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搞种田+番外(14)
话未完,长剑自李修戎手中脱出,决明抬头看向李修戎,只见长剑闪着寒光从头顶划过,死死钉住偷袭的野狼,李修戎一把将蹲在地上的决明拉到身后,拔剑再砍几刀,从一旁偷袭的野狼顿时没了气息。
再看决明,左臂被咬了几个血洞,汩汩冒着血。
狼性狡猾,没想到它竟然有同伴!
一股钝痛打手臂传来,决明低头一看,这才后知后觉地感觉到胳膊疼。
决明:“!”
李修戎拎起狼尸扔在一边,把决明拽进小木屋,比葫芦画瓢地帮他简单的处理了一下伤口。
撕下布条系紧,李修戎抬头,“好了,快感谢小爷救了你。”
决明撇嘴反驳道:“要不是给你们送药,我才不会半夜来这山里!”
“白天不是挺得意的吗,没想到是个草包。”李修戎叉腰站起来,“要不是小爷,哼,你可能被咬死了。”
决明捂着受伤的胳膊,顺势歪在干草堆上,“谢谢你救了我,但是你欠的银子是不会一笔勾销的。”
李修戎没好气地说:“那你把我刚才救你的命还过来!”
决明眯着眼,“已经还过了,从把你从小潭边带走开始。”
李修戎哑口无言。
两人一时无话,阵阵发疼的伤口也挡不住李修戎的困意,李修戎往草堆上一趴,几个呼吸间已然进入梦乡。
决明往窗外看了看,没有野狼,便拢一堆干草在窗边,靠着睡下。
一夜无梦,趁着天还未亮,决明扛着两条狼赶回家中,解开门锁,把箭筒柴刀丢到墙角,回屋脱下沾着血迹的衣服,抬胳膊时牵动到伤口,决明忍不住呲牙。
“嘶——”
“还真疼。”决明一摸伤处,血又流下来了,沾了一手。
决明处理一下伤口,扎上干净的布,扯下脖子上的蓝珠,混着沾了血的衣服胡乱团成一团塞到床下,到井边擦洗干净,重新抹点药草,换上干净衣服,装作没事人一样,开始在东厨做早饭。
堂屋传出响动,不多时,穿戴整齐两人走出来,岑道年洗漱罢后,盯着岑朝安洗漱。
东厨升起炊烟,决明将黄米淘净,放入锅内添了四碗水,待锅里沸腾后,转为小火慢慢炖着,黄米在古代名为黍,颜色发黄,岑父买的这种是糯质黄米,用来煮饭最合适不过。
院子里,岑道年提了两桶水,决明跑去帮忙把水桶里的水倒入厨房门口的水缸。
岑朝安洗漱好,帮忙从屋里搬椅子,等桌椅放置好,米粥已经熬的差不多了,决明回屋里掀开盖子,一阵浓郁米香铺面而来,决明把黄米粥盛出,麻溜的把锅洗净,加少许油,再在锅底填几把柴火,等火烧旺的同时,拍两瓣蒜丢锅里,将切好的菜丢进去,柴火锅火大,炒菜只需要翻动几下,炒出来清脆又好吃。
见菜叶微微透亮泛青,决明撒上盐快速翻动几下,一盘炒时蔬便做好了。
把蒸好的炊饼和鸡蛋鸭蛋一块端着,连菜一起放到院中的小方桌上。
决明端着一海碗黄米粥出来,往小木桌上放时手臂抖了一下,差点没拿住碗。
岑父忙伸出双手接住碗,“怎么了?”
决明摇头,“没事,打猎的时候擦伤了一点,已经包扎好了。”
岑道年放下筷子,“去镇上看看,小伤也不能耽搁。”
决明含糊地应了一声,岑道年又拿出一角银子放桌上,“去看,小伤口也耽误不得。”
第五章 不速之客
吃过早饭,岑道年带着岑朝安去学堂。
今天是祭祀第三天,大漠乡百姓早在第一天便去了山上,近一点的,第二天也去了,除了离得远的鲜少有人在第三天来,只是没人想到,阳县的县令竟然亲自来了。
一早,沈言趁着休沐,只带了两人,骑着马沿着县道向盘山走。
盘山的异象,他亲眼所见,虽然百姓吹嘘的神乎其神,但沈言本不信这些子虚乌有的事情。
一行三人停在河边,沈言身后随从忙说:“官人,这条河过去,就是盘山了。”
沈言扫了一眼,盘山山峰云雾笼罩,绵延不绝,有几分缥缈的意味。
“走吧。”沈言骑马入村。
岑决明刚刷过锅碗,溜下山准备去镇上再买点药,迎面来了三个牵着马的大人。
为首的人身长七尺,白面无须,头发以冠束起,只着一身乌色圆领锦袍,袖口和脚腕处均以布条扎紧,正四处打量。
一看便知这人身份不凡,决明停在原地,准备等这人走过去再走。
“哎——决明!”
里正叫住少年,转头对看过来的沈言说:“这是大漠乡学堂夫子的儿子,对山中较为熟悉。”
“他?”沈言上下打量小孩两下,个头小小的,一双眼倒是澄澈清亮,沈言问:“你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