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养老婆我成了开国皇帝[星际](584)
如今一天一夜已过,福禄儿恐怕凶多吉少。
可惜了,这条狗他用的还挺顺手。
姚重华如今是太子帝师,暂时居住在皇宫内。
他曾经对李知非说,神站在那里,他就站在哪里。
那神在哪里?
在李氏皇族的皇城地下。
皇宫底下,锁着一条金色的巨龙。
因为长期被取血,奥古斯都身上漂亮的金色鳞片逐渐转向灰白,看上去无比衰弱。
一条条锁链贯穿他身体的每个位置。
奥古斯都匍匐在地,一动就是钻心的疼。
这里没有光。奥古斯都金色的眼眸半死不活地睁着,却极其璀璨。
偶尔,能听见两声微弱的龙吟。
寂静的地下,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
一个人影出现在了奥古斯都的面前。
在巨龙面前,他显得尤其渺小。
巨龙骤然睁大了金色的眼眸,剧烈挣扎起来,看样子恨不得直接吞了他。
它身上的铁链在这一瞬间哐哐作响,爆发出万钧雷霆。
这里没有光,自然也看不清对方是谁。
这个人面对奥古斯都的暴怒,却面不改色,甚至抬起手,摸了摸它脸上的鳞片。
他笑着说:“让你出去玩了十几年,也该玩够了吧?”
他的语气听上去,像是什么无可奈何的妥协,甚至还有一些宠溺。
奥古斯都盯着他,眼里燃烧着永生难灭的怒火。
他咬牙切齿道:“……李、应、天!”
许多年前,老教皇去世的前一天夜里,做了一个预知梦。
梦里有只金色的巨眼,巨眼里倒映着一个渺小的人影。
老教皇有些不明所以,不过他神棍惯了,还是给出了似是而非的谶语。
他说,“深渊里,带来噩运的恶魔睁开了眼,眼里燃烧着复仇的火焰。”
后来有一天,姚重华也做了相同的梦。只是他以为,那只金色的眼眸属于康斯坦丁。
奥古斯都过有很多名字。比如倚艳笙,比如赫仑,比如海伦娜,又比如,赵太一。
他比康斯坦丁小那么点年岁。
在他们的故土土崩瓦解的时候,奥古斯都才刚刚继承“奥古斯都”这个名讳。
他们的故乡成为了“域外战场”,“神明遗迹”。奥古斯都被迫开始在宇宙间流浪。
这个世界和他们的世界不太一样,有许多人形生物,大多都很孱弱。
自称为“虫族”的人形生物要强一点,自称为“人类”的生物因为不会修炼,因此弱很多。
人类看上去很可怜,不过奥古斯都并不打算拯救任何人。
他很同情他们,但奥古斯都清楚,这些人只有自救。他能庇护一时,却没办法庇护一世。
他们太弱,而弱小就是原罪。
直到有天,奥古斯都在路边捡到了一个小孩。
和康斯坦丁不一样。
从古至今,他的脾性都偏于温和柔软。这个名讳带给他的力量,也许没有康斯坦丁那么强,但是总归也是属于神的名讳。
这个小孩名字叫李应天,被人打断了腿和胳膊,太阳的曝晒让他的腐肉长出一层蛆虫,他倒在路边,不远处枯树上站着一排秃鹫,等着他咽气。
他的父亲是矿奴。
因为父亲没有采集到虫族规定的能源石份额,作为惩戒,他被砍下了小指,丢在了路边。
他的小指会送给他父亲。
也许是觉得李应天必死无疑,被丢在路边的时候,那些虫族没有补刀。
因为这小孩瞧着太可怜,奥古斯都没忍住那么点恻隐之心。
他把小孩救了起来,但这小孩一直高烧不退,而奥古斯都又找不到药。
于是,他给了李应天一滴血。
从此,李应天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走向修行道路的人。
再后来,他成了整个帝国的开国皇帝。
……
奥古斯都把人救活以后,并没有养他的打算。只等着这孩子病好了,就放他离去。
没想到这小孩挺机灵,死活赖上了他。在他的门外长跪不起,倔强异常。
其实他如果想走,一个李应天怎么可能拦得住他?
他在这个世界流浪许久,居无定所,也没有同伴。也许是太过寂寞,奥古斯都终究是又心软了一回,留下了他。
——“大人,你叫什么呀?”
——“太一。”
这是之前还没继承名讳的时候,奥古斯都的父亲给他取的乳名。
——“那您姓什么呢?”
姓什么?奥古斯都有些茫然……按照道理,他也许该姓“奥古斯都”,但是这姓氏好像又不符合人类的规矩。
于是,奥古斯都随手翻了一页书,笑着拍拍李应天的脑袋:“我姓赵。”
……
这就是整个人类帝国最大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