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唐朝破案(27)
破案不是容易事,抽丝剥茧发现线索的感觉可太爽了!
欧阳意思虑缜密、反应极快,跟着她,不用在暗无天日的大牢磨日子,堂堂正正在阳光底下为死者伸冤,这才是活着的滋味啊。
他要不是奸细就好了!
沈静还在记笔记的功夫,欧阳意已经到第二具尸体旁。
尸身腐败严重,骨头都露出来不少。
“死者女,死亡时间在两个月以上;牙齿有脱落,年纪不小,在四十岁以上;从趾骨情况来看,已生育;衣物完整,大腿根内侧没有反抗形成的擦伤,私.处也无,没有被性.侵犯迹象。”
“但死因我还不能确定……”
欧阳意抬头看了看天色,此时雨水渐大,山间到处都是白色雾气,朦朦胧胧,犹如仙境。
这种情况下并不太适合验尸。
“我们是搜山时无意中发现她。”梁予信解释。
杀孙蔓从的凶手有个特点,杀人时都会侵犯和虐待女人,同时划烂她们的脸。
眼前这个死者,既没有被性侵犯也没有被划烂脸。
看上去并非同一个凶手?
但她们被埋得这么近,相隔时间只有一两个月,如果不是同一个凶手,世上有这么巧的事吗?
据梁予信说,这一带很太平,很多年没有出过命案了。
两个月内出现两起命案,难不成是忽然变成杀人网红打卡地?
古代又没有某博、某音之类的社交软件,凶手们怎么就互相认识还相约埋尸点?
这地儿看上去普普通通,也不像什么埋尸圣地,否则不至于下了场雨就被冲出来。
山下有奉宸卫操练场,有不少住户,山上也不时有山民过路,可不是渺无人烟、荒山野岭的地方。
无论是凶手特地跑来这里杀人还是杀了人拖到这儿埋,都不是个好选择。
太巧。
巧得离奇。
所以有个问题就很关键。
欧阳意眸色微深:“两件命案是否同一人所为?如果凶手之间互不认识,那是凑巧,可如果有关联,问题就大了。”
按之前推论,凶手是因对孙蔓从不满而作案,但如果不是呢?
他并非因为口角之争杀人,而是有心为之,通过某个特质标记受害者。
若和孙蔓从相似的人还存在,可就不是死三个人这么简单了。
最后,迫切查出真相的心情胜过了一切,欧阳意决定当场进一步检验。
欧阳意:“要再麻烦你们一会儿。”
梁予信:“没问题,两位姐姐慢慢来。我不困。”还兴奋着呢!
“我需要一点东西。”
“久姐姐尽管吩咐。”
“烧红的炭火、明亮的雨伞。”
“有的!”
这里是奉宸卫大本营,要啥有啥,梁予信吩咐下去,片刻便有少年端着一盆烧得红彤彤的炭火端上来。
顾枫有点惊讶:“这么快?”
梁予信挠挠头,笑嘻嘻地说:“找山下的百姓借的。”
顾枫指指盖在尸体上遮雨的油布:“那些也是借的,会还回去吗?”
梁予信本来想“嗯”的,话都到嘴边了,又摇头:“盖过尸体的,谁还要呢,我给了钱,不还了。”
顾枫:“破费了。”
欧阳意看他的眼神也充满喜欢。
小伙子年纪轻轻,办事如此细腻。
欧阳意:“回头疏议司会把今天的花费结算给你。”
梁予信:“哪里话,两位姐姐肯让我看你们的验尸绝技,学费都不止这些呢。”上哪儿能花钱看这么有趣的事儿!
话到这里,欧阳意也不好再客气。
顾枫从随身木箱中取出糟醋、葱、川椒、食盐、白梅等物,合在一起研烂,做成饼子,放在火上烤得炙热,再用一张纸贴死者双臂,把熟白梅饼放在上面熨烙。
顾助理十分称职,动作流畅,有条不紊。
梁予信和沈静争先伸脖子瞧:“这是……”
“让一让。”顾枫又将烧红的炭火搬到一个位置,隔着雨伞问欧阳意,“这里可以吗?”
“再靠近一点。”
“好。”
“这里呢?”
“可以。”
二人调整了一会儿炭盆位置,欧阳意边将雨伞盖在需要验看的部位,边回答:“阴雨天,血荫难现,用炭火隔着照,效果和阳光一样。”
片刻后,熟白梅饼取下,所有人都看见尸身不一样的地方了。
梁予信惊呼:“天哪,她身上多少伤痕啊!”
沈静也怒了:“这杀千刀的。”
死者虽未被性侵犯,但被虐打过!
欧阳意:“从伤痕看,主要是木棍击打。”
上山的大都是猎户和樵夫,带弓箭带镰刀,谁会吃饱撑的带根不锋利的棍子上山,当柴烧吗?
顾枫想起来:“孙蔓从也是被木棍击打后脑!”
欧阳意点头:“案发地相同、凶器相同。还有,死者身上有生前伤,也有死后伤。凶手泄愤意图明显,目前来看,是同一个人所为。”
沈静已经傻眼了,乖乖,竟然真是连环杀手!
这就不是普通命案了啊,两个月内发生了三起,是大案啊!
要是没有欧阳意,谁能把这三起案子联系起来!
孙蔓从死在城南,这两位在城西,看上去根本没什么关系,死亡时间最早的这位,身上没有明显伤口,财物也都在,扯不清楚,说是意外摔了失救也有人信。
没想到欧阳意这么一推理,就看出三人是同一个凶手干的!
凭良心说,这案子得亏是疏议司接手,换刑部任何人来,查到猴年马月也弄不清楚啊!
沈静搓了把脸,拿出失踪人口簿,边翻边说:“四十岁以上的女人,已生育,失踪两个月以上的,唔,符合条件的还不少……”
长安是百万级人口的超级城市,人口基数大,每年失踪者不在少数。
欧阳意快速思考,道:“死者微胖,双臂发达,手心有茧,她不同于孙蔓从和她的伴侣,不是富贵人,应该是普通妇人,生前常常劳动;脚踝关节肿大,患足疾,不良于行;还有,头发脱落明显,牙龈发黑,她生前应该有慢性中毒的情况,但并不严重……”
等等,为什么会慢性中毒?谁没病整天把毒药当饭吃?
除了一些特殊工种的人……
也不一定是像皮霜、鹤顶红之类的纯毒药,这年代炼药技术有限,许多草药自带副作用,正所谓是药三分毒……
欧阳意:“她常年接触草药!?”
沈静将失踪人口簿固定在一页,兴奋地喊:“找到了——郑敏,四十二岁,药铺老板!”
沈静念着:“郑敏育有一女,早夭。她开药材铺,有尝百草的习惯,有时兴致来了,也亲自上山挖药材,彻夜未归是常事。但她一般离开不会超过三天,到第四天,铺子的伙计觉得不对劲,才来报案。”
梁予信感叹:“神了,太神了,这么短时间内锁定死者身份!久姐姐真是厉害!”
作者有话说:
想和读者朋友打个商量,快入V了,能不能多留些评论呢,“哈哈哈”也行呀哈哈,球球给点反馈,喜欢就留评吧,谢谢啦~
第14章
欧阳意:“等等,郑敏是老板?”而不是老板娘?
沈静:“对,十年前与丈夫和离,此后独立经营一家药材铺。我听说过郑老板大名,一个女人开店,万般难千般苦,不过这郑老板是个有魄力的,亲力亲为,成为西市最大的药商。我娘以前生病,我常去西市抓药。”
沈静又说:“西市的人提起郑老板,可没一个不竖起大拇指。这郑老板,有大本事呢!”
“前夫呢?”
“我看看,哦,据伙计们说,前夫经常来纠缠她,去年病死了。唉哟,他娘的!”沈静一声吼,差点没把手里的簿子砸了,“这家伙打女人,不仅打老婆,还把女儿打死了!郑敏当即报了官!”
欧阳意:“依律法,父杀女,不会有什么实质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