢春似乎让自己鼓足了勇气才来到灵均的面前,他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十分认真地望着她,语气也意外的有些严肃,道:“灵均,我喜欢你。你愿不愿意和我、回我家?”
灵均第一次被人类的话语弄的有些懵。
江逢春以为自己唐突了灵均,见状连忙道歉,道:“对不起对不起,我只是想要把我心里想说的话都告诉你,你若是不喜欢就当我没说过吧!”
看着江逢春不自在的有些后悔。
灵均故作生气,道:“怎么刚出口的话就要不作数?”
江逢春闻言缓了半晌才敢相信灵均的话——她接受他的告白了!
江逢春兴奋地连忙抱起灵均转了两圈,随后将她小心放下,缩回双手,生怕灵均觉得他此举有些冒犯了她。
灵均道:“你喜欢我什么?”
江逢春闻言立即认真思考了起来,平日里应对自如的他此刻忽然间却感觉自己语穷。
灵均道:“难不成你是骗我的?”
江逢春连忙解释道:“不是不是,怎么可能!我只是一时间没有想到特别好的话,担心我说的赞美配不上你!”
灵均闻声露出了笑容,心里很是欢喜。她原本就没有怀疑他的话,只是想要听见他跟多的赞美她的话罢了。
过了会儿,灵均忽然收起她的随意,认真道:“逢春,我也喜欢你,你是我第一次喜欢除了我以外的‘人’,所以我必须告诉你——我真的是一只妖精。”灵均能够感受到江逢春对她一言一行都带着尊重,她不想日后因他们的身份不同暴露而彼此间有了隔阂,若是江逢春无法接受她的身份,那么这段感情便不如不要开始!
江逢春闻声并没有表现出灵均预想出的惊愕,他开心的情绪里有几分平静。
江逢春道:“其实我早就知道了。”他看过孙志书的尸体,他的伤口太过凶残,那时他便猜想也许灵均并非凡人,一路上,他们周围又无数人死去,每一具尸体他都悄悄看过,与孙志书死状相似。
此外,他常常受点小伤,可是睡了一夜那些伤口全都悄悄好了起来,他便猜到是灵均在为他偷偷疗伤,那时他便确定她不是凡人。
尽管他先前称她为“小仙女”,可是他也知道神仙应该不会这般频繁杀人,这般做的话本里说的都是妖怪。
可是他已经基本确定灵均是妖怪,可他发现自己还是喜欢她。
江逢春道:“我不介意的!”
灵均闻声忍不住走上前抱住了他。
灵均道:“谢谢你,逢春。”
寂静的小院中,微风吹起他们的衣摆、青丝长发,一旁的白鹅“嘎嘎嘎”地叫,似乎也在用自己的特有方式庆贺欢呼这一对璧人。
晚间,二人坐在屋檐下看着春雨滴滴答答顺着茅草屋流落,雨水滴在泥土中打出一圈圈旋涡。
灵均拦着江逢春的手臂,忽然响起江逢春此前的话,道:“你问我‘你愿不愿意和我回我家?’是你想家了吗?”
江逢春微微愣了下,转过身,温柔道:“也算是吧,原本上次在钱塘遇见你我便是要回家的。我确实离家许久未归,有些想念我的家人了。但我想让你和我回我家是因为我想带你见我的家人。” 说着江逢春声音有些紧张,道:“我想娶你为妻……我知道你可能会觉得太快,但我是真的想和你相守一生!”
灵均听闻江逢春想要娶她为妻心中还是高兴的,但转念一想,她道:“可若是你的家人不喜欢我怎么办?”毕竟她在凡人眼中只是无父无母无家世的“人”而已。
尽管江逢春没有说过他们家中情况,但灵均也能凭他的涵养猜想到江家必定不是寻常人间。
江逢春道:“不会的!我的家人都很和善的!若是他们反对我们,那……我们就私奔!若是你不喜欢与他们相处,那我们成亲以后就离开,像现在这样走遍大江南北!”
闻言,灵均满心欢喜地抿唇笑了。
江逢春尝试征询道:“不过……灵均,你以后能不能不杀人了?”
灵均抬眸看向他,神情有些失落。
江逢春解释道:“我知道他们都不是好人,可是也许他们也罪不至死?我不想看着你手染鲜血,为了不值得的人。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灵均闻言沉默了许久。
之前她吸食凡人精气是为了快速修炼,江逢春心中有善恶,虽然她不完全认同,可是她却是因为这样的他而喜欢他,以后她只想与他相守,修炼其实于她而言,倒也无所谓了。
此前他能够事事依着她,支持她,那么她答应他的这个要求又如何?!
灵均道:“那你以后每日都会做饭给我吃吗?”
江逢春迟钝了下,连忙道:“当然!”
灵均道:“好。”说着她倾斜下去,将脑袋依靠在江逢春的肩膀上
江逢春闻声,感受到肩头传递来的暖意,偏过头望着身边的女子,目光充满欣喜。
次日,连着下了一夜的雨终于止息,天气放晴,春日的阳光明媚而不刺激,照落在山间草木新嫩的枝芽上,都是生的气息。
灵均与江逢春踏上南下的路途。
临至钱塘时,他们在渡口等候开船时,有一群娘子在岸边送别远去的丈夫,她们口中吟唱着:
“君既若见录,不久望君来。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灵均听着她们的歌喉中发出的妙语,觉得这词写的很特别,盈盈笑着念道:“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
江逢春道:“你喜欢这句词吗?”
灵均点点头,虽然她对凡人的这些诗词并不懂其含义,却对这一句没来由的喜欢。
江逢春道:“我也喜欢,只是词中所写的情侣太苦了。不过,我们一定不会这样!”
第100章
江逢春带灵均回钱塘的路上,春意正浓,翠绿的山水间是忙作的百姓。
江逢春很是开心地与灵均介绍了他们长乐山庄,他刻意避免过多提及他的家世显赫,而是注重与灵均介绍他的家人——他有两位哥哥,大哥江逢年只比他大三岁,他已经成亲,与大嫂有两个儿子,最小的才不过周岁。他的二哥与父母在京中居住,因为父亲在朝为官,二哥想要如父亲般步入仕途,故而他从小生活在父母身边,在京中读书,他们都很少回长乐山庄。
长乐山庄原先是他二叔在打理,后来大哥成亲后,二叔便让大哥来管理长乐山庄了,如今大嫂也会帮忙管理长乐山庄日常琐事。大哥大嫂待人亲和,长乐山庄也常常行善事,收留江湖过客。
因为从小与父母分离,江逢春一直和大哥生活在长乐山庄,故而他与江逢年更为亲近,一直很是尊敬他,对于父母反而没有太多的感觉。说起他大哥江逢年时,江逢春则不禁多夸赞了他几句,言语间充满了自豪,随后他又解释他的大嫂则温婉端庄,与大哥一直相敬如宾。
临了江逢春信誓旦旦表示大哥大嫂一定会喜欢灵均的。
长乐山庄的家仆见小少爷游历归来还带着一位灵气的小娘子,都十分开心,毕竟这位小少爷对他们从未曾有过身份上的轻视,平日里亲和待人,他们纷纷带笑朝他们问好。
山庄里一路友好的相迎让灵均对江逢春的家人没有那么多的抵触。
灵均本就是山间玉石所化的妖灵,无父无母,向来随心所欲,在同类的妖灵眼中她通过吃人精气来修炼,向来不顾他人看法,心狠手辣,她虽然喜欢江逢春,可她并不认为她一定要喜欢他的家人。
收到江逢春来信的的那一天,江逢年与其妻子谢氏便开始命人腾出沁芳苑隔壁的那座院落,打扫整理装饰都是谢氏亲自督查下人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