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组一心只想搞事业[六零](97)
面对田庆丰的问题,苏曼早有准备,在将验伤证明递给他的同时,又从包里拿出了一本红色封皮,上面写有“华国宪法”四个字的本子。
这是华国历史上,第一部 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华国人民经过长期斗争而得来、由人民亲手制定、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法。[1]
早在投胎来到这个世界,还不知道这是一个书中世界的时候,渐渐长大并明白知法懂法重要性的苏曼便早早将这一整本的内容都背了个完整。
在田庆丰还不明白她为啥要在说着一半话的时候,将这样只在思想大会上才会被拿出来的,和□□一样珍贵的宪法本子拿出来的时候,苏曼已经熟稔地将书打开,翻到了她熟悉的印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那一页。
只听苏曼高声朗读道:
“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逮捕。”[2]
“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2]
作为华国这个国家所指定的第一部 以法以1949年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的宪法,它的意义是所有华国人都清楚明白的。
故此,在苏曼诵读出,这一册在未来被称为《五四宪法》的内容中,所包含的,对于公民人身自由,和妇女权益是受国家保护的内容,也是苏曼背得滚瓜烂熟的内容以后,田庆丰的神情也变得极为严肃。
人身自由与妇女权益,是这个敏感时期所被忽视的问题。
但忽视不代表没有发生,也不代表发生以后就要视若无睹。
田庆丰看着被苏曼庄重地放在办公桌上的这抹红色,又看了看刚被她塞在手里的,有公社卫生所盖章认证的验证证明。
上面清楚写着李梅花和崔秀菊两位女同志身上所有的伤口,并明确表示这些伤口都是属于人为殴打造成的。
看着田庆丰明显有所松动的表情,苏曼再次开口说道:“崔秀菊结婚五年,除了结婚以后三天回门的时候回了一趟娘家崔口子大队以外,她就再没有出过一次麦河沟大队。因为崔福怕她受不了打而逃跑,所以一直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也就是这两年才允许她能够随意在大队里走动。这一点,李梅花可以证明。我想如果深入调查的话,麦河沟大队的人都可以证明,不止是这件事……”
田庆丰:“联系公安部门吧。”
作者有话要说:
注:[1][2]内容来自百度和百度词条《五四宪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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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为啥这本书的数据会这么惨……
可我真的好喜欢这本书,好想写完它啊……
但总这样真的让我不知道该咋写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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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捉虫)
麦河沟生产大队。
崔福在忙了一上午的农活后,浑身疲惫又饥饿地回到了家中,想看看崔秀菊给自己做了啥中午饭吃。
刚走到院子里,崔福就扯着嗓门往里头喊:“秀菊?我打老远回来就没看见咱家烟囱冒烟儿,你不会是把饭早就做出来了吧?老子可不吃凉饭啊!”
这让跟他一起回来的邻居牛二忍不住笑道:“大崔,可别是你早上起来又拿你媳妇儿出气,给人打得去起不来炕了吧?没准儿你媳妇儿这会儿还在炕上躺着,根本没给你做中午饭呢!”
“给她十个胆儿她也不敢!”崔福向来以自己能娶到崔秀菊这样年轻漂亮又胆小,能任由自己作威作福的二婚妻子感到得意,在外向来是各种吹,“早上起来她就磨磨蹭蹭的,让我一脚给从炕上踹下去了,为这个我都没让她跟我一块下地,她还敢不给我做饭吃?”
“还是大崔你有本事啊,我家那娘们都已经让我给揍皮实了,自打有了儿子以后,那天天是不给我一个好脸子。这不,头几天还跟我要钱说要去县里赶集,让我给了一嘴巴子,现在也老实不少了。”
两个人看起来都十分憨厚的汉子,说起靠力气打媳妇儿的事情,却没有半点羞耻之心,反而以此为骄傲,像是谁多打一下自家的婆娘,让对方怕自己,就是能在大队里头让人高看一眼的事情。
没人告诉他们这是不对的,连被打疼打怕的女人们也都将这种事情习以为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