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时候, 叶楚在家里翻着《申报》, 上头有一条醒目的新闻。
“陆督军在沪宁铁路遭遇伏击,分毫未伤,现已将所有歹徒全部抓获。”
这篇报道写得很具体, 就是为了威慑那些想要继续动手的人。不要说那些想对陆督军下手的人了,就连上海滩的人都极不安分。
看了今日的申报后, 叶楚的心情格外地好。她将报纸收了起来,换了身衣服就出门了。
今天,叶楚和丁月璇约好了, 要陪她去订做新的旗袍。
因为丁月璇现在已经是大都会的歌女了,大都会的歌女待遇好,丁月璇得到了一笔预支的钱。
丁月璇从先前那个地方里搬了出来,换了一间更为雅致的公寓, 但她仍旧节约得很。
这笔钱用来做演出的准备,大都会专门教仪态的老师已经给丁月璇上了好几节课。
虽说丁月璇天生嗓音条件好,又从小在唱评弹的家中长大,但她对一些表演时的技巧,还是需要雕琢。
这段时间,丁月璇依照着老师的教授,天天在家练嗓。
大都会有了新歌女这件事并不稀奇,但是丁月璇现在还不需要像其他人那样经常演出。
为的就是在首演当日,一炮打响。
叶楚和丁月璇是在史密斯路见面。那条路上有一家很有名气的成衣店,丁月璇要做一件新旗袍,将会在首演上穿。
两人见面后,携手往成衣店走。
前面有两个男子在走,他们穿着长袍马褂,戴着宽边沿帽,讲话声音有些大。
“你听说了吗?大都会好像来了一个新的歌女呢。”
他们的声音传了过来,叶楚和丁月璇对视了一眼。
“她漂亮吗?唱歌好听吗?这几日我没去歌舞厅,你同我讲讲看。”
“我去过几回大都会,但是没看到她。据说连参谋官家的小公子去了,都没能见着一面呢。”
“这个歌女不出来表演的吗?”
“这回神神秘秘的,听说只有在首演的时候才会看到她。”
“她叫什么?”
“夜来香。”
“……”
夜来香就是大都会最近新来的那个歌女的艺名。
所有人都不知道夜来香的长相和来历,大都会歌舞厅对此一直保密,没有人敢走漏半点风声。
大都会只放出了一些消息来,这个夜来香的声音极为动听,好似天籁。不过,要是想听夜来香唱歌,只能在她首演当天过来看。
这消息在上海滩的歌舞厅中顿时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有的人觉得大都会特地挖掘了一个唱歌极好的新人,正是为了抢仙乐宫的风头。
你看,前些日子,仙乐宫不是刚挖走了大都会最有名的歌女蝴蝶吗?大都会定要找回场子来,所以才想了这种办法出来。
而有的人觉得,这只是大都会弄的一场噱头。
那个歌女指不定唱歌一般,红起来比较困难,于是大都会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能抢先记住夜来香这个名字。
尽管谁都不知道哪个消息是真的,也不晓得夜来香唱得是好是坏,他们仍是想着首演当天去大都会歌舞厅,看一眼那个夜来香。
叶楚知道丁月璇的性子,她很淡然,只想着唱歌,总不喜欢和人争。叶楚认为,大都会虽公平,但底下的人却不一定好。
比如之前那个歌女阿琼,丁月璇只是过了一场面试,就先被她挑衅了一番。在上海滩,这样好胜心强又捧高踩低的人数不胜数。
叶楚告诉丁月璇:“你歌唱得好,若是红了,准会惹些麻烦。”
丁月璇点了点头。她自然明白那些道理,她要在上海唱歌,在这样纸醉金迷的一个地方待着,定要处处小心。
叶楚:“以后像阿琼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你又要和她们共事,既然占了理,在气势上一定不能输。”
丁月璇:“好。”
叶楚又同丁月璇交待了一些注意的事情。
丁月璇虽嘴上没有说什么,却在心里默默记了下来。她晓得,阿楚的话,总归不会错的。
聊着聊着,叶楚和丁月璇进了成衣店,里面挂着许多不同的布料。有一位顾客已经在量尺寸了,店主正在忙,她们就先自己看了起来。
叶楚看来看去,她给丁月璇挑选的是一块桑蚕丝布料。白色为底,上头有浅红色印花。
叶楚看了一下丁月璇,她的眼睛清澈,气质安静,确实像极了一朵夜间开放的丁香花,不争不抢,却又有着自己的光芒。
叶楚越看这块布料,越觉得适合丁月璇。丁月璇是一个有梦想的姑娘,她喜欢唱歌,性子又比较单纯。
上海滩的那些歌女喜欢穿艳丽的旗袍,看上去夺人眼目。可对丁月璇来讲,她不能穿艳丽的旗袍,那会掩盖她本来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