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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狗血文里走事业线(快穿)(20)

这是一种很直观的身体语言,好像在说,我对手里的乐器了如指掌,所以可以自由地用它展示所有想要的效果。

简单来说,就是自信。即便还没听到完整的曲子,也会觉得这人不是泛泛之辈。

几个行人驻足,看表演者轻轻哼着不知道哪儿的小调,右手交替拨弦,快速而清晰。

他开始唱歌,听不懂的异国语言,节奏平稳,曲调简单轻松,配合沙哑而慵懒的声线,像午后躺在沙发上酣睡的猫儿伸了个懒腰。

“好奇妙的嗓音,跟烟熏牛肉一样,不过还挺好听。”一个厨师被声音吸引着停下来。

“走啊,你看什么啊?”前头的人见厨师不走,催促道。

“等会儿,一会儿就走。”

系统拿着土豆忘了吃:奇怪,他不是第一次听宿主唱歌,但是在街头忘情演唱的宿主,却有一种特别的魔力。

系统说不清这是什么,就是觉得很好听,让人想停下来细听。

安以农低着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吉他演奏里常有变奏,他的歌也无拘无束,好像那猫儿散步去了花园里,在草地上打了个滚儿,又转身追逐起路过的松鼠。

“这是什么歌?怪好听的。”更多人跟着声音过来。

街头那沙哑的声音唱着曲调多变的歌,高超的吉他演奏技巧并未喧宾夺主,一人一乐器,让这寻常的夜晚变得不寻常。

停下的人越来越多,女孩们轻提裙,男孩们缓步行,连自认为不太懂年轻人时尚的大爷大妈都忍不住带孙儿过来。

手拉手压马路的情侣停下来,他们赶着去看电影,可这会儿却不着急了。男孩手里拿着羊肉串,含在嘴里食不知味地嚼着。

“不然我们听会儿吧?”他突发奇想。

“好,不过电影怎么办?”

“改下一场。”这对情侣直接达成共识,他们挤到了队伍的前面。

就在街角的侧对面,一个红裙的冷艳女人本来要去楼上的咖啡馆,已经走了一半,却停下来往回走,顺着歌声一路来到街口。

甚至做出平日的自己绝不会做的事——挤进人群,一路挤到最前面。

街角坐着一个抱着吉他的街头艺人。

他戴着宽宽的渔夫帽,脸微垂,头发遮挡视线,然而他抱着吉他哼唱的姿态是这样自在。似乎在说:我想怎么唱就能怎么唱,我想怎么弹就能怎么弹,并且唱得很好听,弹得也很好听。

行人们常在这里看到街头艺人,但不管这些艺人唱的是什么,都不会有这种漫不经心的绝对自信。

‘我可以掌控我的音乐’,这个歌者身上有着这种信号。

当这首不足四分钟的异国小调唱完,小小街角响起整齐的鼓掌声,安以农的前面已经围了一圈人。

“我看这个小伙子唱得蛮好,怎么不上电视?”

“电视是唱得好就能上的?”

“这是什么歌,我怎么搜不到?”人群中有人问。

“这是一首原创的歌曲,各位是第一批听到的人。”安以农说。

“诶?”系统嘴里的土豆渣掉下来:啥玩意儿?原创的?

路人也很惊讶,大家才发现他不是刻意用沙哑的方式唱歌,而是本身声音就有些沙哑。然而这种微微沙哑的颗粒感和刚刚的歌真是太契合了,简直绝配。

“好特别的嗓音。”

“请问,你唱的这首歌是什么名字啊?”人群中走出一个穿着枣红色长裙的时尚女性,她很美,只是眉头深锁看着很严肃。

“这是你的原创?你还会创作?”系统也在音响上跳。

安以农的视线扫过系统,落在这个女士身上:“你猜猜,它是什么名字?”

第10章

这女士愣了下,她想了想:“我对音乐不了解,不过,如果用香味来形容,大概就是若有似无的咖啡香,混着兰姆酒和香草奶油冰淇淋,当它慢慢转淡的时候,被火烤过的松木香气就突出来。”

“你的工作是调香师吗?”安以农忍不住夸赞,“你不但懂香味,而且还懂音乐。壁炉时光,这首歌的名字。”

她大大方方接受了赞美:“它很好听,歌曲名字也很美。”

看着这和谐的一幕,系统更是忍不了,直接飘到了安以农面前。安以农却低下头,开始了第二首。

“回家和你说。”他在心里回应系统的疑问。

系统安静下来:“那你要再补偿我一根,不,两根狼牙土豆。”

吉他的弦一被拨动,小小街角就安静下来,连那些不懂事的孩子也被自己的祖父母搂在怀里,安静看着。

是和前一首歌完全不同的感觉,曲式简单流畅,节奏轻快,像是清爽的海风吹过,吹散甜食和馥郁花香营造出的慵懒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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