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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系反派(快穿)(70)

作者:七彩叶子 阅读记录

刚刚儿子的话她在人群外都听到了,这个死小子哟,又偷听她和他爹说话,偷听就偷听吧,他还往外说,说就说吧,他还跑到人家正主面前来说,这让大家伙都知道他们俩口子在背地里说人闲话,让他们以后怎么见人呐?

二毛娘越想越气,越气下手就越狠,要不是自己亲生的,她今天非得把这小子的耳朵揪下来凉拌了不可!

二毛疼得鬼哭狼嚎,二毛娘才松了手,朝着冬麦姐弟三个歉意道:“是我家二毛胡说八道,你们别往心里去,我回家一定好好教训他!”

说完,提着自家小崽子快速走了。

打架的事一下子传开,村里的大人都来领走了自家孩子,河岸上一下子空了,只剩下冬麦姐弟三个。

寒风沿着河水阵阵吹来,寒意刺骨。

冬麦冷打了个寒颤,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见弟弟妹妹在寒风中哭得抽抽嗒嗒的,心疼不已,忙帮他们擦去眼泪,搂住他们,柔声哄道:“别哭了,大姐带你们回家……”

说到家字时冬麦的声音哽咽起来,那个她生活了近十年的家可能很快就不是她的家了。

第40章 种田文中的大反派2

意识苏醒, 荣楚睁开眼睛,从床上坐起来,发现自己在一间古色古香的屋子里, 便知道这个世界和上个世界一样又是古代背景。

上个世界他送走周云娘后没有多留, 很快‘寿终正寝’脱离了世界,为了更好的融入新的角色, 系统帮他淡化了残留的情感,紧接着他就再次开始了新的任务。

这是一个名为大商的朝代,但不是历史上的商朝, 是作者笔下一个虚拟架空的朝代。

原主与荣楚同名同姓, 是镇州府、清水县、花溪镇、桃源村人,镇州府位于南方, 清水县又是个山清水秀的鱼米之乡, 这里的人大多比较富庶。

当然,再富庶的地方也有穷人,而原主家就是其中一户穷人家。

荣家并不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 是几十年前逃难来的,几十年前,原主家乡造了涝灾,房屋被冲毁,家人不是被淹死就是病死了, 还有的在逃难过程中饿死,庞大的家租经受一场天灾,最后就剩下三口人活了下来。

原主的爷爷荣有田带着妻儿逃到了花溪镇, 觉得这里山清水秀,家家户户都十分富庶,便决定在这里落户长住。

荣家人都是勤奋耐劳的性子, 在家主荣有田的带领下,经过多年努力,也挣下了一些家业,从之前的一无所有到了如今有屋有地,人人都能吃上一口饱饭了。

家境慢慢好起来,恰时唯一活着的儿子荣大柱也就是原主的爹也大了,两口子就打算当地给儿子说个媳妇。

但他们是外地人,家境很一般,当地的人都不愿将姑娘嫁到他们家,荣大柱的亲事就耽搁了下来,过了两年,原主的娘也从家乡逃难过来,因家人都没了,她一个姑娘家无依无靠,就想找个人嫁了,好有个安身立命之地。

兴许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双方就这样遇上了,不谋而合,结了亲。

原主的娘王氏是个能干的女人,自她到了荣家,荣家的日子就过得越来越好,连田地都多置办了两亩,加上她和荣大柱成亲后的次年就生了原主这个大胖小子,荣家人待她十分好。

只是因为荣有田夫妇遭受了一场大的变故,多年来又操劳过度,亏空了身子,在原主五岁那年就双双病逝,原主的爹荣大柱成了当家人。

办完了爹娘的后事,荣大柱两口子就卖力干活,把自己当成地里的老黄牛使唤,荣家人口少,两个劳力一个娃娃,干得多吃得少,家中的日子是一日比一日好起来,原主的童年算是没有经受一点风吹雨打,过得十分滋润。

原主七岁那年的冬天,一次赶集中,王氏带回来了一个小姑娘。

据王氏说,小姑娘是她用一袋麦子换来的,小姑娘和他们家一样也是逃难来的,因两三日没吃东西,弟弟眼看着要不行了,她的爹娘为了救弟弟,便把她卖了。

当时小姑娘又脏又臭,还瘦得皮包骨,根本没有人要,连个围观的人也没有,王氏一听他们是逃难来的,和自家一样的情况,便停下了脚步,这一停就让小姑娘的爹娘给拉住了,求她无论如何也要买下小姑娘,救救儿子的性命。

王氏见他们可怜,且对方也没有开高价,只要一袋麦子,她一心软答应了。

其实王氏决定买下小姑娘还有一个原因,是怕儿子将来像他爹一样娶不着媳妇,虽然他们家在当地生活了多年,可终究是外乡人,本地人面上不排斥他们,一旦遇到儿女婚嫁这样的大事,一般都不会考虑他们。

如果儿子像他爹一样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又不如他爹运气好遇到了她这个同样逃难来的外乡人,岂不是要打一辈子光棍?

买下这个小姑娘养在家里头,不但能帮着她干些伙计,长大了还能给儿子做媳妇,这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吗?

而且一袋麦子就能娶个儿媳妇,怎么说都是她赚了。

就这样,王氏买回来的小姑娘就成了原主的童养媳。

小姑娘既然到了荣家,以前的名字就不能再叫了,王氏让她跟着他们姓荣,又取了冬麦这个名字,意思很明确,冬天用麦子换回来的媳妇。

那时候原主还是愣小子,整日只顾着和村里的小伙伴上山掏鸟蛋,下河摸鱼虾,对这个小姑娘的到来并没有太过在意,只当是多了个妹妹多了个玩伴,但随着村里人一口一个童养媳的喊,他才慢慢的把荣冬麦当成了自己的小媳妇。

荣冬麦到荣家的时候才五岁,但小姑娘知道荣家以后就是她的家了,她不用再挨饿受冻,也不用再四下奔波,虽然知道荣家人不是她的亲生家人,但她还是一口一个爹娘哥哥的叫得亲切。

她人虽小,但乖巧听话,干活也很利索,王氏越来越喜欢她,觉得自己当初的决定是无比正确的。

荣冬麦到荣家后两年,王氏多年没有动静的肚皮又鼓了起来,十个月后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荣安,又过了两年生了一个女儿,取名荣娟。

原本人丁单薄的荣家变成了热闹的六口之家,荣大柱夫妻很是高兴。

在这个年代,家族越人丁越是兴旺就越是没有人敢欺负,所有人都以子孙满堂为福气。

高兴归高兴,多了这么多张吃饭的嘴,花用也大了很多,荣大柱和王氏只得更加迈力的干活,每日累得腰都直不起来才能勉强让一家子吃个饱饭。

两口子是个疼孩子的,自己过得苦就算了,不希望孩子还跟他们一样过得苦,于是一商量打算让原主这个大儿子去镇上学点子手艺。

他们每次去镇上,看到那些手艺人,不但来钱快,还轻松,等大儿子学了手艺还能教给其它孩子,这样一家子都是手艺人,就不用再干苦力了。

一人学艺全家受惠,没有这样划算的买卖了。

商量好后,两口子就让原主去镇上拜师学艺,那时原主已经十三岁,长得高高壮壮的,样貌也不差,两口子本以为一表人才的儿子肯定能轻松的拜师,谁知原主在镇上晃荡了小半月也没拜着师傅。

原因无他,但凡是手艺人都十分谨慎,生怕自家的手艺让人学了去,这可是生财的门路,要是别人学了去不就和他们抢生意了吗?而且还有句老话说得好,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他们根本不会轻易收徒,要收也是收自家人,像原主这样一个外人,是没有人愿意收他的。

可原主不甘心,明明爹娘都说他一表人才,他怎么会拜不到师傅,原主照样日日往镇上跑,说来也是原主该有的运道,后来还真让他拜上师了。

这日他照常到镇上晃荡,无意中捡到了一个荷包,那荷包绣得十分精致,但里面没有银钱,只有一块丝帕,原主一眼就看出这是姑娘家的东西,本打算拿回家送给媳妇,可想到爹娘从小教导他做人要厚道,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他便打消了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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