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渣了年代文男主后(93)
是的,剧情信息!
乐瑶从来不知道她不仅穿越了,还特喵的穿书了。
现在她知道了,这里是一本书。
原来穿越大神不光给了她金手指,还给了剧情信息,只不过后者姗姗来迟,现在才到。
它现在就在她脑海里,正□□裸地讽刺她今晚的痴心妄想、作茧自缚。
因为她看上的那个人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他真正的身份是男主,而她却只是个炮灰啊。
试问身份都不匹配,怎么谈恋爱?!
第46章 可惜不能在一起
这是一本年代文小说的世界。
剧情主要讲的是男女主老虎与小白兔般相识相知相爱, 然后冲破一切阻碍达成相守,最终实现宠宠宠的故事。
因为故事背景是借鉴的华国七十年代,所以总体上它是一篇披着年代皮的小言宠文。
文里的主场就在青山大队, 男主是新任大队长韩愈, 女主是前大队长家的小孙女韩苗苗。
而乐瑶,她只是文里一个不起眼的炮灰小知青,插队到这里后由于干不了农活,挣不到口粮,又被家里父母隔空压榨, 最后饥寒交迫、劳累成疾,病死在下乡后的第二年冬天,高考恢复的消息传来的前夜。
乐瑶看完十分心塞, 不说她居然穿到书中世界这种玄幻事件,单单是韩愈的男主身份, 还有她在剧情中的结局,就够让人无言以对的。
怪不得她觉得和他处的不错,都跑去逮着人表白亲亲了,结果居然被拒绝, 很是想不通来着。
现在看过剧情后,她什么都明白了。
原来人家是男主啊, 注定是要属于天命女主的, 当然不会接受她一个炮灰路人甲的告白。
就她一个炮灰路人甲还想撬女主的墙角?这不是上赶着找死吗!
乐瑶本来还不气馁想再战一次的心, 这下彻底歇菜了。
算了,算了,反正人家韩愈又不愿意,她又何必勉强,再说生活已经如此艰难, 顾好自己就不错了,为什么还要头铁地去和老天爷的女鹅抢男人?
真敢这么做的话,万一天打雷劈怎么办。
世上三条腿的青蛙王子不好找,两条腿的帅哥却不少,这个没了就再找下个呗,又不是谁离了谁不能活。
乐瑶知道事情真相后只能如此劝慰自己。
不然,她还能怎么着。
决定了,想通了,也打算放弃了,但乐瑶第二天起来时仍旧有点丧丧的,毕竟已经投出去的感情想要收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更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放下的,只能靠时间慢慢磨了。
这天一早,队里广播再次响起,大队长通知大伙饭后去办公大院选工作和领工具,正式开始建小学和养殖场的计划。
乐瑶吃过饭和孙彩霞去的路上讨论这件事,孙彩霞问她:“你选哪个?”
“去建小学。”乐瑶毫不犹豫道。
孙彩霞点头赞同,她也打算选这个,估计其他知青都会和她们一样的想法。
那就提前多为学校出点力,到时候建成后选老师,说不定就能增加点印象分呢。
两人一路走一路谈,快到大队办公室门口时,孙彩霞忽然八卦地眨眨眼,小声问道:“哎,小乐妹纸,你和大队长昨晚,嗯,咋样?”
乐瑶一想就心口疼,摆摆手叹气:“没咋样,人家是有主的。”
反正她是没指望了,不动有主的是一个,抢也不会抢得过更是关键啊。
孙彩霞不敢置信:“啊?怎么会这样,竟然已经有主了?谁啊?”
乐瑶咕哝了一下嘴,最终只道:“我也不太清楚。”
孙彩霞:“那你怎么不问问呀?”
乐瑶摊手表示这种事怎么好意思问,大概知道就行了嘛,她又不会做那种天打雷劈拆人姻缘的破事。
孙彩霞不无惋惜:“真可惜,大队长多好的对象人选,没想到居然已经有主了,也是,看他的年纪绝对比咱们大几岁,有对象不奇怪。”
乐瑶不能告诉她人家还没对象呢,但是有作者亲妈手发的天命之女,只好忍着心酸道:“算啦,揭过这茬吧,以后只当他是大队长。”
她是这么告诉孙彩霞,也是从心底如此警告自己的。
见她能看开,孙彩霞放心了,识趣地不再提这件事,随后就和乐瑶一起顺着人流进入办公大院。
院子里,大队长和会计早就摆好桌子等着了,人过去后可以迅速选择已经分好的工,再领到配套的工具,就能去找相应的地方开始干活。
乐瑶过去领的时候,抬头就对上一双带着红血丝的眼,里面没有一丝熬夜的疲惫,反而还很精神,只是蕴含的情绪十分复杂,让人看不懂。
旁边选完工还没走的队员见了调侃:“大队长晚上干嘛去了,眼睛这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