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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爸妈卷成首富[九零]+番外(2)

这种房子跟她初中宿舍有得一拼。但是更让她震惊的是自己小了好几号的手,还有这细胳膊小腿儿……。

她心里一个咯噔,只是睡了一觉,没有发生车祸,也没有疲劳,居然穿越了。

张招娣见女儿发呆,以为她没力气,想了想,“要不要妈把饭菜端过来?”

苏以沫定定看着她。她没有原身的记忆,自然也没有对方的情感。但是她不喜欢在卧室吃东西,对张招娣的提议,她下意识否定,“不了。我出去吃。”

苏以沫机械起身,出了房间,就是客厅,没比卧室大多少,却摆了一套木制沙发、茶几和电视柜,门口位置还摆着一张桌子,应该是餐桌,一个二十八1九的男人正在摆筷子。

苏爱国见女儿过来,立刻招呼她吃饭,“今儿你妈打了你最爱吃的红烧肉。”

苏以沫找了个位置坐下。

上一刻,她还是公司总经理,一觉醒来,居然成了小女孩。她没有原身的记忆,所以信奉“少说少错”的原则,想着细心观察。

只是她额头隐隐作痛,属于原身的记忆涌入脑海。那些细碎的小事,零星的几位人物一一在眼前浮现。

六岁孩子的记忆少得可怜,接触到的人非常有限。

她父母老家在G省,祖上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之所以运气这么好,能在鹏城工作,是因为父亲上初中时曾经帮下1放到农场的老同志送过几回信,一来二回就混熟了。老同志平F后,为表感激之情,就把苏爱国的户口转到鹏城,并且帮他在富森配件厂找了份检测员的工作。

苏爱国是苏家养子,上头还有个姐姐,为报养育之恩,他将工作两年赚的钱全交给父母。请假回老家探望父母时遇到了张招娣,也就是原身的母亲。

之所以苏爱国会娶大字不识一个的张招娣,不是因为对方长得漂亮,也不是因为父母安排,纯粹是因为她不要彩礼。

对,没错,她没要彩礼。张招娣家住在山上,穷乡僻壤的地方,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

张招娣母亲生了七个女儿,才生下一个宝贝蛋子。张招娣作为长女,才四岁就被爷奶指使干活,照顾妹妹。等她长到十八岁,父母作主要把她嫁给村里一位鳏夫,只因为对方出得起三百彩礼。

卡尔·荣格说过一句名言:健康的人不会折磨别人,一般折磨别人的人往往曾被人折磨过。这句话换在家庭中也同样适用。自小受过重男轻女的迫害,长大后也成了加害者。封建毒瘤最恶毒之处就在于它具有传染性,极难根除。但是也有例外。

张招娣作为家中老大,经常要走十几里下山卖山货,她算是有点见识。

得知父母将她嫁给老鳏夫。那才鳏夫前一个媳妇就是被他打死的。日子过得不好,她也有求生的本能。她想好好的活着,于是她鼓足后半生所有勇气,趁着下山卖货的功夫逃了。那时候还没有身份证,她没有介绍信,就只能在集市附近的几个村子转悠,碰巧遇到了回乡的苏爱国。

苏爱国那时候到了年纪,想成家娶媳妇,但是养父母大概觉得他娶了媳妇,不会再孝顺,把着他的工资不肯张罗。作为养子,苏爱国自然不敢提意见父母,就只能自己另想办法。

张招娣走投无路,也豁出去了,主动跟他讲,“我嫁给你,不要彩礼,但是我以后只生一个孩子。”

苏爱国从小就寄人篱下,父母虽养大了他,却没享受过父爱母爱,他受尽苦楚,偏偏又不能对外人道,所以也不在乎有没有儿子传宗接代。于是一口答应。

没有婚礼,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两人去民证局领了证,苏爱国找关系将张招娣的户口转到鹏城,两人过起了平凡的夫妻生活。

第二年就生下唯一的女儿苏以沫。

以沫是苏爱国起的名字,寓意两人从此相濡以沫。

苏以沫上了幼儿园后,张招娣终于有了空闲,刚好食堂招工,她抓住机会当了帮工,两人每月领着三百多的工资,养着一个女儿,日子过得倒也和美。

原身的记忆多数都是父母宠爱的画面,却是苏以沫从小到大都没经历过的。她陷入这些美好的回忆不可自拔,忽听旁边传来敲击声,她侧头一瞧就见张招娣正拿着筷子敲击碗沿,让她别发呆,快些吃饭。

苏以沫立刻收敛心神,大口扒饭。

“来来来!都是你的。”张招娣将红烧肉全拨到女儿碗里,瞪了眼伸筷子过来的丈夫。

苏爱国心里一叹,这么多红烧肉,他吃一块没关系吧?不过他也没有说什么,讪讪将筷子挪到旁边的白菜。

苏以沫抿了抿嘴,一开始知道原身的母亲叫张招娣,她心里一个咯噔,以为对方重男轻女。没想到张招娣却是个例外,她很疼女儿,眼里的慈爱真心实意,作不得假。她心里着实松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有个疼爱的母亲总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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