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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太后(153)

作者:雁于飞87 阅读记录

沐英三子沐昂,字景高。沐晟死后,替代哥哥镇守,他不能和父兄相比,称职而已。正统十年,死于云南,被封为定边伯,谥武襄。

沐英四子沐昕,尚太宗女常宁公主,封驸马都尉,能诗文,奉命营建武当山宫观,经历永乐、洪熙,宣德、正统、景泰五朝,颇受宠眷,也做了不少违法犯罪的事,比如营私舞弊、中饱私囊,甚至强抢民女,不过皇帝都宽宥了。

沐春无子,弟弟沐晟袭爵,传位给沐斌,字文辉,初名俨,字可观。他父亲镇守云南四十余年,沐斌也曾数次随父出征麓川叛贼思任发;正统五年袭封黔国公,直到现在因病去世,年五十四,沐斌在镇十年,克尽职守,因地置宜,奏设流官,揭榜禁约军卫家人聚众私采银矿,整饬卫所军纪,无一怠乎之事。深得朝廷嘉许。

景帝闻报,大是伤感,下旨追赠太傅,谥荣康。

沐斌先娶英国公张辅之女,早卒,继娶蔡国公徐忠之女,俱封黔国公夫人。但都早亡无出;后来续娶梅妙灯,生下沐琮。现在才十个月,自然是没办法处理政务的,于是景帝封他的堂兄云南都指挥佥事沐璘为都督同知,佩征南将军印,充总兵官,代镇云南;一边遣官护送梅氏母子扶棺归葬南京祖茔,命梅氏出孝以后带儿子到北京,由皇室抚养。

景帝并没有想到这个装潢门面的做法会带来怎样的结果。

在商量沐斌后事的同时,其他的事情也要忙着推进。水陆大会做完了,要录囚,也就是对在押囚犯进行复核审录,检查审理是否有失公正,纠正冤假错案;北直隶受了灾,要减免赋税。

没几天,也先遣人来朝贡马驼四千四百,貂银鼠皮五百,要赐宴,赏赐彩币等物有差。

旋即升礼部右侍郎李实为都察院右都御史,巡抚湖广;升大理寺右少卿罗琦为刑部左侍郎,同时还有一拨人职务调整;于谦言丑虏上书言边务三事,主要是加强宣府守备;加大对宣府、大同等地的赈济力度;还有紫荆、倒马关、白羊口的守备问题,都是边备重事,命兵部悉议行之。

景泰元年十一月初一,钦天监进景泰二年大统历,景帝御奉天殿接受,赐给亲王及文武百官,并颁行天下;同时就是各种赏赐,来朝贺的朝鲜使者要赏;在辽东、贵州、山西等各地杀贼有功的也要赏;

十一月五日,右佥都御史金达上书言事,主要是两件事,一是安民莫先于均徭役,要求推行均徭之法。

均徭法其实是一条鞭法的前身。随着国家太平日久,土地兼并也就越来越严重,地方上一些能臣干吏开始探索新的税收方式。这种按户等人丁编排,均输徭役,故称均徭。明初,徭役包括里甲、正役和杂役。杂役是供地方官府役使的差役,由里按户等派遣。后因里长徇私作弊,徭役负担不均。正统元年,按佥金事夏时在江西创行均徭法,将经常性差役从杂役中划出,成为一种徭役制度,弘治时在全国推行。凡省、府、州、县衙门的杂色差役以及杂项劳役的折价,都属均徭。弘治、正德年间,除亲自服役者外,一部分均徭折成银两缴纳,前者叫力差,后者叫银差。后来,也有力差折银者。明代中期,因朝政腐败,官吏里胥因缘为奸,均摇遭到破坏。万历九年行一条鞭法,均徭并入田赋征收。

他同时提出,制作海盐的工人最为辛苦,要求对官商结合欺压他们的人予以惩罚。

景帝同意了他的奏请,要求在江西等地大力推行均徭法,并命令巡盐御史查办。

金达在后代没有名气,但在当时可以说蜚声朝野。今年三十七岁的他,是已故兵部尚书金忠之子,字复显,号谦谦斋,宁波人。

金忠早年赴通州省亲,入北平燕王府谋事。燕王起兵靖难。金忠以谋士随军征伐,屡献良策。朱棣称帝,升工部右侍郎,一年后升任兵部尚书兼詹事府詹事。朱棣在立皇储问题上犹豫不决时,金忠力推立储立长,并竭力保护太子及其他东宫官员。永乐十三年去世,朱棣为其敕造墓祠。仁宗登基后,追赠其为荣禄大夫、少师,谥忠襄。

金忠年过五十,无儿无女,家里就一个男仆,没有侍妾,平时夫人自己操持家务,有余钱多用来赈灾济贫。永乐七年,金忠借续香火的名义,请太宗帮忙开豁一个侄子的军匠籍回南京充当儿子。太宗很感慨,让金忠纳妾。金忠与夫人共历苦难,不愿意纳妾,但太宗下旨,只好遵旨,找了赵氏做偏房,果然生下儿子金达。

金忠去世的时候,金达只有六个月。仁宗继位后,感叹金忠当年的维护,封才十一岁的金达为翰林检讨,送到鄞县儒学,依亲支俸读书。正统十一年,召到北京,次年授礼科给事中。获展才猷,于所封驳、奏封都适其宜,故知者无不谓金尚书后继有人;尤其土木之变后因镇守独石口蜚声朝野,又屡献良策,深得景帝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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