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红玲将她抱起,凑在她耳边小声的道:“玲玲真乖。”
得了夸奖的胡玲玲笑得眯眼,她跟着小声的回答:“哥哥不听话,我就哭。”
郝红玲摸了摸她的脑袋,脸上浮现出笑意。
当时在医院,胡平突然跑走,让他们急得不行,找人、报警、想了一切法子,唯一的想法就是将孩子找到。
不管原先想得什么,可如果胡平真的在他们手上丢了,那他们绝对会内疚一辈子。
好在,到底是找到了人。
可又难过他们没有更早一点,当时找到胡平的时候,那么小一个孩子被打得是鼻青脸肿,连腿都打折了。
硬是在医院躺了大半个月才好。
那个时候,哪怕心里再怀疑,看着胡平的惨样心里也觉得不好受。
当时她就和胡凯商量着,要不就不追究了吧。
既然已经领养了他,哪怕再过不去心里的坎,也做不出弃养的事,倒不如就当什么事都不知道,如果能在他年纪小的时候板正最好,可如果真的融入不到一起,将胡平养大成人后,他们也不会再多插手。
当时胡平还在住院时,玲玲受了些惊吓也在医院,郝红玲看在孩子可怜的份上也时不时帮把手,后来听说警方一直查不到玲玲的家庭,打算先将人送到孤儿院,那时她没多犹豫,就和胡凯商量着把玲玲也接回来。
不说孤儿院一定不好,但那里的孩子太多,肯定有照顾不全的地方。
没遇到也就算了,真遇到了她还是愿意帮着照顾一段时间。
也是在玲玲接回来后,郝红玲发现胡平没以前那么冷清了,不像是游离在状态外,哪怕都是些不耐烦和抱怨的情绪,看着感觉都更加生动一些,还多了些本该属于孩子的幼稚。
“姨姨,喝!”胡玲玲将奶瓶往上递了递,像是要和最喜欢的人分享。
郝红玲心中一暖,“玲玲喝,等会姨姨带你去购物广场玩。”
“嗯!”胡玲玲重重点头,吸着奶水的劲更大了一些,显然对购物广场很期待。
郝红玲忍不住搂紧了她。
比起胡平,玲玲更让她觉得自己是一位家长、一位母亲。
一开始只是可怜这个小姑娘,可随着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她是真的将这个小姑娘当着女儿来疼。
玲玲是一个很聪明又十分乖巧懂事的小姑娘。
怎么不惹人疼爱?
不过也有人眼瞎心瞎,胡平就没觉得胡玲玲有什么惹人爱的地方。
他恨不得警方马上找到胡玲玲的家人,赶紧把这个碍事又爱哭的家伙带走。
偏偏想什么什么就不来。
胡玲玲这一住,就在胡家住了十年。
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了刚刚入学的初中生。
小姑娘长的斯斯文文,还是学校的学霸,以全校第一的成绩升上初中。
对比起来,胡平就太拉垮了。
在进入小学时,胡平表现得像个神童,字一学就会、算数张口就来。
胡凯两口子倒没觉得太惊讶,甚至有一种理所当然的感觉。
可学校老师不这么认为。
他们真以为胡平是个神童,想想看学校要是培养出一位神童,那该是多大的荣誉啊?
可结果呢……
才升到小学三年级,胡平的成绩就跟不上来了。
倒不是下降多少名,就是和其他孩子相比,并没有感觉出太聪明的样子。
等到了五六年级,直接降到中下游。
当时学校做了很多努力,想着不能让神童在他们手中跌下神坛。
可后来发现,并不是他们努力就能成功。
当事人根本就没学的意思。
按着胡平的说法,他上辈子已经接受了十几年的学习生涯,没道理这辈子又要重来一次。
辛辛苦苦学习,就算考上大学还不是要出去打工挣钱?
反正这辈子他没打算工作,抱着大哥的大腿过好日子就成。
所以,当胡玲玲以第一的成绩升入初中时,胡平是挂着尾巴上了高中。
高中的学习知识更难,胡平早就保持不住中下游的成绩,直接垫了底。
学着学着,就觉得上学的日子真的很难熬。
胡平都有些熬不下去了。
尤其是家里的丫头片子,明明比他年纪小,还反过来盯着他学习。
要是他不愿意写作业,丫头片子又一副要哭的样子盯着他。
十年的老招式了,还真当他怕?
“……行行行,我写还不成吗?”胡平的白眼翻上天,拿着笔就开始写作业。
怕了怕了,都多大的人了整天就知道哭,也不怕丢人。
写着写着,就写不下去了。
倒不是不愿意写,而是根本不会。
胡玲玲将眼泪收了回去,她叹气道,“哥,你上课到底有没有认真听讲?这么简单的题目连我这个初中生都会,你一个高中生还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