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邪胎他爹(64)
接下来的画面飞快的转动,就好像老旧的电影,黑白颜色不停变幻,发出雪花一样的麻点。
阳晨脑袋痛得像是快要爆裂。
他痛苦的锤着脑袋,却丝毫不能缓解这令人发疯的疼痛。
就在阳晨想拿脑袋撞墙的时候,带着暖意的手掌盖住他的额头,把他的意识从痛苦的黑暗抽离出来。
阳晨大口喘着粗气,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冷汗把身上盖着的被子都打湿了。
“你想起了什么?”
犹如大提琴般悦耳的声音在阳晨耳边响起。
阳晨茫然抬头,看着克阳宝石一样的血瞳。
他想起第一次见面,瓜瓜像是碰见天敌,一直喊着害怕爸爸,不爱爸爸。
当时他只觉得莫名其妙。
现在终于知道,眼前这个美丽残酷,外号疯子的杀神,正是瓜瓜的爸爸。
一群神秘人,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把克阳的气息融入褐色肉块,种入他的身体,最后变成了瓜瓜。
克阳想要的答案就是瓜瓜。
如果这是一本带球跑的总裁文,那他现在就是跟克阳久别重逢,欢喜相认,从此过上幸福生活。
可惜这是一篇充满痛苦绝望的未日文。
瓜瓜本能的害怕克阳,说明克阳会带给它伤害,落在他手里不会有好下场。
虽然阳晨很想救龙中华,但绝对不会牺牲瓜瓜。
“我的头很痛,什么都想不起来。”
阳晨声音嘶哑,就好像沙子在玻璃划过,透着疲惫虚弱和茫然。
“你确定吗?”
克阳猛地靠近,温热的鼻息喷在阳晨脸上,带着淡淡的太阳花香味。
“我真的想不起来,我的头好痛,求你别逼我了。”
阳晨把脸埋进膝盖瑟瑟发抖,就像一只被吓坏的雏鸟。
“克阳大大,他肯定是被那群邪焦土封印记忆了,你要是硬来会害他变成傻子的。”
金刚鹦鹉连忙阻止主人的逼迫,叼起一件白色的睡袍,飞到床上递给阳晨。
“谢谢!”
阳晨抬头朝金刚鹦鹉露出感激的笑容。
他漂亮的薄唇没有一丝血色,几缕黑发黏在光滑的额头,微红的眼角还带着几滴泪光,看起脆弱美丽,令人升起保护的念头。
金刚鹦鹉小眼睛闪闪发亮,终于感受到美人这个两字的含义。
就算阳晨不是救世者,他也很讨人喜欢!
嗯,也讨鹦鹉喜欢!
“你的回答让我很不满意,所以我不能答应你的请求。”
克阳表面高冷,心里却非常懊恼。
难道自己猜错了,阳晨并不是救世者,也不是邪胎的创造者?
“我会自己想办法救人的,就不打扰你们了。”
阳晨手指发抖,好不容易才把睡袍穿好。
他全身虚弱无比,胃部一阵阵绞痛。
昨晚打到现在,吃的那些肉早就消化了,必须需要进食补充能量。
“美人快过来吃肉肉。”
金刚鹦鹉拍着翅膀,热情的邀请阳晨来餐桌用餐。
华丽的白色餐桌上面,用白瓷金边的盘子装着一盘盘美味的肉食,散发着迷人的香味。
阳晨很想拒绝,可他实在太饿了,只能接受金刚鹦鹉的好意。
克阳坐在雕花的白色宫廷椅子上,用银色小勺子搅拌着褐色咖啡,直直的看阳晨大口吃肉。
能从实验室逃出来,阳晨绝对不是简单人物。
他现在对自己戒心太强,不可能吐露真话,还是继续看看。
阳晨被克阳看得浑身不自在,小声的问旁边的金刚鹦鹉,“请问,我的衣服去哪了?”
“你的衣服又脏又破,哪里还能穿,我给你找一套新的。”
金刚鹦鹉用翅膀卷起旁边一个金色铃铛,用力摇了摇。
“请问有什么吩咐?”
穿着黑色西装的仆人出现在门口,紧张的行礼。
“拿套新衣服过来。”
金刚鹦鹉下令道。
“是!”
仆人很快就把衣服送过来了。
巴洛克风格的衬衫,用金线绣着华丽的花纹,纽扣是镶嵌珍珠的银扣子。
黑色长裤用金银丝线绣着繁复的花纹,非常非常贴身,堪比紧身裤。
“没有宽松休闲点的衣服吗?”
阳晨脸露难色,无法想象自己穿成这样去打斗。
“没有,你穿这个肯定好看,试试嘛!”
金刚鹦鹉的小眼睛闪闪发光,明显很喜欢这种风格的衣服。
阳晨扫了眼衣服,又偷偷瞥了眼克阳,这才发现他穿的衣服更华丽更夸张。
克阳穿了件黑色衬衫,上面用金银丝线绣满鸢尾花,红色花蕊泛着淡淡光芒,和他的血眸相得映彰。
黑色长裤绣着不起眼的暗金色花纹,裤脚塞进白色短靴里面,尽显奢华高贵。
自从末日降临,再强大的天启者也要为了进化努力拼搏,穿着打扮都以实用性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