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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嗑的cp必须he[穿书](102)

作者:青衫书生 阅读记录

安若褪去玄黑的披风兜帽,露出一张足以令在场美人都失色的容颜, 不卑不亢道:“小侯爷,我来同你做笔交易。”

高盛放下酒杯,挑眉道:“说。”

安若弯唇:“你应该知道,相比我和陈愿, 萧元景更中意谁。”

见她直呼当今陛下的姓名,温顺的婢女皆吓了一跳,手上也没个轻重, 被高盛呵斥着退下。

青年从华丽的座椅上起身, 环着安若打量了一圈,道:“你也不过是仗着阿景的喜欢, 又凭什么同小爷做交易?我大可把你二人通通绑进宫去,正好交差。”

安若轻笑,明丽的双眼似平湖秋水,从容道:“自是凭小侯爷的私心。”她直视着青年略带狠厉的眉目,说:“金陵城人尽皆知,高家的小侯爷是个急性子,你迟迟按兵不动,绝不是顾忌二皇子殿下,而是因为对陈愿另有心思。”

高盛的眸光闪了闪。

安若交握的手悄松开,她赌对了,如高盛这样的人,猎艳无数,又哪能舍得下最特别的那个。

万花丛中,唯有天池边的雪莲最罕见,桀骜难驯,高不可攀,胜过园子里所有雍容华贵,小家碧玉。

退一万步来说,高盛的喜欢是建立在陈愿足够优秀的基础上,牢固不牢固不好说,但以他的心性,绝不会拱手让人。

安若应该感谢在秦楼的那段经历,是萧遇之教会她,男女之间的喜欢也是可以拿来利用的。

高盛沉默了许久,他盯着安若无需施妆也足够美艳的面孔,轻浮笑道:“若非阿景缺你不可,我真想把你留在自己的后宅,做一朵解语花。”

安若抬眼:“大可不必。”

高盛笑得更加开怀,他摩挲着手上的扳指道:“我可以不缉拿那位陈姑娘,也可以把你送进宫交差,但你必须换成她的模样。”

安若怔了一瞬,摇头坚定道:“我绝不会让阿愿卷进漩涡里,我可以用任何人的面貌,但不能牵扯到她。”

高盛也是一愣:“她原来这么好?值得你倾心相付?”

安若不再言语,高盛坐回去,抛着瓜果道:“这样,就易容成同她有七分相似,不我如何向姑姑交差,你一个罪臣之女又如何进宫去?”

安若思虑良久,指节都勒出红痕。

高盛满意道:“相比别人,由你易容最合适,也最不会出卖陈姑娘,不过你也不用担心,阿景用情至深,兴许能认出你来。”

“我不是担心这个。”安若说着,唇边轻轻逸出声叹息。

“我知道,你怕给陈愿惹麻烦。”高盛剥开一个蜜橘,仰头丢进嘴里,神情慵懒:“你一个罪臣之女,就别担心她了,陈姑娘指定和北陈太子有些关系,护着她的人远比护着你的要多。”

“小爷也算一个。”

高盛拍拍手,撑开双臂。

安若不再犹豫,点头应下。她想代替陈愿入宫是一方面,想复仇又是另一方面,每当经过从前的安宅时,那些凝在安若心底,冻成冰的热血又沸腾起来。

安家满门,上下三十九条人命,有的血洗长街,有的死在流放途中,还有无数女子充为军妓,失去生而为人的尊严。

她是嫡女,做不到苟且偷生。

这一世唯有辜负陈愿的好意,安若贪恋那点温暖与天光,尚能侥幸渡过白日,却在午夜梦回时,在负罪的痛苦中惊醒。

她长眠于世的父母带着黄泉边的冰冷,让安若不敢靠近太阳。

她觉得羞愧。

就如姜昭所说,倘若安若也少读一些束缚女子的书,便能明白不是非要玉碎才能明志,也不是粉身碎骨才能守节。

唯有活着,方有以后。

那些血海深仇太过沉重,做一个平庸度日的普通女子,隐姓埋名地活着也不是不好。

可那样的话,就不是安若了。

……

在高盛的筹谋下,曾名动金陵的安家小姐入了宫,见过高太后,被封为美人,封号“宜”,是萧元景御笔亲提的。

宫人们不知是不是取自“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但这位宜美人,却是第一位能够在帝王的承乾殿过夜的妃嫔。

据候在殿外的彤史女官记载,乾元初年,新帝始纳美人,当夜临幸,亥时灯灭,及至天明,方传唤宫人备水洗沐。

注:新帝缺席早朝,史无前例。

加注:宜美人承幸后腰肢酸软,昏昏欲睡,新帝传唤御医。

很快,萧元景似乎“一夜七次”的消息传遍阖宫上下,无人敢议论,却无人不知晓。

这与艳史无异的秘辛传至高盛耳朵时,已成了萧元景“三天三夜”,他年轻气盛,“器宇轩昂”,开荤后便不知餍足。

高小侯爷第一反应是:他竟比我强?第二反应是觉得可惜,一个名存实亡的陛下,连隐私都能被宫人流传,反而姑姑在含章宫养男宠的事,没人敢多嘴多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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