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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精和土老板[八零](205)

作者:乃兮 阅读记录

她吩咐着:“明天早上你要起的比我早,准备好早饭。我要吃羊肉泡馍。”

南方没这个。首都有。听说大早上暖呼呼一碗下去,人快乐能上天。

傅元宝知道桑晓晓爱吃,答应下来。他重新帮桑晓晓掖好被子,确认小家伙真的闭上了眼睛,这才起身向后顺着自己的头发。本来固定好的头发被揉乱,现在全往后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他无声笑了一下,从房间里彻底离开。

桑晓晓再次醒来,天已经大亮。来首都的人都会想要早起去看升旗。她到达的第一天却因为前一天饮酒的缘故难受得要命,皱起眉头将整个人更夸张缩进被子里。

她的生物钟让她习惯了到点醒来。以前作息正常饮食正常,除非生病否则很少有这么难受的时候。现在的她就感觉自己脑袋被人敲了一闷棍。

昨天飘忽有多快乐,今天的不适感就有多强烈。

记忆没有片刻的缺失,让她很清楚知道自己干了什么。把水当酒的弱智,恐怕全天下就她一个了。桑晓晓在被窝里骂咧咧:“这辈子就不该碰酒。”

喝酒害人。

好在她的骂咧咧没人看到,不然像傅元宝恶劣的性子,肯定当场笑出来,还是越想越好笑。

当门外响起敲门声,桑晓晓垮着小脸从被窝里钻出来,去门口开门。

傅元宝顿在门口:“你先洗漱。宾馆的早点已经做好了。”桑晓晓衣服凌乱,半个肩膀露在衣领外,头发比他昨晚还乱,非常像鸟巢。

桑晓晓点了头,转身去洗漱。

宾馆的早点一般没有羊肉泡馍。这种地方美食需要去专门让厨师做。桑晓晓要吃,傅元宝就劳烦厨师去做。好在宾馆厨师确实能做,也省得他再想办法叫人出门去买一份回来。

羊肉泡馍是把干巴巴的泡馍掰碎了丢进羊肉汤里。汤味道鲜美,里面更是有肉有主食。这种更适合冬天吃的美食在大夏天照样能引得别的住客频频侧目。

吃完早饭,昨天约好出门的郑嘉已经坐在宾馆大堂的椅子上等他们两个。见两人出来,乐呵和两人招呼:“走,去文学艺术编辑部。”

文学艺术编辑部位置非常优越。

此刻正是工作日,编辑部的现任主编曹主编正给老主编汪老倒茶。汪老年纪很大。当年文学艺术可以说是在他手上发扬光大,一直走到今天这地步。

整个编辑部上上下下没有一个人不是汪老的崇敬者。汪老过去并没有一帆风顺,他经历过的困难是很多人一辈子都碰不上的。最痛苦的时候,距离寻死就一念之差。

也好在汪老有个好朋友。他好朋友是个聪明人,当年文笔极好,年纪轻轻就靠着一手字和人谈笑风声,最后和上头互换了一张字帖。

也就是那张字帖帮助了他,也帮助了汪老度过难关,最终扛了下来。汪老作为文学艺术的核心支柱,再走出困境后带着一帮人,将杂志三年内达到了年收入百万的级别。

在这种风头下,他又惊人将主编位置让给了现在的曹主编。

工作给了别人,汪老当然空下来。平时有事没事遛鸟下棋或者去看看孙子孙女。再多一个喜好就是来编辑部看看小辈们工作。

他也不指导,就那儿翻看别人的投稿。有的投稿有趣,曹主编没让上杂志。他就亲自写个回信,对对方表示一下肯定。

写文学的人可不能因为没刊登上杂志,而就此放弃啊。

以至于很多来投稿的作家,常常不知道是被刊登上好,还是不被刊登上更好。要知道汪老的赞许也是很值得珍藏的。

曹主编每回问汪老要把文章在后续继续刊登上么?汪老就摇头:“差了口气。你的眼光我是信得过的。”

也就是有这么两任主编在,编辑部的人工资福利待遇都好,所以日常工作气氛是极好。大家伙下了班都常常结伴出去喝酒吃饭。

三木的文章刊登这个事,当时编辑部里全票通过。

汪老后来看了好几遍文章,直说后生可畏。他因为开介绍信的缘故,知道三木今天会过来,特意一大早赶来。

曹主编顺手就给他倒了水。

汪老拿着三木的书:“年轻人想法就不一样。我要是写这种小说,满脑子都是悲情结局。你看她写出来就没悲情感。你会觉得这有点意难平,可又觉得已经是最好的结局。很浪漫,充满了希望。这是一种年轻人的朝气。”

老人家说话语速慢,评价人的腔调和傅元宝几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慢条斯理,有着一种让人能听得进去的文雅。

这种夸赞对于汪老来说是日常。他喜欢别人夸自己,推己及人就喜欢夸别人。夸奖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夸奖,人们能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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