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真少爷被假少爷拐跑了+番外(51)
这会儿倒是不害羞了,把手攥得很紧,许嘉平的手指比宋季秋长出半个指节,轻而易举就能把他的手包进去。
“我们就这么站着?”许嘉平问。
宋季秋吸了吸鼻子:“我腿软,跑不过它。”
小时候被咬了之后有阴影,现在一见到腿就跟灌了铅一样。
“行,那就等着。”许嘉平抓着他的手,稍微往自己这边拉了一点想让他不要站在石堆上,宋季秋被这份力带过去,额头不小心磕上许嘉平的肩膀,顺势换了个位子。
那狗跟个智障警报器一样,一有动弹就叫唤。
其实许嘉平大可以安慰宋季秋不必害怕,那只狗虽然脏了点,但没有什么疯癫的状态,估计是附近哪个人家没有拴好跑了出来。但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思,他并没有开口。
傍晚的风吹起草木清新的香气,卷着折落的草屑在地上飞。
狗都嫌弃这种对峙太无聊,最后嗷呜一声,摇摇尾巴走了。
再过半天,宋季秋竖起耳朵,听到身后没有动静,问:“走了吗?”
许嘉平觉得有些人天生劣根这种说法是有依据的,比如他明明知道眼前的人很害怕,但只为了自私贪恋多一点温度,他可以面不改色地撒谎:“它没走,只是不叫了。”
宋季秋真的对狗有很深的阴影,胡言乱语道:“会咬人的狗不叫,好可怕。”
“嗯。”许嘉平垂眼,他们相握的手心起了一层薄薄的汗,有酥酥麻麻的痒意,风一吹,好像传到了嗓子里心里,到处野望丛生。
“这里到市区多远,被咬了打狂犬疫苗来得及吗?”看得出宋季秋脑子乱成一滩浆糊,毫无逻辑,攥住许嘉平的手越握越紧,炙热的温度之下能清晰感知到掌纹的痕迹。
宋季秋皮肤薄,情绪一动荡,血色就会迅速漫开,脖子连着耳根绯红,激起人想咬的破坏欲,让人想欺负的很。
许嘉平想,宋季秋或许不明白,他现在最依赖的人才是只最该提防的畜生。
“走了。”他不露声色地敛好眼睛里的暗色。
宋季秋松口气,心从嗓子眼重重回落回原位,腿一软一屁股坐到地上。
许嘉平就这么站着低头看他,光从身后照来,照不见脸上的表情,却令他小动物的本能一般感到危险。
但他的脑子还懵着,忽略了大脑的强烈信号,重重喘息把先前紧张到缺氧的空气吸入肺部,手仍然拉着许嘉平,猛然想起什么,轻轻晃了晃他,像在撒娇一样。
许嘉平按照他的意思蹲在他身边,淡淡扫过他的眉眼,声音很低:“怎么了?”
宋季秋说不出自己的感觉,他怎么总觉得许嘉平有点不一样了,但他又没办法清晰感知到究竟有什么不一样,于是摇摇脑袋晃走脑袋里混乱的想法,小心翼翼地从口袋里找出叠好的手帕,翻开折痕,里面躺了一片四叶草。
昨天出来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这儿有一大片三叶草丛。有三叶草的地方很有可能有四叶草。
有时候宋季秋觉得玄学值得一信,毕竟科学的尽头是神学,毕竟他都可以重来一辈子,那说不定四叶草也真的可以给许嘉平带来好运。
所以今天下山时他就特意停下来寻找,没想到费了好半天劲找到以后居然碰到那条狗。
四叶草叶片青翠,每一瓣都饱满得像个爱心,没被折压过,看得出来收集的那人极为爱护。
捧着他的人自己都没注意到袖口也沾上了泥土,手帕轻轻托着,好像在捧着一片真心。
许嘉平没有伸手,问:“只为了它吗?”
宋季秋的语气仿佛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对啊,你不是喜欢四叶草吗?”
因为你喜欢,哪怕要费上挺多功夫,我就送给你,似乎是非常简单的大道理。
许嘉平望着面前的宋季秋,从头发到睫毛到鼻尖沾满露水,眼神清亮澄澈,执拗地等他接过那株四叶草。
无害的,湿漉漉的。
全然合乎他心意的,他触及不到的。
他的心脏忽然疼得厉害。
第28章
南山旅行以所有学生蔫了吧唧的回家昏睡一天一夜为结果。
睡醒了考试结果出来了,宋季秋以五校联考第一名的成绩荣登学校的光荣榜。
元林第一时间发来短信:[恭喜我弟重回宝座,光宗耀祖!]
[快别闷在家里了,快跟我出来玩。]
假期的到来意味着宋季秋从原来的小公寓搬回了老宅,他最近迷上一个游戏,可以称之为考古,再具体点就是在这大宅子翻找许嘉平从前留下的痕迹。
许嘉平从宋家搬出来之后,管家怕家里人见到气氛变味,但又不舍得全都扔了或者毁了,于是就统一打包塞进杂物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