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今天查案了吗(51)
一般在推理的时候,身边就是要有这种不明真相又想不通的人才能察觉出推理中的漏洞,敏锐地找出问题所在。
因为他们是旁观者,不会局限于某一点,他们的反应都会是一般人的正常反应。
江寒舔着脸:“因为我聪明呗。”
苏瑶:“......”
清辉:简直没眼看。
在搞清楚自己为什么莫名其妙被人从被窝里拽出来讨论案情后。
清辉心想,原来我的作用这么大。
没有我,他们连案子都捋不清。
想到这,他不自觉地挺直了腰板,心里涌起一股浓烈的自豪感。
“既然曹孟被人掉包,你怎么就能肯定棺材里躺着的就是真正的曹孟?”听苏瑶说完关于曹孟被人掉包的假设后,清辉问道。
苏瑶非常肯定道:“棺材里躺着的一定是真曹孟?”
江寒问道:“大人为何如此肯定?”
“第一,新婚当天我们看到的假曹孟是跛脚的,这一点当天参加喜宴的人应当都发现了。本官问了曹员外,真正的曹孟四肢健全,至于跛脚那是与丁元斗殴时伤了腿。”
“但是本官验尸发现,棺材里尸体的小腿根本没有外伤也没有残疾,所以棺材里躺着的一定不是婚宴上我们看到的假曹孟。”
“凶手想伪造真曹孟的死亡时间,只会在棺材里放那个假曹孟的尸体,不会留下如此大的破绽。所以真曹孟肯定已经死了,既然死了,棺材里放他的尸体最为妥当。”
“本官猜测,可能是凶手忘记在曹孟的尸体上留下伤痕,也没想到在一个偏远县城里,会有人知道醉云散这么个东西。”
清辉问道:“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找一个跛脚的人来假扮曹孟呢?”
“问得好,这就涉及到第二个原因。”苏瑶丢给他一抹赞赏的笑意,继续说道。
“凶手让人假扮曹孟,不是让他替代真曹孟的身份,让真曹孟已死的事实石沉大海,而是代真曹孟继续活三天,在这三天内假曹孟要表现出与丁元因李清月而反目的假象,甚至为此事大打出手。”
“殴打下人,与丁元斗殴,都是让人以为曹孟与丁元这一对好朋友为了一个女人性情大变,反目成仇。”
苏瑶把所有人的证词从头推敲了一遍,得出了这么个结论。
“伪造与丁元互殴后明显受伤的假象,但是丁元一介书生没有多大力气,又与曹孟是好友,更不会下重手,所以假扮曹孟的人就选了一个跛脚的青年,而这个假扮曹孟的跛脚青年是在见过丁元以后才进的曹府,更加让人以为是被丁元打伤的。”
清辉皱眉:“这么说好像也能说的通,可是...为什么不是其他地方受伤?”
苏瑶自信地笑了:“因为冬日衣厚,不管什么部位受伤都会被衣服遮盖起来,不容易被人发现。手臂受伤会让他起居不方便,很可能露出马脚。至于让脸部受伤就更不可能了,因为他戴着假面皮。只有腿部受伤,走路的姿势跟平常不一样,更容易被人发现。”
“那为什么要找人假扮三天?在人死的当天就报案,说是被丁元打死的,不是更省事?”清辉非常不明白,凶手既然要嫁祸给丁元,随便找几个人做伪证不是更简单有效?为什么还要这么拖时间,折腾来折腾去的?
江寒插了一句:“真曹孟死后第三天,曹府发生了什么大事?”
清辉想也没想,说出口:“曹府少爷成亲啊,连个喜酒都没喝上,这事我记得清楚。”
“没错。”苏瑶点点头:“你说的很对,凶手想嫁祸丁元,确实找人做伪证比较简单快捷。”
清辉听她认可自己的观点,咧着嘴,心里乐开了花,挑衅地看了自家公子一眼。
结果脑袋得到了对方一掌爱的抚摸。
“可是有一点不成立。”
“哪里不成立?”清辉揉着被拍疼的脑袋问道。
“这么一来,丁元就没有杀人的理由。”
“难道凶手费这么大事就为了给他安个杀人的理由?”
杀人理由有那么重要吗?人证物证都有了,还怕定不了罪?
苏瑶轻笑一声问道:“还记得本官一开始说的两个假设吗?”
“这才过了两天,当然记得。”
“那你应该也记得本官当时说,曹明状告丁元说了他的杀人目的。”
“李清月?”
苏言点头:“凡事事出必有因,若是有人非要把罪名安在丁元头上,那么他就必须先给丁元制造一个杀人目的,才能让他有个杀人嫌疑,而后再将他精心准备的所谓证人证据公之于堂。”
江寒接着道:“凶手就是为了在新婚夜这一天将真曹孟的尸体暴于众目睽睽之下,而且必须是在新婚当天的夜里,最重要的是发现曹孟尸体的第一个人必须是李清月。大人,我说的可对?”