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书中绝美炮灰后我苟住了(56)
正当他叹气时,那道背影沉默地转了过来,男人伸出大手把他从干草堆里拉出来,神色没有什么生气的迹象。
沈绰松了一口气,尽量摆出一副纯良无害的单纯模样,甜甜一笑:“谢谢夫君……”
这个称呼最好哄,每次北狗听见自己这么喊他,耳朵都会红,然后就别开脸去了。反正乱喊也不会掉块肉,他百试不爽。苟命嘛,不丢人。
想到这里,他突然又记起来北狗吃了毒蘑菇致幻的事,那晚扭扭捏捏,摸来摸去逼着他喊,结果平日清醒的时候,正儿八经喊了,这家伙还一副被调戏的破功模样。切,矫情的主角攻。
但这一次,男人没有逃避地松开他的手,还一直紧紧抓着,目光也坦然地盯着他的笑,甚至有些厚颜无耻地把他看得先开始心慌。
沈绰急急想要抽回白皙的小手,却不经意瞥见男人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两下,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像一匹饥肠辘辘的狼盯上了猎物,露出的那种馋欲之色。
馋什么?馋什么!
他身上可没有带吃的。
呜呜,怎么会变成这样?早知道就不说他慢了……
男人,哦不,主角攻真是一种经不起挑衅的生物。
僵持了一会儿,狼狗松开了他的爪子,冷漠地叮嘱了一句:“坐好,别乱动,当心掉下去。”
好险。沈绰用力点了点头:“嗯嗯。”
他暗道,算了,收回刚刚那句话。纸片人没有欲望,都是作者想开荤,原书里没有他这个小炮灰和主角滚床单的戏份,自然可以放宽心。
这么一想,沈绰又释然了,可能人家刚刚真的是在跟他讨论车速,压根没get到他在胡说八道。咽口水可能是没吃早饭,饿的。
心里这么想,进城最后一段路,沈绰却全程乖得跟个鹌鹑似的,没和北狗多说一句话。
等抵达目的地,北狗在巷口停住了马车,递给沈绰一点钱,平静道:“去买包子吃。”
“哦,不用,我昨天卖了蚕茧,有钱哒。”他骄傲地扬了扬钱袋,像是想到了什么,又立马捂住了嘴,心虚地望了一眼北狗的反应。
第26章 夺冠
一不小心暴露了自己藏私的钱, 沈绰赶紧低下头,把钱袋默默藏进了袖中。
男人压根没理会他那点心眼,把钱硬塞到他手里, 强势道:“拿着。”
接着, 便转身上了马车, 挥着鞭子,继续往巷子深处驶去。
沈绰掂了掂分量, 摊开手心, 数了数,发现居然有十多文钱呢, 别说买包子了,吃上两碗馄饨都不成问题。
自从替他赎回嫁妆后,平日里男人打猎卖柴的钱, 都会上交给他, 但沈绰一般只取走其中的三分之二补贴家用,剩下的都会重新放回那家伙的衣服口袋里。
乡村生活,物欲很低,他实在想不明白除了衣食住行, 哪个还能勾得起他花钱的兴趣,倒是北狗老是穿得一身破补丁,穷酸可怜。
如今不知攒了多久的零花钱, 还要从里面抠了十来文给他。更可怜了。
沈绰这么一想, 花起来钱还觉得自己道德压力很大。
感慨了一下后,他走到卖包子的推车摊面前, 毫不犹豫地大声喊道:“老板, 来两个肉包!”
“好嘞。”摊主热情为他递上两个才出蒸笼的包子, 一边又冲路人吆喝, “卖包子嘞,刚出笼的包子,好吃不贵。”
“多少钱呀?”沈绰拨了拨那几文钱,问道。
老板乐呵道:“肉包两文一个,馒头一文一个。”
“哦。”沈绰递上钱,咬了一口热腾腾的包子,竟是皮薄肉厚的五馅包子,一口流油,幸福感瞬间爆棚。
“哇,老板你家的包子,好好吃啊!”
他很是满意地竖起拇指。
老板一边招呼他的顾客,一边神色骄傲地跟沈绰吹牛:“那是。我家包子馅的配方,可是三代相传,全明洲城可找不出第二个能跟我家包子排得上号的。”
“哦,厉害厉害。”沈绰四处看了下这段繁华的闹市地段,小吃摊还不少,人流量也大,基本上没有生意不好的摊主。
他又打听:“老板,我看这边人还挺多,你们在这里摆摊,租费高吗?”
“高哇!官老爷们,一天要收两次,早晚都来。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能赚个啥钱啊?经他们这一折腾,能不赔本就算好的咯。”
老板语气有些夸张,但也算抱怨出了事实。
沈绰点点头,又问:“那要是不给或者少给呢?”
这地段又不是官府出钱修的,他们干啥了,凭啥收那么贵的租金啊?沈绰不明白。
老板无奈道:“要是不交,这地头蛇来闹事了,可没人帮我们哦。”
“啊?怎么这样啊。”沈绰皱眉摇头,“那要是你们能不怕地头混混,是不是就敢不交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