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女配不洗白(穿书)(28)
李承瑛只是不去。
程彦撇了撇嘴。
她很感念李承瑛与李承瑾替她出头,可灌酒这种事情做的太明目张胆了,只怕会遭到吴皇后的报复。
程彦吩咐下去,让李承瑛的侍从去向吴皇后赔罪,只说李承瑛吃醉了酒,才与李承璋喝酒的。
李承瑛嗤笑:“你平日最是记仇的,我使你几两银子,你都不忘讨回来,怎么到了这种事情上,反倒大方起来了?”
程彦道:“这件事我心里有谱,倒是你,听人说你前几日把杨家二郎给打了,杨家二郎最是温和知礼,又不曾惹到你,你打他做什么?”
“温和知礼?”李承瑛不耐道:“我打他就打他,还挑什么时间和原因?”
程彦:“......”
说话间,李承瑾也过来了,笑着道:“你不知道,三哥这是冲冠一怒——”
话未说完,便挨了李承瑛一拳,后面的话便说不出来而来。
程彦一头雾水。
夜色越来越深,程彦有些困,便辞别众人回去休息。
吴皇后本欲想让李承璋去送程彦,借此缓和一下二人的关系,可看李承璋一副刚醒酒的模样,只得作罢。
李承瑛把最后一块芙蓉鸭塞进嘴里,胡乱擦了擦脸,道:“阿彦,我去送你。”
程彦有些意外。
李承瑛平日里懒得要死,让他多走两步给她买个荣悦斋的芙蓉糕他都懒得去,今日又替她出气,又送她回宫,殷勤得让她受宠若惊。
程彦忍不住想起刚才李承瑾打趣李承瑛的话,心里有些慌,连忙停下脚步,让紫苏与侍女内侍们远远在一旁等着,深呼吸一口气,叹声问李承瑛:“三哥,你莫不是祸害了哪家的姑娘,想让我替你摆平吧?”
第14章
李承瑛六岁时打破了李承璋最喜欢的碗,把还不会走路说话的她抱在旁边,让李承璋误以为是她打破了,埋怨了她许多时日。
十岁时扯了贵女簪花,不忘把簪花塞在她手里。
十二岁时剪了教他骑马的师父的马尾巴,说是要给她制琴。
十五岁不想写太傅布置下的功课,骗太傅说文章被她撕了。
总之这么多年,她没少替他背锅,她有时候甚至怀疑,自己在华京贵族圈里的名声不好,完全是拜李承瑛所赐,毕竟他一闯祸便拉她来挡枪。
多年背锅的默契让程彦见到李承瑛无事献殷勤,便下意识地心惊肉跳。
“想什么呢?”李承瑛敲了一下程彦额头,道:“我是那么不知轻重的人?”
程彦揉着额头,腹诽着:还真是。
脸上的油彩涂太久,有些痒,李承瑛挠了挠脸,漫不经心问程彦:“你一直在找的那个东西叫什么来着?”
程彦的白眼险些翻上天。
早在她得知这个时代没有红薯时,便重金找红薯,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李承瑛居然还不知道她找的东西是什么。
程彦没有好气道:“番薯。”
红薯最开始从南美洲传到菲律宾,又被菲律宾带过来,因为是番外的东西,所以又叫番薯。
她怕这个时代的人只知道番薯而不知道红薯,便用了番薯做悬赏。
李承瑛道:“哦,就是番薯。”
“我见你对那东西上心得很,便找了多识广的老黄门,老黄门说,他一个小徒弟见过这个东西。”
程彦怀疑道:“哪个小徒弟?哪里的人?”
不是她不信任李承瑛,而是李承瑛这么多年就没做过靠谱的事情。
李承瑛从怀里拿出一张纸,递给程彦,道:“我还能骗你不成?你瞧瞧,是不是你要找的劳什子番薯。”
程彦接过纸,纸上有着淡淡檀香,显然不是李承瑛这种纨绔子弟用来糊弄她的纸,打开一瞧,上面画的赫然就是她寻找多年的番薯。
这个时代的画风更为写意,画画之人许是怕她看不懂,将番薯画得极为写实,与后世的红薯没甚么两样。
程彦仿佛看到烤好的红薯在自己面前冒香气。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程彦便狠狠鄙视了自己的吃货本性。
红薯不受土壤不受天气限制,无论什么时候都能丰收,这样一来,又能救活许多人。
她该高兴这个才是。
程彦连忙问道:“这是谁画的?他现在人在哪?”
李承瑛道:“人在三清殿,叫什么觉非。你到了三清殿,只管找觉非就是”
天家姓李,便追认了老子为祖先,宫里有敬奉老子的道场,名唤三清殿。
“绝非?”
这名字可真奇葩,绝非什么?绝非如此?
程彦心里腹诽着,点头应下。
李承瑛低头瞧着程彦折纸的欢喜模样,挠头问道:“我帮了你这么大的忙,你该怎么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