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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攻求婚那天我重生了(36)

作者:菁芸 阅读记录

吹风机在响,无人应答。

犹豫几秒,还是推开了浴室大门。

吹风机放在洗手台面上,台上的鲜花被吹得七零八落,小兔子坐在马桶盖上,垂着脑袋睡得正香。

男人失笑,伸手轻轻抚上林酝头顶。

头发还有些湿润,他拿过在一旁抗议的吹风机,调到保护发丝的温度,轻轻给他吹干。

小兔子哼了一声,居然在梦里还能配合着吹头发,随着桑思逸的手指,轻轻转换角度。

怎么这么可爱?

男人嘴角刚绽出个笑容来,就见小兔子摇摇晃晃坐直了些。

似乎是觉得转来转去累了,眼睛也不睁开,张开双手向前一扑,环住了桑思逸的腰。

把脸贴在温暖腹肌上,却对硌着下巴的皮带不满意,双手用力把人往下拉了点,把脸埋在男人的胸腹之间。

桑思逸刚露出的笑容僵在嘴角,手指都有些发僵,坚持着给他吹完头发,竟然憋出一身的细汗。

偏偏小兔子还不满足,嘴里咕咕叨叨地,拿脸颊东蹭西蹭。

好不容易把人抱上了床,看他笑眯眯地裹进被子里,男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下次不能给他喝酒了,这经历,太恐怖。

但是,喝了酒的小兔子那么诱人,又忍不住计划,什么时候再来一回。

于是,那天的凉水澡,就洗得特别久……

感谢战斗民族,喝伏特加喝醉的小兔子,第二天一早醒来的时候,神清气爽,丝毫没有宿醉的感觉。

醒来的时候桑思逸不在,林酝抱着被子靠在床头,回想昨晚的事。

找到了宝石猎人,但是个实习没转正的。

找到了掮客大佬,但人家不怎么理睬自己。

林酝再使劲想想,昨晚回来以后,好像跟思逸哥抱怨来着,他说什么?

林酝一下子站了起来。

他说会去找大佬!

大佬大佬大佬,那可是个杀过人、灭过帮派,做起事来吓死人的大佬!

思逸哥去找他了?会不会出事?

在跳下床疯狂洗漱的一分钟里,林酝已经从谈判想到了绑架,从毒打想到了用枪指着头的画面。

正忙着穿衣服,门锁嘀地一响,房门开了。

林酝倒抽一口凉气,愣在当场。

是大佬派杀手来了吗?

从晨间健身房回来的桑思逸,一进门,便看见林酝一脸惊恐。

他立刻反手关上门,大步向房间内走去。

大门碰撞门框,发出“砰”的一响,男人已经快步上前,一把把小兔子搂进怀里。

“怎么了?看见什么了?别怕!”

大门的响动让林酝略略回神,男人温暖的怀抱安抚了胡思乱想带来的惊惧,林酝挣扎着抬起头来,仔仔细细看着桑思逸的脸,松了一口气。

“我,我以为你被人抓走了!”

桑思逸有些不解,却没问什么,一边轻轻拍着他的背,一边顺着话说:“我没有被抓走,为什么会有人抓我?”

小兔子仰头仰得难受,又把脸埋了回去:“你昨晚不是说要去找那个大佬吗?”

桑思逸在脑子里过了一下昨晚回来后和小兔子说的话,终于明白他说的大佬是谁。

“放心,我跟里奇谈过了,他愿意帮我们找红宝石。”

“真的?”林酝又一次仰起头来,这回,嫌桑思逸太高,干脆从他怀里挣扎出来,一脚踩到床上。

形式立刻倒转,他俯视着桑思逸:“你是怎么做到的?”

桑思逸却没有回答他,视线从他胸口的位置扫下来,话音里含着笑意:“你确定要这么跟我说话?”。

林酝不解地看看自己。

衬衫的扣子扣了一半,露出清瘦的锁骨,一截闪亮的银色细链挂在脖子上,链子下的长命锁摇摇晃晃。而站在床上的高度,锁片就正好在男人的鼻尖前。

而再往下……

长裤刚才正要穿,在桑思逸进门的时候已经被他抛在了脑后,乱糟糟地踩在脚下。现在往床上一站,更是不知踪影。两条白皙细直的长腿暴露在空气中,身后窗口的微风带来一丝凉意……

桑思逸的视线停在他纤细的脚踝,没再往上,刚才那一眼扫下来,衬衫衣摆里隐约有奶白色的布料一闪而过。

长得……还挺秀气的。

林酝咣当一声坐回床上,掀起被子就钻,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男人站在床边,眼看他把自己变成了一只作茧自缚的蚕宝宝,伸手推了推。

“好了,别害羞了,穿好衣服我们去吃早餐。”

林酝不理他,又往被子里拱了一下,却竖着耳朵听男人的动静。

没有声音,过了一会儿,浴室的水声响起。

郁闷自闭的蚕宝宝从被子里探了个头,确定人已经进了浴室,这才慢慢从被子里爬出来。

脸通红,却还记得跳下来看了看自己的腿。

还好,不难看。

视线再慢慢往上挪……

于是再一次爆红了脸。

一直到吃完早餐回了房间,林酝都躲着桑思逸的目光,不怎么说话。

桑思逸收拾着行李,抬眼看看林酝的箱子,温声道:“奇爷答应帮我们去找红宝石,但是是和吉米他们那一队实习宝石猎人一起,你要是不愿意……”

“没有,没有不愿意!”林酝赶紧申明。

这可是他最接近宝石猎人的一次,那个奇爷那么厉害,说不定还认识国王呢,要是能交个朋友,说不定……

想到这里,小兔子的眼睛亮了起来。

蚕宝宝也不装了,自闭也没了,一把抓过自己的箱子就开始整理。

看着他胡乱把衣物往箱子里塞,桑思逸停下手:“你那些外套都用不上。”

“对对对!”林酝又点头,东南亚诸国接近赤道,哪里需要这么厚的衣裳?

他把外套都扯了出来,连带着保暖内衣,卫衣、围巾帽子……林林总总全都清了出来。

桑思逸站在一旁看了会儿,过去捡起几件羊绒羊毛的内衣,连同围巾一起,放进林酝随身的箱子里。

林酝:?思逸哥还真是喜欢羊毛制品啊。

房间的门被敲响,林酝兴奋回头:“是宝石猎人来了吗?”

开门一看,酒店的服务员抱着个大包站在门口。

两人大眼瞪小眼半晌,桑思逸过来,接过服务员手里的包,给了小费。

转身从包里拿出一件厚厚的羊羔绒翻毛大衣,抖开,披在林酝身上。

“嗯,大小合适。”满意地点点头,他又去收拾其他的东西。

小兔子被裹在厚厚的羊毛里,小脸被一圈毛领遮了半张。

他挣扎着伸出手来,抹着额头上刚冒出来的细汗,看着桑思逸拖着两个箱子走了出来。

“为什么要穿这个?”小兔子不满,嘴里呼哧呼哧吐着热气。

男人好笑地揉了揉他帽子上的软毛。

“乖,我们要去格陵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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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林酝还是把翻毛大衣脱了。

安特卫普的平均气温在六七度的样子, 根本穿不上这么厚的衣服,他三下两下把衣服扒下来,喘了口气才问:“为什么去格陵兰?看极光吗?”

桑思逸递给他一件羊绒外套, 接过那件大衣,叠好了放进箱子里。

似乎是回忆了一下:“我上次去的时候是夏天,现在11月,应该看得到极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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