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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男配不做老实人[穿书](41)

作者:月满长凝 阅读记录

可是对方速度过快, 一张自拍图片在发完消息的那一刻便传了过来,他的余光好死不死的,还是瞄到了。

跟想象中的有很大的差距,从对方发过来的自拍来看, 毫无美颜的痕迹,因为清晰到连细微的毛孔都可以看得见。

这位墨客先生不仅没有秃头烂脸,而且皮肤白皙得过分,大概因为是所谓的高级丧尸,他的瞳孔还微微带着点浅蓝,用沈云和的审美来看,哪怕放到21世纪,怎么也是一个高级流量小鲜肉。

这个…就让人有些为难了。

如果不是外貌问题,那么很大程度上就是性格问题,沈云和跟他又不同属一个时空,要了解对方的性格,完全不是一两天能够解决的。

[云和017]:“对不起,我收回我前面的猜想,您颜值高、长得帅,排除外貌问题,那就可能是性格问题,您不妨跟身边的丧尸朋友聊聊天,说不定改变一下性格就找到女朋友。”

那边直接没了消息。

沈云和一度怀疑自己又说错了话,也不好意思再发消息过去。

回到住处,他把猪草整理好,刚把猪的午食喂了,正准备休息,没想到李腊梅下了工来找他了。

晨会的时候,李腊梅替他说了不少好话,沈云和的脸上也挂着恭敬的笑容:“腊梅婶子,您找我有事儿?”

腊梅婶子欲言又止,他估摸着是有事,便把她请到屋前的阴凉处坐下,又拿了个瓷碗给她端了一大碗凉茶水。

这个时间天气热,流汗多,做起事来最是口干缺水,李腊梅咕咚咕咚三两口便把一大碗茶水给喝了下去。

她看着沈云和的眼神,越发赞赏,像现在许多年轻后生,根本就不懂得贴心贴己照顾人。

“沈知青,年纪不小了吧?”李腊梅看他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块肥肉,“我家五姑娘素兰,你见过的,今年十七,能吃苦能干活,我和老头子还能干,明年再给你们起一新房子,你在咱们太阳冲算是有了着落和依靠,可好?”

虽说她有了个儿子傍身,但农村里面,谁家不是几个儿子,招个上门女婿,对方又是个能做兽医的知青,面子上好看,他又没有父母在身边,以后孝顺的不还是丈母娘两口子。

沈云和没有料想到有这一出,在原文里,原主和这个腊梅婶子,好像也没有太多的交集。

他略微有些尴尬,“在我们城里,我这个年纪还小……”

换作是他21世纪过的那辈子,他才刚刚上大学…

“什么年纪还小,在我们这里,孩子都可以出门打酱油了,我们素兰,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人长得标致,在这周围几个村见到的人没有不夸的,你娶了她,肯定也不委屈。”李腊梅激动了,也许像他们这个年纪的妇女,劝自己的儿女结婚,已经成了一种本能。

沈云和不好直说,只好在她旁边坐下,“腊梅婶子,素兰长得漂亮,是众所周知的,但是我的家乡在洲城,我以后肯定还是要回去的,到时万一素兰不能跟我一起走,我岂不是辜负了她一辈子?”

这个年头,城里户口意味着吃商品粮,不用下地劳作,农村人要想变成城里户口,简直比登天还难。

李腊梅听得眉头紧锁,“有这个万一的时候,你就不能不回城吗?”

“腊梅婶子,如果换做是你,你会想回去吗?”沈云和不答反问。

这下轮到李腊梅犯了难,如果她是个城里人,被下放到了乡下吃足了苦头,若是有机会回城,她肯定是会回去的。

但是人哪里能够做得到完全将心比心,别人的遭遇,总是鲜少能感同身受。

“不就是嫌弃我家素兰配不上你吗?一个城里的破落知青,连间独立的房子都没有,我还看不上你呢!”李腊梅心里生气,拿起放在旁边的锄头,往院子中的石头上重重地一敲,骂骂咧咧的就走了。

沈云和如释重负的同时,又忍不住感叹,在农村里,仇家太容易结下了,从此刻起,替他说话的李腊梅,估计就站在了他的对立面。

不过,这好像也是他没有办法解决的事。

——

在李腊梅这次结束以后,日子突然就平静了下来,沈云和忙得飞起,自从他借口给猪活血治病,从田里拔了不少即将成熟的稗子种到空间以后,大大的缩短了空间作物的成熟时间。

白天忙着打猪草喂猪,一有时间他便去空间里面制作稗子酒,不敢把活全部都压在后面,毕竟,离交货的日子越来越近。

这天早晨他刚喂完猪,正准备去路边田沟里寻点猪草,便看到几个穿着周正的人由李喜春领着进了院子。

“这个便是沈知青,也就是治好猪瘟的那个知青。”李喜春脸上挂着笑,给身后的三个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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