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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可敌国:妾身真不是那有钱人/重生后我种田娇养骚包战王(182)

作者:彩虹信使 阅读记录

怎么说呢?

蓝粒粒就像是第一次到游乐园玩的孩子,每天精力充沛的和一大一小玩闹,差点乐不思家了。

其实想想也很正常。

从有记忆开始就每天为了生存不停不停不停的奋斗,就算来到异世,习惯了把所有人都当成潜在敌人的蓝粒粒,很难在别人面前放松下来。

即使后来有了慈爱的师父,有了知根知底的朋友,但总归有所顾忌。

与其说蓝粒粒完全相信了他们,不如说她渐渐有了足够的自保能力。

因为自信没人能伤到自己的性命,所以她才渐渐放开了手脚。

包括远离侯府后,她在小小面前也没有太过遮掩自己和原主的不同。

一个眨眼之间就能杀死的人,对她没有任何威胁。

而她的所有秘密被人知道又如何?

她不像这个世界的人一样,对权力、身份、地位有着不能割舍的企望,她只要能每天吃饱喝足的活着,就够了。

所以,即使被整个璟朝的人追杀,她都不甚在意。

她有空间,还有越来越厉害的异能,往这种大山里一钻,一辈子不出去都没关系。

人类最需要的社会关系,在蓝粒粒看来反而是最多余的。

尽管她一直这样认定,心却在悄然改变,只是她自己没有意识到而已。

总之,不管什么时候,宠物都容易让人放下戒心,比人更值得信赖,也更容易亲近。

因此,如今蓝粒粒和一大一小可谓是建立了深厚的友情,原本和火火是两看相厌,如今在憨厚的虎兄调和下,关系也有了突飞猛进的进展。

比如原本别说脑袋,就是蓝粒粒的肩膀,也是不允许火火踩上去的。

现在嘛,火火完全化身为一条围脖,绕在蓝粒粒脆弱的脖颈间。

小武看到一定会嫉妒的那种。

三个分吃完一头烤野猪,蓝粒粒拍了拍虎兄的大脑袋,

“兄弟,我要走了,改天再来看你。”

虎兄低声嗷呜,硕大的头颅不停的蹭着蓝粒粒破破烂烂的衣服。

蓝粒粒笑了笑,踮起脚尖抱了抱虎兄的脖子,

“好了,不要撒娇了,我不是说过,等房子盖好你就和我们一起住嘛?还记得那个有点大块头的人吗?到时候让他伺候你,一定包你满意。”

估计九命知道了会举双手双脚赞成。

虎兄依依不舍的退后一步,灯泡似的大眼睛眨啊眨,似乎更加水润。

说实话,蓝粒粒还挺不舍的。

而且,这副分别的场景让她不由的想起在码头送别颜朔等人的场景。

只是角色互换,这次是她要离开。

那个时候,颜朔也和她一样不舍吗?

不过已经过去这么久,他们早就到了繁华的京城,那里有爱他的亲人,是不是早就把她这个萍水相逢的救命恩人抛到了脑后?

蓝粒粒突然想到了孤儿院蓝阿姨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不知为何,莫名觉得贴切。

只怪古代没有什么便捷的通讯工具。

所谓一别经年,大多人还真是如此。

好在睿王爷堂堂亲王,自然不像普通人,可以公器私用,使用驿城传递自己的信件和包裹。

其实,颜朔一到京城就给她写了信,蔡公公还舔着老脸让堂堂一品亲王帮他寄东西。

所以,蓝粒粒不知道,有个千里之外邮寄来的东西正静静的在外面等着她,迈着依依不舍的步子,离开了自己的“游乐场”。

等她穿着一身破烂走到自家山头时,却发现工程进度和自己进山前似乎差不多。

她可是走了将近一个月,这年头盖房子不像后世那么讲究,像是茅草屋用不了一个时辰就能搭好。

就算是青砖瓦房,一个月也足够了,何况她请了那么多工人!

满以为会有一所大房子等着自己的蓝粒粒,内心五味陈杂。

刚刚还和虎兄夸耀了自己的大房子,就等着把人都轰走,她就可以邀请虎兄同住,顺便严加训练了。

结果,万万没想到,打脸来的如此之快!

沈流作为山上唯一的闲人,每天像块砖头一样,哪里需要往哪搬。

他刚刚赶着马车送走看风水地脉的大师,历时半个月,他们的井终于挖好了。

还一口气挖了三口井,三个院落各一口。

总共花了六百两,这么多钱,原本是应该等蓝粒粒回来再拿主意的。

不过小小作为得力丫鬟,光是蓝粒粒时不时塞给她的零花都不止这个数,只是她每次只留下几两银子,剩下的又还给主子。

所以,她肯定比起这些钱,蓝粒粒更希望房子快点建成。

虽然小小确实心大,但是她不多的心思全都扑在做饭和蓝粒粒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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